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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本昌談歷史

    古代文職官員父母死了必須回老家守喪三年,這是根據儒家孝道觀念規定的一項制度。

    守喪叫"丁憂”,如果朝廷需要不能離開工作,皇帝可下詔留任,這種情況稱為"奪情”,如果"丁憂期限未滿朝廷需要召回,稱為"起復”。

    官員丁憂期間就失去了官職,沒有俸祿,唯一任務就是在父母墳前守孝報恩。

    那麼官員回家守三年,他原來的職位就空缺出來怎麼辦?不要擔心,這事由吏部管著,翰林院裡那些候缺的人有的是,恐怕一聽到哪個官的父母死了,不知有多少翰林院裡的文人們到吏部去找門子託關係了,當然吏部的官員們又有油水可撈了。

  • 2 # 史海鉤沉者小王

    空缺出來的,如果不是像張居正被皇帝下令“奪情”這種,百分百被別人頂替了,官場派系鬥爭很厲害,想隱瞞的都會成為把柄。

    丁憂的實際影響

    守孝三年說的就是古代的“丁憂”制度。西周時制定的禮法就有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的條文倡議,儒家思想對此表示贊同,論述一個觀念:

    “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足以當大事”

    在父母活著時贍養他們稱不上大事,他們去世後為父母操辦喪事才真正是人生的大事。把治喪的思想高度再次提高。

    漢朝以後,儒家思想成為統治者大力推崇的正統思想,對丁憂這事更加註重,以法律的形式定下了規矩,凡是丁憂期間,子女不得婚娶,不得娛樂,不得生育,不得遠遊。如果是官員,必須“三年不從政”。

    這裡“不從政”就是卸任了原有的職務,自此離開官場,至於三年後的事情,三年後再說,官員的身份保留。明朝時,會給丁憂的官員發一個證明,京官就到必吏部去領取開具的“孝字號勘合檔案”,地方官就到當地隸屬吏部的管理機構開具“引文”,表示官員卸任是因為“丁憂”,後面要想再回官場,拿證來。

    不過,有些官員牴觸丁憂,因為一旦卸任,自己靠職務獲得的權力就瞬間消失了。唐朝的滑州官員孟升就是如此,對外隱瞞母親去世的事,沒有丁憂守孝,結果被發現處以死刑,讓其自盡。

    同樣,丁憂還可以成為攻擊政敵的一把利器,南宋的監察御史婁寅亮和秦檜有矛盾,秦檜要剷除他,就誣告婁寅亮隱瞞父親亡故的事,然後順利罷免了婁寅亮。

    可見,丁憂不僅影響著官員手中的權力,還可能成為政敵攻擊的工具。

    奪情看皇帝

    位置空出來,無非奪情或補缺。補缺就不用說了,吏部重新安排接替人選,反正地球缺了誰還是會繼續轉,朝廷也一樣。如果是政敵攻擊出了空缺,正好可以插手安排自己隊伍的人員,進一步擴充自身勢力。

    但總有個別情況,就是“奪情”,皇帝親自下令,國家奪去了你的孝親之情,不必解除職,穿著素服繼續為朝廷辦事。不過這種情況只有皇帝才可以下令,但皇帝也不輕易使用,因為不是所有大臣都同意。

    比如明朝的張居正,1573~1582年主持新政變法,1577年父親亡故,按理張居正要免官守孝,不過這變法主持人如果被免官,明神宗擔心變法半途要玩完,就打算“奪情”,朝廷大臣為此吵得不可開交。

    兩個翰林編修和兩個刑部官員帶頭參本上奏,要求張居正必須免官,結果被皇帝下令拉出午門用杖刑。同時,兩個翰林被“削籍”降為庶民,兩個刑部官員被充軍,終身不赦。原因是皇帝認為這些官員在藐視他,無視皇帝的旨意。

    然後又下了諭旨,再議論張居正奪情的人,誅無赦。在皇帝的力挺下,張居正被留下繼續主持變法。不過可惜,小王看到明神宗後來翻臉不認人了,張居正死後下令抄家,險遭開棺鞭屍,家屬流放。

