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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衛思想

    巡洋艦號稱海上多面手。

    在一戰及前後,海上作戰的主要方式是火炮對轟,為了更大限度的集中火力,一般釆用側舷接戰,這就有一個搶佔“T”字頭的必要。在作戰中,為了達到這種要求,就必須要有良好的機動性,也就是速度。

    還有,當時的海上霸主是戰列艦,受噸位限制,戰列艦速度並不快——對於巡洋艦來說,就有打不過就跑的優勢了。

    這種思路一直到二戰期間。

    雖然航空母艦成為海上霸主了,但巡洋艦做為“海上多面手”的作用未曾改變,護航、反潛、反艦、(對地)炮擊、防空,都是它的任務,這樣看來,對速度的要求並沒有降低。

  • 2 # 半野生工程師

    有意義。一保命二制敵。

    巡洋艦在戰列艦面前就是個渣渣。二戰期間,老戰列艦速度最慢的幾款21節,快的如伊麗莎白級和長門級25-26節,幾艘戰列巡洋艦29-32節。新戰列艦典型速度接近30節,最慢的大和26節,最快的衣阿華33節。巡洋艦起碼要比幾乎所有的戰列艦更快,才有生存機會。

    各國巡洋艦驅逐艦幾乎都要明顯比戰列艦快速,那麼為了克敵制勝,己方研發的巡洋艦起碼不能比潛在對手慢很多。

    那麼意義真的很大。

  • 3 # 兔哥哨位

    二戰時期的軍艦航速確實是讓人羨慕,要知道軍艦航速每提高一節都需要付出很大的動力,現在的軍艦航速三十節就很快了,二戰時期的軍艦航速可不比現在軍艦航速低。例如驅逐艦的航速普遍超過35節,美國的弗萊徹級驅逐艦37節,日本的陽炎級35節,而蘇聯的憤怒級高達39節。二戰時期巡洋艦的航速普遍超過30節,戰列艦的航速要低些,例如,大和號戰列艦航速27節,美國的南達科他級航速27節,德國俾斯麥戰列艦航速30節。

    軍艦的高航速從風帆艦船時代就是一個追求,風帆艦船時代,利用高航速搶佔有利的陣位,可以有效發揮出火力優勢,另外,船舶的特點是速度快,機動效能也好,不論是進攻還是逃跑都佔得先機。

    軍艦進入到動力時代,航速可以透過機械動力獲得解決,對於追求高航速變得可能。軍艦航速的追求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都是一個重點。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軍艦的三要素依然繼續貫徹一戰時的思想,重視高航速、火力、防護三大要素。

    二戰時期軍艦航速達到了頂峰,驅逐艦航速超達到了40節左右,這是因為驅逐艦的作用促成的,驅逐艦需要承擔警戒、偵察、反潛的需要,它就是跑腿的差事,遇到巡洋艦它的火力處於下風,只能是咬一口就跑。驅逐艦為了能夠追擊潛艇,投擲深水炸彈,也要求它具備高航速,逃跑也是一個因素,和大型艦船相遇,驅逐艦需要利用高航速來脫離被追擊的窘境。

    二戰時期的巡洋艦同樣是追求高航速,能夠快速進入有利射擊陣位,能夠快速脫離接觸,能夠快速到達戰區。總之,二戰時期軍艦的高航速是一個普遍的存在,完全是戰場上催生出來的要求。

    二戰時期軍艦高航速也有利於躲避飛機的轟炸,航速快了依然不容易被打擊,可以說航速是二戰時期軍艦的一個最佳的防禦措施,快速總是比慢速有利的多。

    二戰時期軍艦航速高是延續了一戰時對高航速的追求。軍艦航速高也有利於射擊,軍艦在海浪中航行時要比停泊海面穩贏好,也容易計算搖擺週期,便於射擊諸元解算,特別是湧浪狀態下。

