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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女子遭鄰居夫妻趁夜襲擊,用秤砣打傷扔下懸崖,兩嫌疑人已被抓,目前該女子因無錢治療在籌錢,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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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天的早安

    我就是受害女子的兒子。我現在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我媽能活下去!

    在這裡我回答下這個問題。11月12日晚上7點左右,我母親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鄰居夫婦用秤砣將母親頭顱打的皮開肉綻,在母親不省人事後,又再次合力將其抬起扔下了七八十秒懸崖。母親還有點意識就抓住懸崖上的鋼絲網,對方見狀,找來木棍一陣亂捅,便墜落下去。墜落過程中,幸好被崖壁上的雜草和灌木掛住,沒有落到懸崖底。他們的手段極度殘忍變態。到目前為止,母親經過10多天的搶救,仍然無法睜開雙眼,傷勢很重。

    當晚我下班途中看下地上和樹葉上滿地血跡,我就感覺有事發生,我急忙趕到家確找不到母親,我打了母親電話也沒有接聽。我感覺情況不對,就出門尋找。後來,在鄰居的通知下,在懸崖下的鐵路旁發現渾身是血的母親。母親憑藉殘存的一口氣斷斷續續向我口述是老兩口合夥乾的(已錄影片)。母親送到醫院後,因傷勢很重醫生當晚就下了病危通知書。經過搶救才撿回一條命。母親頭顱受傷嚴重,身上多處骨折,頭皮已大量壞死。經過多天搶救,母親會議起當晚的情景是,當晚是女嫌疑人尾隨跟蹤(我媽前幾天就曾說過最近二人多次在回家之路蹲守),後遭到夫婦的襲擊,用秤砣砸臉,失去反抗後扔到懸崖。

    其實,這幾年來,他們不斷的對我家裡進行騷擾,在我家壩裡被扔過垃圾,扔過糞便,噴灑過紅油漆,撬家門,藥家畜……我多次向派出所反映,因為沒有留下有利的證據最後不了了之了。事情的起源是七年前的一件小事,當時因為我母親上班的工廠臨時空缺一人,我媽便讓周圍的一個鄰居頂上了空缺。女嫌疑人覺得沒有讓她去,便心生不滿和怨恨。從此兩家關係由和睦開始有了嫌隙。

    平時周圍的鄰居也都很懼怕這對夫婦,之前有個鄰居也是因為他們的橫行扒道受到了傷害,當時也是鬧的人盡皆知,還多次用刀去威脅對方,鄰居也被迫搬離了原有的家庭住址,至今有家不能回,好幾個鄰居都是類似這樣的情況,可以說是我們街道上名副其實的街霸。

    2019年年底,我再次發現門口菜地的菜莫名枯死的情況後,透過監控影片發現是他們在我家門口菜地裡投放毒藥。考慮到之前的總總事件和多次投毒事態的嚴重性,我向派出所報案,犯罪夫婦也因此被拘留了一週。沒想到嫌疑人出來後仍不知悔改,今年五月就曾在我上班途中故意攔車肆意辱罵,我再次報警,派出所當時也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這一樁樁一件件事累積在一起,老兩口對我家愈發懷恨在心。因為我爸去世多年,家中只有我和母親兩人相依為命。加上平時我經常加班比較晚,母親便經常一人下班後獨自在家。

  • 2 # 重慶律師冉繽

    鄰里矛盾無外乎相鄰權糾紛,不算大矛盾,這將人扔下懸崖得多大的仇??從法律上講,受害人的損失肯定要由鄰居來承擔。

  • 3 # 每日法律諮詢

    發生這種事情,除及時報警以外,還要儘快治療傷情,治好傷情後能與打人者展開較量,揭露打人者的真相,讓無辜的人更清白。

    鄰居本來最應該和睦相處,但是現實生活中有的鄰居確實難以相處,除了陰險狡詐就是特別壞,看不慣別人的好。我們附近就有這種鄰居,他在當地有點權勢,經常欺負弱小和老實巴交的人。最後,他權勢沒有了,老了以後被人唾棄而病死。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在生活中鄰居最有可能是幫助自己的人,也是可以讓自己獲益的人。但是關係處理不好,可能就是最傷害自己的人,甚至無法讓你安穩生活的人。

