回覆列表
  • 1 # 生活有苦也有甜888

    沒有。保護好自己的權利,千萬不要賣了房子再重新置業。否則,你就等於拱手把自己的財產轉讓了至少一半給別人。

    有財產的人容易被別人惦記。我朋友就是最好的例子。先是小姑子惦記上她的房子,想讓她父母改善居住環境。她沒有答應。後來,她老公又想讓她把房子賣了,重新買一套大房子讓他父母住。步步驚心,親人也不例外。千萬小心,別當好人!!!

  • 2 # 希希母親

    新婚姻法規定了,和你老公沒有關係,就算以後離婚了也是你個人的財產。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我經常看新聞,很確定!

  • 3 # 海鷗說事

    要分兩種情況:一,若你是身體健康的,只要從頭到尾房子都是你的。

    二,若你身邊不健康的,且在老公前面去世的,那這房子老公享有三分之二繼承權。

    但有一點除外,若你立下遺囑,房子歸自己父母所有,那沒老公什麼事了!

  • 4 # Sendo352

    這屬於婚前財產,在法律上是屬於你私有財產並予保護,跟你丈夫沒關係,當然了你如果願意跟他共有甚至贈予他也是可以的

  • 5 # 臘梅紅

    但是如果生重病在丈夫前面走了,丈夫就有權利繼承你的婚前財產比如房屋,存款等。除非你事先寫好遺囑讓父母親全部繼承。就沒丈夫的事兒。

  • 6 # 使用者六戒

    你婆婆挺合適呀!沒給兒子準備婚房,就把兒媳婦娶了。現在的婚姻法,繼承法怎麼修改的不太清楚。我個人認為就目前你父母全款買的房子與你老公沒有半毛錢關係,不過等過十幾幾十年後,你老公掙的錢,雖然沒直接買房。但是也是用在養家了,這時候這房子與你老公有沒關係就不一定了,得按當時法律規定辦了。

  • 7 # 蒲公英阿杜

    這樣的房子和你的老公沒有一毛錢關係,為防止意外,在你身體健康清醒的情況下,應該找一個公證處立個遺囑,中國人在生前特別身體好的時候,立遺囑是比較忌諱的,但是我們還是要立個遺囑為好,這只是為防萬一的事情,平常是沒有什麼用的,在這裡呢,你可以設立遺囑財產繼承人的順序,當然了,你也可以把你老公排在這個序列裡,排在第幾位,那就看你的感覺了。如果沒有公證處的遺囑話,如果沒有公證處遺囑的話,假設萬一你出現了不應該出現的問題,那這個房子的50%就為了您的老公了,另外的50%看你有沒有孩子,有幾個孩子,你的父母健在不健在,等等等好多因素。我一直鼓勵我的親人,周邊的親人們立生前遺囑,這樣為以後有什麼問題會好處理一些,不給孩子們找麻煩!

  • 8 # 易易不易易

    好嚇人啊!這哪是夫妻啊!!還得計算到幾十年後誰先死???我全資二線城市買房買車裝修,兒子婚後想將房子賣掉另買至兒媳婦上班近的地方,我沒意見!相信兒子也相信兒媳婦,三觀正的兒子兒媳婦值得我信賴!!!

  • 9 # 跨界高手多肉

    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一般情況下與你老公沒有關係,但如果你發生什麼意外,在你老公前面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房子會由你父母老公和孩子分攤繼承,繼承份額是均分,沒有孩子的話,老公繼承三分之一,如果有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繼承。

  • 10 # 手機使用者風吹鬍楊

    這是百分百的婚前財產,與你老公沒有一分錢關係!不管你給回父母或是贈與他人,都與你老公無關!現在有些男方,抱著你嫁入我家門,就是我家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我家的陳腐觀念,故意模糊兩人之間,甚至兩家之間的界限感,意圖侵佔女方的婚前財產,甚至是岳父母的財產,這種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否則後患無窮。

  • 11 # 鄉下平常人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即然你們現在結婚了,就是還互信互愛的,如果夫妻之間沒矛盾,就不要把你的、我的分得太清楚,這樣沒有信任感還能在一起過嗎?所以要相敬如賓不分你我。反之另當別論。