    二戰時期的戰列艦航速也有27~32節左右,這個航速和驅逐艦,巡洋艦比低點,這是戰列艦噸位大,寬度大,動力功率的問題,戰列艦皮糙肉厚,抗打擊能力強。二戰時期航母很多是改自巡洋艦,另外,航母的高航速是方便艦載機頂風起飛時能獲得大升力的需要,這一點現在的航母依然遵循二戰時期航母的起飛方式,高航速,頂風起飛降落。

    至於題目所問二戰時期驅逐艦、巡洋艦二十多節航速夠不夠用,夠用,但是不好用,追求高航速是當時的潮流,如果別人快,你慢肯定會吃虧。例如,驅逐艦反潛需要大海里撈針式的搜尋潛艇,需要追擊潛艇,遇到大型艦船需要利用高航速脫離被追殺,巡洋艦同樣是這個要求,既要追擊敵艦,又要在交戰時具有很強的機動效能。二戰時期軍艦依靠身管火炮,其射程有限,必須要有良好的機動能力,才能佔據有利射擊陣位。例如,德國的俾斯麥戰列艦就是被追上遭到圍攻的,比它小的艦船正是依靠快速機動,咬幾口就變換位置,最後把俾斯麥戰列艦給打沉了,如果沒有高航速,就沒有這次海戰了。

    二戰後有了導彈武器,跑再快也不管用了,導彈射程遠,速度更快,而且軍艦求高航速的代價是動力的更大,經濟性的損失,因此,二戰後軍艦受導彈的影響,高航速已經不是重點了。不過,軍艦航速快對於作戰總是有好處的,快總比慢效率要好的,說不定哪天軍艦又開始追求高航速了。

  • 4 # 胡二小

    那時候的海戰主要用艦炮最講究佔位,東鄉平八郎打敗俄國海軍的關鍵就是佔位,所以有速度優勢的艦隊會獲得佔位優勢,更容易發揮自己的全部火力。甲午海戰我們也是主要輸在艦隊航速上

  • 5 # 飛天鼠215574671

    別說二戰,現在也是30多,輔助艦艇必須有較高的極限航速。一般艦隊航速15-20節,如果你只有27節的航速那麼意味著你只能以6節左右的速度變換陣位,這對整個艦隊來說是致命的,而且航母起飛陣型時航母往往維持在30節以上,所有像中美俄這樣以艦隊戰為目的建設的海軍實際上一線艦艇30節已經不太夠了

  • 6 # 0孤獨的行者0

    高航速伴隨著高機動性,在實戰中裝甲火力機動性的平衡往往是取勝的關鍵。你的火炮口徑大意味著火炮體量大再裝填速度慢,佔用噸位大消耗的動力大再不改發動機的情況下速度必然會減慢,再加上裝甲這就更慢了,再加上那時候著急的命中率你真弄個20多的速度那就真成靶船了。大和如果可以跑55節[捂臉][捂臉][捂臉]那美軍的魚雷還要多好幾倍可惜啊就是給他裝上核動力也不可能。

  • 7 # 紅色手電筒

    這個還真的有用。

    搶佔T字的橫邊是二戰時期的每一個水面艦艇指揮官的夢想,無論他是哪國的。

    二戰時期的軍艦主要武器還是艦炮和魚雷。而要使用這兩種武器,位置非常重要。象使用艦炮一般都是喜歡採取T形隊形,各個國家都是喜歡搶佔T字上邊的那個橫邊,這個道理誰都懂,所以如何搶到這個位置就要看誰跑的快了。

    二戰時期,驅逐艦還有一個名字叫做雷擊艦,就是指驅逐艦的主要用途就是發動魚雷攻擊。這種戰法是法國的“青年學派”提出來的,這個學派根據魚雷等新出現的海戰兵器,提出了用這些兵器實現小艇打大艦的戰法,這種“以小博大”的戰法,對於海軍的後發國傢俱有巨大的吸引力。

    而魚雷那就更講究了,魚雷對於軍艦的殺傷力非常大,有了魚雷這個就能夠真正的實現“小艇打大艦”的目標。但是,魚雷的射程比較近,而且目標比較明顯,很容易被發現,這樣就要求對於一個目標通常會發射多條魚雷,而且發射距離還不能太遠,這就更需要搶佔有利的發射位置,通常在大洋之上發射魚雷這事都是驅逐艦乾的,發射完了驅逐艦就要迅速的逃走,到安全距離重新裝填魚雷,以備再次發射。這種時候,38節的高速就太管用了。

