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別26、25歲,自由戀愛在一起目前一年半時間,小城市農村家庭在市裡工作,今年家長們見面談婚姻的事,女方單親,父親奶奶大爺(單身)在農村生活,提出10萬彩禮給陪送(冰箱洗衣機電視),男方全款房未裝修(女方並不會提供裝修錢),當時在場人都表示同意,定親給彩禮後半年結婚,但過一個星期男方表示定親後挑好日子領證,結果女方不同意,還表示並不知情定親後半年結婚的事(在場人女孩和父親說沒聽到,叔叔嬸嬸都表示聽到了),該怎麼辦呢?女孩父親後表示接觸時間太短,近一年不允許結婚,大家發表下意見?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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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博洛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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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因為我
我和我老公我們都奔結婚才相處幾個月就結婚了,這個看兩個人的合不合的來的吧。想想我們那時候年紀也不大吧,才二十三四歲,想法怎麼就這麼衝動呢!現在我們有時候聊天問我老公愛不愛我這麼幼稚的問題,他說愛不愛不知道,反正有責任把家裡經營好,咱兩湊合過好日子就行了。愛不愛什麼的感覺不大。。。聽得我心塞塞啊。
由於你們雙方各自觀點不同,理解不同,加上溝通方面可能有些缺陷,所以看法也就往往不一樣了。你認為相處兩年不算短了,想結婚了;可她父親認為還是覺得短了,不讓女兒結婚。因此,可以說早,因為比你早的也有;也可以說不早,因為比你遲的也更多吧。
怎麼辦?個人看法如下。
根據你的描述,如果僅僅是因為時間問題產生了矛盾,那應該說這個問題不大。為什麼?因為你們小兩口自己沒問題,彩禮數額也沒問題,這兩個大問題看來沒問題,那其他問題就是小問題了。我從你的描述裡看出,主要的問題是你們雙方之間的溝通與理解問題,那是不是可以這樣。首先你應該與女友好好溝通,你們小兩口商量結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意見有沒有統一起來。為什麼我這麼說,因為婚姻大事是你們自己做主的事,你們小兩口自己首先來作決定,或者說由你們自己初步提出一個定親發彩禮的時間,領證結婚的時間,供你們雙方大人參考,徵求他們各自的意見,然後再作定奪。不要自己一點也沒有主見,該提的要提出來,該堅持的要堅持,該改變的要改變,該聽取的要聽取。理清思路,講究方法,多作溝通,多作協商,具體問題具體解決。再說結婚時間遲早的問題,她父親的意思可能是他覺得你們互相瞭解還不夠深入,所以你們不要急著結婚。如果真的是這種想法,那也好辦,延長一年半載問題也不大,因為你們的年齡也還不算很大,再過兩三年你們都還不到三十歲,到那時候你們人更成熟一點,彼此瞭解得更多一點,感情更深一點,錢財積蓄得更多一點,結婚的條件也更具備一點。所以說,她父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