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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賺錢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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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寶寶熊22
為什麼不給呢!多少都是規矩。問這個問題應該是個男的吧。反正無錫肯定有這樣的風俗,給多給少的區別。一般女方會加價當陪嫁給女兒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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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52130456
簡單敘述一下:我五十歲,我父母,我和親朋好友結婚都沒有收過、給過彩禮錢。這幾十年我看到身邊的結婚喜事大多都是男方家裡準備婚房傢俱,女方帶嫁妝。新娘接到家裡見到婆婆和新郎一起給婆婆敬茶改口叫媽媽,婆婆給改口紅包,數額大小根據情況可大可小,就是個意思。一般情況10001,萬里挑一。然後新婚夫妻一起回孃家,在孃家岳母給女婿改口紅包,數額隨意。喝一小碗甜羹湯,甜甜蜜蜜回婆家。大多都是中午、下午家裡的近親在一起吃飯聊天喝茶,晚上進行婚慶宴請酬客。複雜事情簡單化,一切以一對新人的幸福為重,文明開心!安徽省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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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幻月閣
按照中國的習俗,在結婚的時候,女方常常會有向男方要彩禮的習慣。當然,要彩禮並不是女方父母嫁女兒的目的,這只是一種很單純的習俗,這跟嫁女兒要給嫁妝一樣,都只是一種“彩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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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漠孤松
我估計,地球爆炸了,彩禮也取消不了!
現在,更講究兩情相悅,當事人同意,彩禮、婚禮等等都是過眼雲煙。不同意,硬生生可以拆散一對!
自古以來封建思想,魚龍混雜,我們應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好的就繼承併發揚光大,不好的共同抵制。
彩禮本身無對錯,硬加到一個負擔不起的人身上,幾乎就是精神上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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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空谷塵香
這個問題怪可笑,自古以來,有哪條法律規定結婚必須給彩禮了?既然沒有規定,何來取消一說。我覺得既然你不想給女方彩禮你可以不給啊?就像天下沒有強買強賣的生意一樣,又不是隻有她一個女人,你這個沒有談成你可以找下一家啊?我覺得這個問題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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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杜銖寶
不完全是。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中只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我對這一規定的理解是:一是不能借婚姻索取彩禮,這裡的關鍵詞是禁止"索取",婚姻女方有借婚姻向男方索要彩禮的行為,是法律禁止的行為,索取彩禮是非法的。二是沒有索取行為的彩禮還是會存在的。婚姻男方自願給女方的彩禮不存在索取問題;女方沒有向男方提出給彩禮的不叫索取;婚姻雙方相互協商彩禮也不叫索取,這樣的情況現實中還是會存在的。三是婚姻給彩禮的傳統習俗不可能一下子改變,移風易俗需要有一定的時間過程。婚姻是人生的終生大事,婚姻男方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還會自願給予彩禮,但如超過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借錢給彩禮的應於反對。女方不顧男方的經濟承受能力硬要彩禮不但違法,而且最終是害了自己女兒婚後生活的幸福。但習俗觀念的轉變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時間等待。現在,法律巳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彩禮,因此,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大力宣傳提倡勤儉節約從簡辦婚事,宣傳彩禮問題上的文明新風尚,使婚姻給彩禮不成為青年人的沉痛經濟負擔和精神壓力,不使有情人因此不能成為眷屬。以上僅是個人理解,一切以法律的權威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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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川西平原
豬八戒討媳婦,儘想好事。醒醒吧,起來撒泡水再睡。別尿床。
彩禮跟嫁妝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你不願意出彩禮,沒有人強迫。你完全可以選擇單著,一個子也不出。即使你叫破嗓子,有用嗎?難不成還等國家強制分配不成?
物以稀為貴,唯有市場飽和,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比如豬肉奇貴,你不吃不代表別人也不吃,一套房子,耗盡兩代人的心血,飛娥撲火,可謂前赴後繼。沒人能阻擋,更沒因你不吃肉不買房而降下價來,白拈白得,由此可見,這是順應潮流,時代前進的規律,非人力非法律能左右。
適者生存,既然不能改變,那就只好適應才是首選。聽風就是雨,當不得真的,所以該搬磚搬磚去,實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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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慈祥的老師
誰說結婚不要彩禮了?
這個彩禮,抹不掉。
一,幾千年來形成的公理,想一下去掉,難!
即使政府下達檔案禁止,人們也會有對策,偷樑換柱私底下奉行。
就我家兒子結婚沒給彩禮,女家沒要,十幾年來,我心中總有對不起親家之感,人家好不容易養大的女兒,來我家,每天上班:媽我走了。下班回家開門:媽我回來了!
這聲媽叫得我心中甜甜的,很以為然。
然而我想到親家遠在老家個人孤獨無人問津。
所以常叫兒子媳婦回家去看老爸,買禮物,幫洗洗刷刷。有時我也去看親家買點禮物或給錢讓他自已買。彌補親家缺失。(沒給彩禮心有遺憾)。
二,由於幾千年來的重男輕女,男尊女卑。都想生男孩,現科學發達是男是女母體能查出,所以發現是女胎做了,男胎留下。自然男女比例失調,求大於供,不但要彩禮,而且水漲船高癒演愈烈。
如果有一天男少女多倒掛,那麼該男方收彩禮了。
相信這個如果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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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淺談自動化
我估計你是剛剛看到了《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以結婚名義向對方索要財產,因此從明年開始,也就是從2021年開始,索要彩禮不再是一種民間習俗,它已經上升到了法律層面,以後索要彩禮將是一種違法行為。這以偏概全的訊息,所以才有此一問。
首先法律沒有禁止彩禮,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和給付適當數額的彩禮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是反對借婚姻強行索取彩禮,或者以鉅額彩禮作為結婚的條件。但是男方按照當地習俗支付適當數額的彩禮,或者結合自身經濟條件承受能力自願給付女方的金錢的行為是可以的。
還有,你對彩禮有誤解!又可以說,你把愛情當成了一門生意來做。彩禮這個東西,由來已久,古代又叫下聘禮。這是對於女方的一種保護,男子一但下了聘禮,是不能反悔的,反悔的話,那麼彩禮就不能拿回去了。只不過現代的人把彩禮給玩壞了,天價彩禮比比皆是。我始終認為一定程度的彩禮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超出能力範圍內的彩禮是堅決要杜絕的。
為什麼說一定程度的彩禮是必要的,因為這代表了男方的一種態度,有句話說得好,能夠輕易就得到的東西,那麼他往往不會去珍惜。而且彩禮最後一般也是會給到女方的手裡的(我們這裡是),剛剛結婚的雙方,一般都沒有什麼積蓄,有了這筆錢,才可以開展接下來的事情。比如買車,買房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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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渣大叔剪輯
彩禮是少不了,是多少的問題。別人姑娘養這麼大你不拿點彩禮也說不過去是吧,再說現在這社會條件都差不到哪裡去,彩禮大部分給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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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太現實,首先,結婚用不用禮金不是統一規定的,需要看每個地方的習俗與各家的情況,有的家庭為了給女兒減負,也不收禮金,而有的家庭為了讓夫家重視女兒會多收禮金,這個沒有明文規定。
古往今來,禮金已經變成了一種習俗,很少有例外,不可能說取消就取消,有人說收禮金是想讓夫家重視女兒,如果沒有禮金夫家會覺得女兒太廉價,所以對她不好,但是無論什麼原因,收禮金是一種習俗,不會輕易取消。
當今社會發展越來月多元化,隨著時代變化,收禮金能只會越來越多,而不會減少,這是歷年流傳下來的習俗,也演變成了一種文化,應該會繼續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