    二戰中,驅逐艦的高航速還有利於搶佔有利的位置,攻擊、或者迫使潛艇下潛,這樣就能夠降低潛艇對運輸船團的威脅。

    同時,巡洋艦和驅逐艦都是經常要執行巡航任務,象驅逐艦在護航船隊中就是要不斷的搶佔有利的位置來防止U艇的偷襲,本身運輸船隊就是走Z字形路線,而且護航的驅逐艦都是要不斷的在船隊中巡邏,在返回護航的陣位時自然需要全速行駛。

    巡洋艦在二戰的時候,擔任的任務很多,除了反潛不怎麼幹,其他的活兒都幹。

    而巡洋艦是用來對付在艦隊前方實施偵察的“探馬”,航速自然也不能太慢。而且象英國的巡洋艦還擔負著各個殖民地的威懾作用,對於海外殖民地來說,有一艘大點的軍艦在那裡還是比較管用的,而戰列艦太貴了,巡洋艦正好,本身管子也夠粗,但是到了打仗的時候,把這些軍艦從全世界集合起來那就要費點時間了,這個時候高航速就派上用處了。

    軍艦的航速在軍艦武器導彈化以後開始變得意義沒有那麼重大了,由於發射距離遠,對於發射陣位的要求沒有那麼嚴苛了,不過搶佔有利的陣位還是會出現的,所以現在的軍艦最大航速還是在30節左右,這已經夠用了。

  • 8 # A9P-99

    很簡單一點,編隊護航,就像高速開車一樣,你要是不能比同編隊主力艦快很多,怎麼機動超車去編隊別的陣位做事,還要錯車,讓來讓去跟高速大車超大車一樣

  • 9 # 海中巖haha

    速度永遠都不夠用,實戰中無論多快的速度都不夠用,都希望更快,特別是小型軍艦速度快更是保命的基本條件。不是你的軍艦多快夠用,而是你比敵人的軍艦快才夠用,敵人20多節你30節你就有優勢,敵人十節,你20節就有優勢。二戰時巡洋艦驅逐艦都不是主要作戰艦隻,主要任務就是偵察護衛,有可能離主力艦隊很遠,發現敵情時最重要的是報告和逃命,一條巡洋艦碰上敵方戰列列艦和航母唯一的活路就是逃得快,碰上敵人的小型船隊要追得上才能有收穫,所以快是最重要的。跑得快就可以打得過就追敵人,打不過就逃命。這其實和陸軍的騎兵一個道理,速度夠快可以集中力量打擊敵人,小勝後可以快速逃走,步兵集中好敵人騎兵已經逃走了,騎兵在戰場上的優勢就是勝利了可以追擊擴大戰果,失敗了可以逃命不至於滅亡。戰爭中勝利總是屬於反應快的一方的。

  • 10 # 一個屁民兼菸民

    有啊,反潛戰的時候速度就是一切,只要敵方潛艇追不上自己,那麼潛艇只能被動挨打和潛伏,對於己方的生存能力提升巨大

  • 11 # 天地經緯402

    當然有了,因為巡洋艦比火力不如戰列艦,比靈活不如驅逐艦,如果航速還沒有,那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所以必須有。

  • 12 # 兵器知識譜

    巡洋艦驅逐艦30節以上的航速具有極高的實戰意義,對於它們而言區區20幾節的航速是遠遠不夠的。在艦隊中,航速要求最快的艦艇就是驅逐艦,這是因為驅逐艦相對於巡洋艦、戰列艦、航母而言要輕巧許多,這就意味著它的機動性非常好,所以驅逐艦在艦隊中主要擔負反潛和偵查任務。