    如果遇到了危險的鄰居,一直不能和好,甚至會發生生命危險時,最好是離開那個地方,遠離你的鄰居就是最好的辦法。現實生活中,大多數鄰居還是容易相處的,極個別的人屬於另類,這就要及時報警或讓司法等部門介入調查,讓更多人引起注意。

    雙方長時間形成地矛盾,又不能透過有效途徑救濟,也無法得到公安機關幫助,還是及早離開那個地方。因為鄰居之間經常見面,越是見面矛盾越大,久而久之就可能發生傷害。

    有的人會說,生活幾十年的地方怎麼會說走就走?換個地方生活,談何容易?但是你要想到假如不離開,或許生命喪失,有什麼比生命還寶貴?換個地方生活,可以是臨時措施,等待幾年後還可以回去,這叫臨時避險。

    本案受害人與鄰居之間的關係,不可能一天形成的,或許自己太過於自信而遭遇侵襲。生活在偏僻的地方,有時報警處理都來不及,所以救命方法只能選擇不見!如今,已被加害人打傷,沒有丟了性命,真的幸運。

    按照刑法及雙方實際情況,加害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可能性大,建議聯絡律師事務所幫助辯護,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受害人受到的人身損害,可以根據鑑定結果,一併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加害人賠償實際損失即可。

    大家要引以為戒,遇到同樣的事情不要過於偏激,在選擇報警救濟以外,最好離開那個地方一段時間,效果肯定不同。

  • 4 # 龍族社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本應該是相互幫助和平相處,而這對夫妻鄰居卻為何如此襲擊傷害自己的鄰居,一起來了解一下。

    案件概況

    11月12日晚7時許,四川宜賓南門廣鎮55歲的嚴增芳下班行至距家100米左右時,鄰居李某涵從草叢衝出邊罵邊推嚴增芳,並將其按倒騎在身上,接著喊其老公王某書用秤砣砸嚴增芳,要摳其眼睛將其臉整爛。嚴增芳用手護臉,秤砣砸在其頭部和手上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後,二人將嚴增芳扔下10多米的山崖。嚴增芳被兒子找到救起送醫,經搶救保住了命,但傷事嚴重,母子兩無力承擔救治費用。兩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短評:

    1、從案件的經過來看,兩名犯罪嫌疑人下手兇狠,秤砣是實心鐵塊,砸在人面部和頭部必是重傷。當時幸好嚴增芳用手護住了臉,否則眼睛真被兩犯罪嫌疑人給砸毀了。而從夫妻兩的做法來看,直接將嚴增芳扔下山崖,可見其目的就是置被害人於死地。那麼,到底這夫妻二人與嚴增芳有什麼深仇大恨呢,會導致他們下此狠手。

    2、11月23日經過11天搶救仍然無法睜開眼睛的嚴增芳回憶稱,雙方並沒有多大的矛盾和恩怨。她懷疑,是因為10多年前一個朋友的工廠需要一個管賬的,嚴增芳介紹了另外一個鄰居去,而沒有介紹李某涵。因為她覺得李某涵文化低還話多,怕給人家做不好。李某涵因此與嚴增芳反目成仇,兩家矛盾不斷。

    當然,這只是嚴增芳自己的一種猜測,具體是不是這個原因,還需要李某涵的供述。不過,同村的另一個鄰居李興文講述了一件事。他家與李某涵家只隔了一戶,2014年李興文家翻修舊屋,他也不知為何招惹了李某涵。李某涵便天天辱罵扭鬧李興文的老婆,還威脅要殺了她。為此,李興文一家都躲到了外地打工,長年不敢回家。李興文說,如果案發時我老婆在家,那被害的就不是嚴增芳,而是我老婆。

    從嚴增芳和李興文二人講述的事情來看,如果所述均為事實,那麼,李某涵本身就不是個容易相處的人,而且容易記仇、擅長無理取鬧,甚至具有暴力傾向。可見,李某涵在鄰居的印象中並不是很好。所以,不排除此案是由於李某涵自身個性的因素小題大做而引發的。真實原因還有待警方調查驗證。