    所以,空缺職位就看情況了,一般吏部安排,特殊情況皇帝會奪情,讓原先的官員繼續擔任該職務。

    派系之鬥

    王安石也是主持變法的領頭羊,但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正好與王派針鋒相對。

    王安石的隊伍中有一個叫李定的官員,他的庶母死了,一般來說庶子要為嫡母丁憂,嫡子不必為庶母丁憂,所以李定不必去。

    但保守派抓住了一個把柄,說李定其實是庶母所生,李定解釋不知道此事。但還是沒頂住壓力,被解除了職務。這種“匿喪”的行為是大逆不道、違背倫理綱常的行為,這事就成了保守派攻擊改革派的一個把柄。

    再如唐朝中期的王叔文,突然遭遇“丁憂”,想找皇帝“奪情”,可惜沒有張居正這麼好運氣,沒透過被迫離開權力中心,他這一派的人員,如陳諫、柳宗元、劉禹錫、凌準、韋執誼等等,一共八人接連被罷官或者貶官。王叔文字人也被下詔賜死,這離不開政敵的挑撥。

    丁憂這事,一旦出現空缺,沒有皇帝的力挺,空缺百分百被頂替,搞不好政敵上位,接下來的就是己方勢力的倒臺。

  • 3 # 江湖小曉生

    從漢朝開始,中國曆代王朝便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科舉制度出現以前,孝道是選拔官吏的重要標準。無論是兩漢的舉孝廉,還是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孝順都是一項重要的選拔條件。

    到了唐宋明清時期,雖然開始採用科舉制度選拔人才,可是孝道依舊是衡量人才的重要標準。尤其是從宋朝開始,守孝三年,基本上成為了每個讀書人必須要做的事情。

    比如說蘇東坡當年考上進士以後,還沒怎麼飛黃騰達,他的母親就去世了,他只好回家守孝三年,再回來做官沒多久,父親蘇洵又去世了,他又回家守孝三年。這6年時光,皇帝都換了,因此蘇東坡的仕途受到了嚴重影響。

    這種制度之下,很多有才能的官員,白白浪費了6年時光。因此聰明的古人又發明了奪情的說法。所謂奪情,那就是說朝廷離不開你,你不能回家守孝,就一邊工作一邊守孝好了。還有一種就是守孝時間不足三年,就被朝廷召回的,叫起復。明清時期,奪情起復基本 是放在一起用的。

    一、職位空缺出來,多少人捂著嘴巴笑呢!

    中國最不缺的是什麼?當然就是人。自古以來,從來都是職位稀少,而人才眾多。一般王朝剛建立的時候,最早考上進士的,可以順利做官。

    但是越往後這做官的難度係數就越高,為什麼?因為職位不多。一開始的進士可以直接留在朝中做官,可是後來的進士就只能打發到地方上擔任知縣、通判這一類的基層官職了。

    你別笑話他們,這些人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了,好歹是有官職可以擔任的。到了王朝中後期,那些老傢伙一個個都還在官位上活蹦亂跳,後起之秀們完全沒有機會做官。

    就連基層的縣令,都是要靠走門路搶著去的。所以就有了候補官員的說法,沒有關係和門路的進士們,只好都論資排輩地等著,有些人坐冷板凳可能要坐一輩子。

    沒辦法,職位就這麼多,人才太多了。你說這幫回家守孝三年的官員回去以後,他的職位該怎麼辦?當然是留著給後面的人了。

    不能因為他一個人離職了,這朝廷的工作就不運轉了吧?況且,那麼多人在後面排隊等著呢!你走了,大家可都是捂著嘴巴笑,開始各種找關係想要代替你。

    二、一般人可不敢奪情,奪情的都不是一般人。

    守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直到清朝末年,依舊有守孝三年的說法。到了新時代以後,發現這也太浪費一個人的時間了,所以就取消了守孝三年的說法。