  • 12 # 麼石29189563

    婚前父母出全資給我買的房子,現在結婚了,和老公有關係嗎?只要你在婚前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證明這個房子是你父母全款給你購買的,就和你老公沒有關係。

    現在你已經結婚了,也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因為你的房產證上寫著購房日期,是你婚前的日期就應該可以。

  • 13 # 老Y說法

    隨著離婚率的增高,越來越多人關注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但此篇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各位都家庭美滿幸福。 夫妻共同財產,其實爭議最多的還是房產,本篇就以房產為例為大家介紹一二。

    眾所周知,不動產以登記為準,即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理論上就是誰的財產,但是在婚姻法裡有一些特殊的情況,這與婚姻登記日期,房屋購買日期,是否全款購買等這些因素的影響。

    1.首先先回答提者的問題,提者在結婚之前父母出資全額購買一套房產,而且登記在提者的名下,那麼毫無疑問這套房子是提者個人所有,是提者父母對其的一種贈與行為,與他人無關,與其之後的結婚物件無關。

    2. 如果是同樣的條件,但是是在婚後購買的呢?雖然是過後購買,但是提者父母全額出資,且只登記在提者名下,那麼這個房子即使是在提者與其丈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也是屬於提者父母對其的單獨贈與,與其丈夫無關。

    3.如果是婚前購買,登記在提者名下,但是是部分出資,也就是說提者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在按揭,那麼假設要離婚,提者父母出資部分為對其單獨贈與,但是因為按揭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離婚時,提者應該就該套房屋向其配偶給予相應補償。

    4.如果是婚後購買,登記在提者名下,且為部分出資,那麼提者父母出資部分屬於對其單獨贈與,明確贈與提者夫妻雙方的除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按揭,同樣離婚時要給予相應補償。

    5.如果是婚後購買,登記在提者夫妻雙方名下,不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都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事先有約定贈與提者單方的除外。

    基本上就以上五種情況供大家參考。

    總結一下

    1.房產證上有名字,那麼一定可以分房子,除非有明確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如果有約定也不存在爭議的。

    2.房產證上沒有名字,不一定不能分,根據上述情況而定。

  • 14 # 一紙家書

    如果這套房子沒有登記您老公名字,那麼當前階段,與您老公沒有關係

    題主這種情況,屬於“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我國《民法典》(包括現行《婚姻法》)、以及高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這套房子屬於題主個人財產。

    注意:這種情況,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無關。

    順著題主的問題,適當延伸一下,哪些情況下,會與老公有關?

  • 15 # 萍風竹雨123

    可以看出你是一個新婚不久的小妻子提出的問題,剛剛走進婚姻的大門,心裡想的多一些,情有可原。現在就你的問題,我根據自己的一些見解進行回答。

    根據我國婚姻法,婚前你父母出全資給你買的房子,是你的私人財產,因為這是你父母對你的個人贈與行為。即使結婚了,如果你不在房產證上新增你老公的名字,也仍然是你的私有財產,仍然與你老公沒有關係。

    如果你結婚後與丈夫,即使離婚,你的丈夫也沒有分隔你房子的權利。當然,如果你丈夫發生了不幸,你的婆家也沒有分割你的房子的權力。不過,既然結婚了,就有可能發生變數。

    例如你結婚之後,把你的房子換成了大房子,如果沒有特殊說明,大房子就是你與老公的共同財產了,因為在夫妻關係存續的期間,無論是哪一方置辦的財產都屬於夫妻關係共同財產。

    例如在房產證上登記了老公的名字,那麼你父母對你個人的贈與就成了對你們夫妻的贈與。

    例如你們夫妻關係好,你為了讓自己的老公有安全感和歸屬感,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更改為自己老公的,那麼你的房產就變成了你老公的私人財產,跟你沒有了任何關係。

    當然,如果想的再長遠一些,就算現在房子是你的個人私有財產,但百年之後,你的老公有繼承你房子財產的權利。那種情況下,你的這所房子理所當然的與你老公有關係。

    既然你準備與老公結婚了,就不要想太多。要相信自己的眼光,自己的魅力。

  • 16 # wenyingniao

    要想保全婚前房產,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更改房產證所有人名字,或者把父母雙方或一方名字加進去。這樣做,即便加了對方的名字,在未經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遇到離婚這樣的事,對方也不能擅自處置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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