    3、從法律層面講,李某涵夫婦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未遂,同時涉嫌故意傷害。據嚴增芳講述,夫妻二人將她扔下山崖後,她抓住了鐵絲網。夫妻二人又用棍子一陣亂捅,最終導致她掉了下去。好在嚴增芳撿回了一條命,所以,是否會被認定為故意殺人,還不太好說。但醫生介紹嚴增芳的傷情為:瀰漫性軸索損傷、頭皮撕脫傷、頭皮廣泛性挫傷、上頜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夫妻二人導致嚴增芳的這些傷害,足矣構成故意傷害,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4、嚴增芳與26歲的兒子相依為命,她在醫院做保潔,兒子給別人打工。家庭經濟狀況無理承擔高額的治療費用,李某涵家的經濟狀況也有限,唯一的女兒也不管,而且還未賠償。所以,接下來,嚴增芳的治療費用還是一大難題。

    結束語:這個案件本不應該發生,鄰里之間,無論有何矛盾,都應該心平氣和的去解決。採用犯罪的手段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觸犯了法律。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大家對此案有什麼看法呢?

  • 5 # 漠北虎

    看到這則訊息很痛心,鄰居之間因為多年前的一點小事,就痛下殺手,作出如此不理智的行為,必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至於現在被害的婦女因無錢醫治怎麼辦?我個人以為也只能透過社會救助去解決。從國家層面來看,現在我國還沒有這樣的慈善機構或公益機構對被害人實施救助。只有一些自發的民間組織,靠慈善人士、愛心人士和廣大的具有正義感、同情心的公眾予以救助,如水滴籌、相互幫等自發組織。

    上午我看到受害人的兒子透過媒體已經向全社會發出救助,並且已經籌到了一部分款項。現在繼續請求媒體向社會發出呼籲,請求慈善機構與善良的公眾發出愛心,伸出援助之手,救受害者於危難之中。

    打人者已被刑拘,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嚴懲,這裡面的法律責任就不多贅述了。至於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還需要假以時日,遠水解不了近渴。

    我想,受害人透過國家醫保和社會救助等多渠道積極籌款治療,醫院發揚一點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一定能度過難關,恢復健康,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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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楊律說法
    11月12日晚,嚴某下班之後獨自回家,回家路上,遭遇鄰居王某、李某夫婦二人襲擊。鄰居夫妻用秤砣木棒毆打嚴女士,用秤砣將嚴女士臉部打的血肉模糊,並毆打嚴女士的全身各處,更惡劣的行為是,毆打完後,又將嚴女士扔下懸崖。嚴女士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立即尋找,找到後,發現母親渾身血肉模糊,奄奄一息。送醫後,嚴女士就被下達了病危通知書,並送進重症監護室進行搶救。首先,鄰居夫妻故意不僅事先預謀,而且還持秤砣、木棍毆打被害人,在主觀上其二人均為故意,其二人的手段也是極為殘忍的,在毆打被害人後,居然又將被害人扔下山崖,手段極為惡劣,也給被害人帶來了極為嚴重的後果,涉嫌故意傷人罪。至於鄰居夫妻給被害人造成了什麼傷害,怎麼量刑,還有待於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做出傷情鑑定後,才能判斷。但鄰居夫妻構成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未遂),至於究竟如何定罪量刑,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未遂)因為並未看到完整得卷宗,所以不好確定。其次,在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未遂)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需承擔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民事賠償範圍為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達到傷殘等級殘疾,還須賠償殘疾補助金,殘疾人生活器具費以及受害人所撫養家屬的撫養費,另外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精神損害賠償金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援。所以,被害人家屬可以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如果鄰居夫妻沒有賠償能力,被害人嚴女士可以向案件管轄地法院申請司法救助。該制度由國家給予被害人適當經濟資助,可以暫時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但透過該種方式,時間會有一些漫長。

    另外,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是我國的傳統美德,被害人可以透過社會救助、尋求大家愛心幫助的方式來募集資金,相信一定可以戰勝眼前的苦難。願被害人早日康復。

    最後,希望大家一定要用理智解決問題,不要衝動,動不動就打人、傷人,殊不知,一失足成千古恨,違法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 7 # Elin情感