    可是此前如果哪個官員沒有正當理由,沒有回家守孝的話,那麼對不起,你這個官也就不要做了,肯定會有大量官員過來彈劾你。把你彈劾下去了,總歸會有其他人頂替的。

    因此一般官員為了自己的烏紗帽,都會選擇回家守孝。當然了當初你擔任著重要的職務,回家守孝三年以後,再回來可能就是個沒有實權的虛職了。

    有一些對朝廷來說,不可或缺的人,即使父母雙亡,他也不能回去守孝。比如說明朝土木堡之變時,要是于謙的父母去世了,他說你們先想辦法擋著瓦剌人,我回家守孝三年先!這樣你會答應嗎?當然不行,等他守孝三年回來,可能大明都沒了。

    既然有奪情的說法,那麼自然會有人去踐行。明朝萬曆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那就是奪情的典型代表。

    當時張居正的老爹去世了,張居正作為兒子當然要回家守孝三年。可是他捨不得這個內閣首輔的位置啊,他是費了千辛萬苦才得到的這個位置,現在說讓他丟了就丟了,你覺得可能嗎?當然不可能。

    而且當時萬曆小皇帝年紀太小,內閣首輔相當於是朝中的一把手,你覺得他還會輕易放權嗎?因此張居正主動奪情,繼續留在朝中做官。這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若干御史彈劾張居正,但是我們的優良傳統就是,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你們這幫提出問題的御史唄!

    三、也有主動守孝被罵的。

    我覺得守孝三年,的確有些時間長了,之前那個例子裡,宋仁宗非常看好蘇東坡,認為他是宰相之才,所以他一考上進士,宋仁宗就打算讓他進入翰林院,擔任三品的翰林學士。

    可惜這個時候蘇東坡的老媽去世了,他不得不回去守孝。再回來以後,宋仁宗的身體已經不好了,而蘇東坡本著宰相必起於州牧的想法,主動申請下鄉擔任通判。

    結果沒多久他父親也去世了,蘇東坡不得不再回家守孝三年。等到三年以後他再次復出的時候,宋仁宗已經去世了,而宋英宗也快掛了。所以說蘇東坡完美地錯過了升官的好機會。

    清朝的曾國藩當時以兵部右侍郎的身份,在家鄉訓練鄉勇,打算對付太平軍。結果這個時候他老爹曾麟書去世了。

    按道理國家危難的時候,繁文縟節都應該丟棄,可是曾國藩骨子裡是個儒家學派,他對守孝三年矢志不渝,所以就算在戰況吃緊的情況下,曾國藩還是偷摸著回家守孝了。

    這可把同僚們給嚇壞了,尤其是左宗棠甚至寫信把曾國藩臭罵了一頓,表示關鍵時刻,難道不能變通一下嗎?等你守孝回來,可能大清都亡了!

    結果曾國藩愣是在家守孝了1年半的時間,太平軍越戰越勇,清廷實在是受不了曾國藩的迂腐,所以下旨跟曾國藩借孝,讓他提前上了戰場。

    總結:有些人回家守孝,是真的不行。

    在國家危難時刻,在民族到了關鍵時刻,你作為可以改變歷史的關鍵人物,你能回家守孝嗎?你這個情況你能睡得著覺?

    絕大多數人,在古代必須要回去守孝,可是至關重要的人,是必須不能守孝的。如果曾國藩真的在家守孝三年,會有人可以頂替他嗎?恐怕不行吧?到時候他可就是滅亡大清的功臣了。

    參考資料:《明史》、《清史稿》

  • 4 # 澹奕

    早在先秦,對居喪就有了一整套規定,父母與祖父母離世需要守孝三年,稱作“丁憂”,不過那時這只是倡議,直到漢朝時期,丁憂才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規矩。

    居喪三年,對於官吏們來說就是所謂的“丁憂”,有人覺得丁憂就是辭職回家守孝,然而事實上可沒這麼簡單,丁憂時期各方面都有繁瑣的規矩。

    吃:開始三天不能進食,表示哀傷沒胃口,之後也只能粗茶淡飯清粥小菜,不能大魚大肉更不能喝酒宴飲之類;

