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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呂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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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鹹1980
一個人喜歡家暴,不是說他完全支援暴力解決問題。
是如果靠暴力,他佔優,那麼他支援暴力。於是當警察暴力對待他時,他不佔優。於是他責怪暴力。
被家暴其實只能離婚。但是離婚前我覺得應該趁著男方喝醉捆起來用同樣的方式家暴一次給他試一下再離婚。不喝酒?安眠藥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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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太素老道
家暴,只是一種自我感覺
自我感覺就是自我的一種認定
而公權力,則是超我
也就是說家暴就是一種沒有超我的約束的表現
所以,當一個沒有超我的約束的人才有家暴
如果超我也就是公權力參與之後
家暴的人可以知道什麼是超我的時候,他的控制力自然就會減弱,也就是說他從小到大就不知道什麼東西是規矩,規矩不就是什麼可以幹,什麼不可以幹嘛?這個規矩就是超我,而已
8-12歲,或者是到16歲~18歲就必須知道什麼是可以幹的,什麼是不可以幹的,家暴屬於不可以幹的範疇
那麼,法律與超我有什麼區別嗎?
法律上的規定是人人必須遵守的,而超我,則比法律還要寬泛,起碼的做人的原則,才是超我
超我就是維護自己的一個做人的標準,而法律則是你想幹卻是你不能幹的,禁止你幹的,就是法律
如果你跟法律對著幹,那你就會死得很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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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天然去雕飾
新加坡的刑法鞭打,
就是對施暴者自作自受的親身體驗,
也才能改進!!
向社會公佈!!
至少把這些人圈在一塊兒,強力勞動改造一年!!
否則這是一種遺傳基因和毒癮!!
一旦有反對意見,就會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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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人有餘563
要從源頭斷絕家暴那就只能選擇不結婚了。俗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談戀愛的時候不要被慾望衝昏了頭腦,選擇閃婚,適當的延長戀愛期客觀冷靜的彼此深入瞭解,婚姻不能試錯,擦亮眼睛啊,同志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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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弒龍方羽
家暴就是個人約束力問題,為什麼在公共場合打架鬥毆有些人就會有一種制約問題,那是有法律法規在強制約束,家暴很多都是以為個人家庭問題所以沒有一種制約性。一旦有一次家暴那你千萬不要相信以後的保證,以後就是二次三次以及無數次的家暴,所以有家暴問題那就離婚吧他是沒有自我約束力的。
回覆列表
清官難斷家務事!比如一個人生氣的時候,對方添油加醋的激發對方的怒火,導致誘發家暴因素吧!公法介入就是約束他人的行為暴力!能不能治療家暴的斷根也很難說吧!雙方都要心理治療吧!加強交流溝通!有的人話都是亂說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