    案件簡單回顧

    近日,四川宜賓市發生了一起令人細思極恐的案件。受害人嚴女士回家途中,遭到了鄰居夫婦用秤砣襲擊,還被推下10多米高的懸崖

    嚴女士今年五十多歲,和兒子相依為命,還是在他兒子回家路上發現了血跡,又聯絡不上母親,這才意識到可能出事了。果不其然,不久後他接到訊息,說他母親(嚴女士)在山崖處,頭部受傷血肉模糊

    她被推下懸崖後,幸運的被灌木掛住,這才沒掉到崖底身亡。直到嚴女士清醒過來後,才指認了嫌疑人夫婦。最後,犯罪夫婦被抓捕歸案。

    Elin有話說

    1、據嚴女士猜測,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很可能是因為十多年前沒有給他們介紹工作。如此小事,也要記那麼久?對於這些內心陰暗的人,真的是要敬而遠之。

    2、嫌疑人李某和王某,夫妻二人可謂是臭味相投,多年來生活不如意,加上他們仇富又記仇的心態,儼然就是社會的渣滓。嚴女士如果有早一些遠離他們,或者是提高些警惕,或許也就不至於受害了

    3、像這種報復心理極強的人,他們在事後是很難自己有悔過之意的。否則,他們不會等到嚴女士獲救後指認,而不是良心發現後去報警自首。他們應該抱著僥倖的心理,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之人最終必定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4、嚴女士的身體如今遭到重創,家庭條件又一般,恐怕難以承受昂貴的醫療費用。對此,建議他們可向當地司法部門上訴,讓嫌疑人加以賠償。另外,可以發起眾籌,獲取社會各界的幫助

    最後,希望案件能夠儘快調查清楚,對李某、王某夫婦嚴懲不貸,勒令他們賠償嚴女士的醫藥費。只是,目前據說嫌疑人家庭狀況糟糕,恐怕沒收他們的全部財產,也難以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用,令人堪憂

  • 8 # 法商道

    一 夫妻夜襲鄰居是犯罪,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殺人罪的罪名是逃不脫了

    選鄰居居住也是個複雜的事情,夫妻夜襲鄰居55歲女子一定也是有原因的,不管是什麼原因,這都是犯罪行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就引申出一個話題,和誰做鄰居太重要了,如今住的都是單元房,鄰居之間老死互不往來的情況就會造就這類案件的發生,我記得過去住的大雜院,夜不閉戶,還到是挺安全,如今住單元,一個人的時候真的有點害怕。

    二 女子的情況不清楚,但是治病真的需要錢,這是硬道理

    女子沒有死亡這還算不幸中的大幸,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對立面,大幸中一定會隱含的不幸,受傷沒有錢看病就是她的不幸。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說,女子應該走的維權路線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隨著刑事案件的偵破,受害人的附帶民事訴訟也應該同時啟動,這是法律上的操作方法,但無法解決目前的現實問題,治病費用也只能自己解決了。

    三 希望國家有一種救助金金,或者保險公司開發出一款刑事受害賠付保險

    刑事案件造成受害賠償的案件畢竟是小機率事件,大部分人不會遇到的,但是,一但遇到了那就麻煩大了,家裡沒有底子的立即就會打入貧困的低谷,國家無法救濟的時候,自己就無能為力,這就讓我想起了是否有一種用保險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每人出一點錢,為哪些受害人提供點幫助,也是好事,給保險公司也會增加收入。我不是保險專家,胡扯的這些就當閒談。最大的希望就是國家能有個刑事受害方的救助基金,這是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應該做的事情。

    言歸正傳,快快啟動法律程式也許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 9 # Lhxy666

    兇手被抓,警方應首先封存其財產,待以後司法接手拍賣或其它手段變現,以支付受害人的醫藥費和民事賠償款。同時國家應建立救治刑事案受害人專項基金,代為墊付先行救人,之後有兇手財產償還。我認為這應該不是難題。當然如若兇手沒有財產,則有國家專項基金全額支付醫藥費。免費救治刑事案受害人,體現了一個國家的福祉所在。總之,不能讓受害人流血又流淚!

  • 10 # DirkZhuang

    首先,要解決燃眉之急的醫療費用,病人家屬可以選擇水滴籌或者其他眾籌平臺,將自己的情況說明清楚,請愛心人士捐助。

    其次,病人家屬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向施暴者提起民事訴訟及民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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