    穿:要披麻戴孝,任何大紅大綠鮮豔的衣服與綾羅綢緞都不能穿,最雷的是不能洗澡。

    住:不能睡家裡,要在墳邊搭建草蘆,“曉苫枕磚”,睡草蓆上,用磚頭當枕頭。

    行:出入家門不能走正門,也不能走中階。

    其他:丁憂期間不能婚嫁迎娶,也不能過夫妻生活,不能聽絲竹管絃,過年不能貼春聯,任何喜慶娛樂活動全都不準。

    顯而易見,丁憂是一件苦事,但古人往往遵循得一絲不苟,甚至還出了很多丁憂的美談,同時也有許多人因為違背丁憂的相關規制而受到嚴懲。

    宋朝之前,人們對丁憂執行得很忠誠,畢竟從漢朝開始,官員們產生的主要途徑除了出身門第之外就是“舉薦”,而“孝”在當時是被舉薦的重要標準之一。

    正因如此,在將孝行作為入仕主要衡量標準的時代,丁憂被作為是當時孝的應有之行被極其看重,絕大多數人都很重視,人們在執行的時候當然也就相當嚴謹。

    即便唐朝時期科舉制已經比較完善,但對於孝依舊看重,在唐朝,“不孝”被列入“十惡不赦”之一的重罪,而且對此有詳細的條款解釋,其中就有丁憂期間嫁娶、作樂之類。

    但是,丁憂很重要,可官員們丁憂一憂就是三年,位置空出來了,工作誰來做呢?於是,“奪情”制度應運而生。

    奪情,又稱作“奪情起復”,也就是奪其哀情令其復職,說的簡單點就是,上面覺得守喪三年不合適,就會要求原本需要丁憂的人,回去執喪意思意思,然後趕緊回來繼續工作。

    丁憂有自己的一整套規矩,奪情也有:丁憂者聞喪後即刻彙報,回籍居喪百日,行“卒哭禮”之後,朝廷就出面命其奪情起復,丁憂者不能馬上答應,要故意婉拒,幾次三番之後才“無奈”答應奪情,回到崗位之上。

    唐朝時期開始,奪情的名人就已經非常多,比如侯君集、長孫無忌、于志寧、房玄齡、姚崇、褚遂良、張九齡等等,都曾丁憂奪情。

    丁憂奪情者,在三年居喪期間,在家穿喪服,上班穿低一級的服裝,表示已除喪可正常辦公,而奪情者也有禁忌,除了祭祀天地社稷,其他的吉事都不準參加。

    能夠享有被奪情對待的,通常都是朝廷要員,他們的職位突然空缺一時也難以填補,而低階者的官印烏紗帽好不容易弄到手,不能隨便丟了,所以他們往往主動求著被奪情。

    宋太宗時期御史張廓在大中祥符九年上疏:京朝官定父母憂者,多因陳乞與免持服。

    主動要求奪情這件事在宋朝算開了個頭,但當時依舊重視孝道,這種事往往都比較少見,而且大多都是找關係暗中進行,並不普遍,然而到了明朝,就蔚然成風變成了一種習慣,明朝皇帝屢屢下詔,經常令丁憂者去職回籍,但效果甚微,清代亦是如此。

    低階尚且如此,末等的“吏”連求著奪情都沒資格,所以他們乾脆就瞞著不上報了,不過匿喪不報一旦被發現就是重罪,甚至要被充軍,可即便如此,這麼做的人還是如同過江之鯽。

    丁憂在唐宋時期被破壞,與制度的設計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很多寒門子弟透過努力都步入仕途,但他們對於辛苦得來的官位自然也非常珍惜,丁憂成為了很多寒門出身官吏的絆腳石。

    畢竟對於任何人來說,丁憂三年之後,原本的職位早就被頂替了,只能去候補的大隊伍中重新等著,極少數人能夠官復原職,何況丁憂之後去職降薪,需要蒙受很大經濟損失,俸祿本來就很低的朝代,官吏們更加承受不住丁憂。

    總而言之,古代官員丁憂,若職位太重要,一時無法補充,就只能奪情起復,可大多數情況都是,一人丁憂,迅速有旁人填補,古代候補的隊伍規模可不小,位置空出來很快就會被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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