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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西遊記中,玄奘法師長大後,瞭解了身世。並找了了自己的親生母親,還替自己的父親報了仇,挖心了殺他父親,佔他母親的劉洪。而且他的父親也因為生前為善,救了龍王一命,被報恩還魂。還找到了自己的奶奶,外公外婆。但是這一章最後提了一句,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在玄奘父親陳光蕊未還魂前,殷小姐幾次自盡,都被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說了下來。這最後一大家團圓歡喜,卻最後用了這麼一句。讀起來令人十分不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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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墨雪問心

    《西遊記》中,玄奘(唐僧)的母親殷溫嬌忍辱負重十八年,最終母子團聚,且惡人劉洪亦遭到了應得的報應,丈夫陳光蕊又在龍王的幫助下復活,殷溫嬌自殺兩次都被玄奘勸解過來,如此圓滿的美好結局,作者卻用一句“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來結尾,我們應該怎麼理解這句話呢?

    (殷溫嬌)

    單從字面來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殷小姐最後還是自盡了”,但也不可否認,這句話確實頗具爭議,根據大家對《西遊記》的種種解析,綜合來看,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 2 # 雲程影視

    明朝的程朱理學發展到巔峰,也就意味著封建禮教發展到巔峰,西遊記作為明朝的文學作品,是不可能超越時代的。殷小姐如果不自盡的話,她的形象是不“完美”的。

    如果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殷溫嬌殷小姐無疑是一個偉大的女性,在丈夫被謀害後,能忍辱負重把遺腹子生出來,還能找機會送出去,又忍辱負重十八年(有點不合邏輯,但是重點不在於此),有勇有謀 。

    如果是以當時的眼光看的話,殷小姐無疑是有罪的,即便屈身從賊不是她自願的,但是她仍然有錯,她的錯在於不節,如果不是劇情安排要生下玄奘,當陳光蕊被害死的時候,她就應該自殺。這才是一個守節的“完美”的女性。

    按照明朝的禮教觀念,寫殷小姐自盡是給殷小姐臉上貼金的行為,如果殷小姐真實存在,她也應該對這種結果感到榮耀![困]

    與此相似的有“海瑞殺女”故事的杜撰與流傳(正史中並未有任何關於此事的記載)。在如今看來,這是滅絕人性的行為,但是在當時,是把這件事當成海瑞治家教女的正面事例,是值得誇耀的。

    明朝作為女性行為典範的《女範捷錄》中提出過對於女性貞節的要求:

    忠臣不事兩國,烈女不更二夫。故一與之醮,終身不移。男可重婚,女無再適。是故艱難苦節謂之貞,慷慨捐生謂之烈。

    完全是對女性的要求,不僅要在身上裹腳,還要在心裡裹腳。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中國古代是農耕社會,小農經濟佔主流,農業的依靠體力的生產方式就決定了男性的生產力遠勝於女性。小農經濟的保守性和自給自足也讓宗族這種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存在異常的穩定。

    並且為了維持這種不平等,還發明出了旌表和貞節牌坊,明明是官方和民間嘉獎女性的,但是卻代表了男權的極致。

    對於宗族整體來說,無法擁有社會地位的女性就是一個隨時可以賣出去的牲口。

    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屬品,如果男性過世了,那麼宗族就會充分壓榨作為附屬品的女性的剩餘價值。

    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她成為貞節烈女,一輩子守寡,最好自殺隨丈夫而去,換來一座貞節牌坊,受益的將是整個宗族!

    那麼封建禮教起到的作用就是一條精鋼鑄造的“狗鏈”,貞節牌坊起到的作用就是一張刻著“已打針”的“狗牌”!

    父告子忤逆,夫告妻不忠,那都是什麼道理都不用講的,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穩定!

    離經叛道”的李贄終其一生都在與所謂的“存天理,滅人慾”的封建禮教鬥爭,但是僅憑他一個人只能掀起一朵顯眼但是無力的小浪花。

    但是在明朝中後期,絲織業、手工業等的發展,讓女性的生產力大幅提升,男性的優勢相對降低,因此,女性的地位也開始高了起來(相對於原來)。

    人們的觀念也開始一點點改變,表現在文學作品中就有三言二拍中的“賣油郎獨佔花魁” “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姚滴珠避羞惹羞, 鄭月娥將錯就錯”“酒下酒趙尼媼迷花 ,機中機賈秀才報怨”等故事。

    這其中對於女性貞節的態度很是寬容,也有不少關於黃色場景的描寫。雖說肯定有作者吸引眼球的因素,但是也從另一方面顯現了當時社會人們觀念已經有所改變了,至少不是人人都裝成假道學

    最後,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道德觀念,可以理解。但是社會整體是在進步的,這是無數如李贄這樣偉大的先賢付出難以想象的代價才得來的。

    千萬不要輕易的以古非今,千萬不要再有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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