    驅逐艦的高航速在執行反潛任務時的實戰意義簡單來說就是“追得上”,當艦隊受到敵方潛艇襲擾時,要求驅逐艦能夠在第一時間趕往發現地方潛艇的海域,在地方潛艇做出威脅艦隊安全的舉動之前實施反潛作戰,發揮擊沉、擊傷、驅離敵方潛艇的作用,以確保艦隊的水下安全。

    當反潛作戰結束以後,又要求驅逐艦能夠在第一時間返回艦隊中,繼續遂行艦隊護航任務,避免艦隊側翼安全出現漏洞,因此驅逐艦必須擁有足夠高的航速才能體現出“趕得上”的實戰意義,否則一旦脫離艦隊去追擊潛艇即意味著掉隊,不但自身容易被敵方攻擊,艦隊也會因為出現防護空檔而招致安全威脅。

    比如說美國的弗萊徹級驅逐艦,為了起到上述作用,它的最高航速達到了驚人的37節,也就是66.6公里/小時,該型驅逐艦在電影《灰獵犬號》中完美重現了高航速在實戰中的表現,如果沒有高航速,克勞斯艦長是絕對做不到一次護航擊沉5艘德國潛艇的。

    在執行偵查任務時高航速的實戰意義在於“跑得掉”,驅逐艦在編隊中往往需要佔據“尖兵”位置,這就要求它航行在艦隊的最前方,並與艦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當發現敵方艦隊時可以在第一時間向艦隊彙報敵方艦隊情況,同時實施火力偵察。

    如果敵方火力兇猛,那麼驅逐艦就需要在第一時間返回艦隊,在艦隊的部署下展開戰鬥隊形參加戰鬥,所以“跑得掉”是非常重要的,倘若未能及時返回編隊中,那麼不但自己會被消滅,而且艦隊也會因此而削弱火力。

    比如說萊特灣海戰,日軍艦隊就是由島風級驅逐艦率先發現美軍潛艇的,該級驅逐艦是二戰時期航速最高的驅逐艦,最高航速達到了令人咋舌的40節!即72公里/小時,這樣的航速堪比快艇。

    巡洋艦的噸位大於驅逐艦,它的作用是為艦隊提供伴隨火力支援,也具備做為艦隊旗艦的能力,因此巡洋艦要擁有“趕得上”艦隊的高航速,否則“伴隨”就無從談起了。

    下圖為二戰時期美國海軍裝備的巴爾的摩級重巡洋艦,滿載排水量為1.7萬噸,設計最高航速為33節,實戰中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達到35節,完全可以和驅逐艦飈高速,在編隊中經常做為指揮官的旗艦使用。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巡航艦和驅逐艦都需要30節以上的高航速才能“趕得上”艦隊呢?

    這是因為二戰時期的艦隊編制通常以戰列艦、航空母艦為核心,特別是航空母艦編隊,對航速的要求非常高,而做為編隊核心的航空母艦的主要作用就是放飛艦載機。

    由於二戰時期的航母只是一種鋪設了直通甲板的大型戰艦,滑躍起飛甲板技術還沒有發明,彈射器彈射起飛技術更是無從談起,因此航空母艦在放飛艦載機時需要為艦載機創造甲板風。

    所謂“甲板風”指的是航空母艦在航行時迎風面所產生的迎面逆風,逆風則能為艦載機的機翼提供升力,理論上來講逆風的風速越高,艦載機的升力就越大,而實際研究中發現逆風在20米/秒時是艦載機起飛的最佳風速。

    而在無風環境中航行的航母需要達到30~35節時才能創造出風速達到20米/秒的逆風,因此為了在放飛艦載機時創造甲板風,航母就必須具備30~35節的最高航速,而且這樣的航速持續時間不應低於120分鐘。

    這是因為二戰時期的航母能夠搭載近100架艦載機,假如每放飛一個波次的艦載機數量為36架,每架起飛平均耗時1分鐘,那麼一個波次放飛完畢以後一共需要耗時36分鐘,放飛2個波次就需要耗時近2小時(加上排程耗時)。

    比如說美軍埃塞克斯號航母,它的艦載機數量為91架,包括2個戰鬥機中隊36架、1個偵察轟炸機中隊18架、1個俯衝轟炸機中隊18架、1個魚雷轟炸機中隊18架、1架擔任聯絡任務的俯衝轟炸機,最高航速為32節。

    這就意味著做為艦隊核心的航母在放飛艦載機裡的2個小時內,始終以30節的最高航速在航行,如果做為艦隊組成部分的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的最高航速低於航母的最高航速,那麼在航母放飛艦載機的過程中,這些戰艦將會遠遠落後於航母,而航母就在這時開始“裸奔”了。

    所以不但巡洋艦和驅逐艦需要30節以上的航速才能“趕得上”航母,而且排水量超過航母的戰列艦也需要這樣的最高航速,這就是戰艦30節以上高航速的實戰意義的表現形式,很顯然20幾節的低航速是無法滿足航母編隊實戰需求的。

    比如說美國的依阿華級戰列艦滿載排水量達到了5.7萬噸,遠遠超過了那個時期的航母排水量,但是它的最高航速卻達到了31節,為這樣的鉅艦設計如此之高的航速的原因十分簡單粗暴——“趕得上”航母!

    下圖為編隊航行中的美國海軍依阿華級戰列艦“新澤西”號,做為一級排水量超過航空母艦的鉅艦,為了滿足它的高航速要求,它的發動機系統能輸出21.2萬馬力的動力,最高航速達到了31節。

    那麼新問題就來了——20幾節的航速能滿足什麼樣的戰艦需求呢?

    相信很多讀者已經有了答案,即那些沒有“趕得上”航母要求的戰艦,比如說登陸艦、補給艦、護衛艦,其中護衛艦最具代表性。

    護衛艦的噸位低於驅逐艦,主要遂行近海防禦/巡邏、運輸船護航、反潛、掃雷等任務,基本上不執行遠洋作戰任務,因此這樣的戰艦就沒有30節以上航速的需求了,比如說美國的拉德羅級護衛艦,它的滿載排水量只有1780噸,最高航速28節。

    20幾節最高航速的實戰意義僅在於“趕得上”敵方潛艇17~19節的最高航速,這對於二戰時期近海作戰的艦隻而言的確是足夠了,然而對於現代護衛艦而言就不夠了,因為現代潛艇水下最高航速早已突破30節。

    因此現代護衛艦的最高航速也要求達到30節以上才能對潛艇形成壓倒性的絕對優勢,比如國產054A型導彈護衛艦,它的最高航速達到了35節!

    下圖為正在高速行中的美國海軍“海狼”級攻擊型核潛艇,該型潛艇下潛後的最高航速達到了35節,如果軍艦的航速達不到這樣的高航速,那麼在戰爭中遭遇這樣的潛艇時將會出現“追不上、跑不掉”的被動局面。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第一、二戰時期巡洋艦和驅逐艦30節以上航速的實戰意義是確保“趕得上”,即能趕得上目標和艦隊,因此需要較高的航行速度。

    第二、20幾節的航速對於巡洋艦和驅逐艦來說是不夠的,因為艦隊的核心是戰列艦或者航空母艦,它們在海戰中的最高航速均在30節以上,如果巡洋艦和驅逐艦的最高航速只有20幾節,那麼在海戰中將會脫離艦隊,從而削弱艦隊的戰鬥力。

    結語

    高航速對於軍艦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技術指標,在戰鬥中打得贏的時候要求能追得上攻擊目標,以確保消滅敵人;打不贏的時候要求能跑得掉,以確保自身安全,避免被敵人消滅。

    所以高航速不但在編隊作戰中發揮“趕得上”的協同作戰實戰價值,而且在單艦作戰更能以靈活的機動與敵人周旋,這也是現代軍艦航速越來越高的原因。

    下圖為已經退出現役的我國051型“旅大級”導彈驅逐艦,該型驅逐艦滿載排水量為3670噸,理論設計最高航速為32節,但是在測試時曾經創造過37.95節的最高航速,可見戰艦的高航速在任何時期都是重要的技術指標,並不僅限於二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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