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孃家,兩個女兒,大女兒結婚在家裡,大女婿基本屬於上門女婿,二女兒讀書後留在隔壁縣城,成家,帶孩子,經濟條件不錯,孃家有九大碗了,孃家媽也叫二女兒去,但不讓二女兒包紅包,孃家媽包一個紅包,喊二女兒一起去,浩浩蕩蕩一大家人,孃家父母,大女兒一家3口,二女兒一家3口。二女兒一直不願意,但看到媽媽那麼堅持,想著讓媽媽少為難,硬著頭皮去。最近二女兒實在不願意了,拒絕出席,二女兒為難的是不出禮很尷尬,出禮孃家媽難受,估計不能面對好不容易培養的女兒不跟自己一家了的事實吧,單獨出禮就是獨立一家人的一起吧!ps女兒很愛媽媽,媽媽也愛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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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法能265

    這道標題答案說的又對又錯,他的第二女兒出嫁的這一天,它自己可以不出彩禮同樣有權吃酒席,即便出彩禮與他沒關係,他不出彩禮是正確,

    假設有親戚朋友結婚,她不出彩禮,應該是錯誤的,為什麼?出嫁以後結婚他就生成了一個,獨立的門戶,你生小孩,別人也要給你送彩禮,到你家喝喜酒,當然別人家裡有什麼喜事,你也得送彩禮,這就形成一個你來我往,也算得上有情有儀,其實它就和幫忙一樣,別人家裡有什麼事會請你去幫忙,當然你家裡有什麼事,別人也會主動的來幫你,這就行成了一種自然規律,

    現在反而還出現一種攀比的現象,比如說大哥的女兒出嫁,二哥出的三萬塊錢的彩禮,三哥就會出三萬五,那當然,四哥也想要一點面子老子出五萬,這些兄弟關係處理不好,就是這麼產生的,

    我們鄰居家裡就有這樣,他們幾兄弟不管送什麼情或者彩禮都會統一思想,從不攀比,像他們這種為人處事還是有參考價值,值得提倡。

    除非有特殊情況,二女兒結婚以後家裡不順利,還欠一身的債,三姨又要出嫁了,岳母娘就講你們就不用出彩禮了,回來我們在一起團聚下就很開心了,出現這種情況也不能說沒有

  • 2 # 今夕何兮

    我婆婆和我們家過,沒分家,公公去世了,過年小叔子女兒來,婆婆和小姑子都給壓歲錢,我婆婆不讓我出,說我們沒分家只出一份就行了,後來我還是拿了錢給她。(因為我們不用去小叔子家,所以我家孩子沒有壓歲錢的)

    我老公的妹妹,按理說嫁出去的女兒,這些表妹表弟結婚什麼的不要送禮的,因為結在前面,也沒有收到他們的禮,但是每次家裡有事兒,哪怕她在外地,還是要把禮送到。

    這就是做人的禮數。

    別人怎麼做不知道,自己做好就行了。

  • 3 # 臘梅瑞雪2

    出嫁的二女兒應該隨禮,親戚就是你來我往,只要去做著席的就應該隨禮,拿一份錢去七個人坐席,這錢有可能不夠他們吃的。

  • 4 # 無語至深

    這有這麼糾結嗎?就算一大家人隨一份禮,這份禮金夠的話,又有什麼不可以?不想讓你媽一個人出錢,你就出一份又怎樣?難道你們那裡風俗一定要所謂的一家一個紅包?

  • 5 # 玫瑰帶刺5

    出嫁了是另外一家了,孃家的鄰居,親戚也好,只要是你去了就必須隨禮送紅包,否則你就是坐在桌上吃飯,臉就是紅紅的,好意思嗎?

  • 6 # 愛寫作的成成媽

    在我們老家如果有這樣的事,首先就會說這個媽媽,太不懂禮數了,再接著就是說這個二女兒,結婚以後就是一個新的家庭,如果關係不是特別好的,你可以不來上禮金,但是隻要來了就要單獨拿一份禮金。

    大女兒家屬於上門女婿,就跟兒子一樣的,只要是不分家,像一個村裡有婚喪嫁娶的,或者是去外面的朋友家出禮,只要出一份禮金就夠了;但是關係比較親的,例如女兒們的表兄弟或者是表姐妹結婚、生孩子,也會單獨出禮金的。

    在我們老家是這樣做的,如果沒有結婚就可以不用出禮金,現在很多人只要工作了,關係比較親的也會隨一份禮金,我表妹結婚的時候,我弟弟也給她發了一千的紅包,這個要看個人的情況。

    前幾年我老家的一個同學,嫁的比較近,孃家媽媽在村裡隨禮,她抱著小孩也跟著一起吃酒席,就這事她們一家幾口都被一個村裡的人戳脊梁骨,她媽媽就以為自己出了份子錢人不多去幾個就虧得很,就喊著自己出嫁的女兒回來吃酒席,而且還不止一次,所以也被很多人看不起,這種做事的方式就是很不懂禮數。

  • 7 # 海浪139634508

    和你媽一樣的人我見過一個是我家大大伯嫂,倆女兒早已出嫁,孩子都二十多歲了,大兒也已娶妻生子,但每參加親朋婚宴都不讓倆女兒單獨出錢參加,但大兒一家是獨立體,他老倆口加小兒孕及倆女兒家計九口人拿上五百元禮金浩浩蕩蕩奔向婚宴。其實省了幾個錢得來的是讓人瞧不起,人活在世上信譽是第一的。你媽看似佔了便宜,實質虧大了。

  • 8 # 漫步的小榮珍

    不讓己婚二女兒出禮吃酒席,孃家的做法不完全對。

    首先,二女兒己成家,是成年人了,她應該己的思維、判斷能力,她該不該出禮、該不該吃酒席她自己都可以決定。

    孃家父母不能事事都替女兒做主武斷專行,讓二女兒這樣不出禮只吃酒席,會使二女兒陷入很沒面子、很尷尬、很為難的境地。

    其次,錢財為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孃家這樣做,知道的人家說這個媽媽不好,自私且護犢之心太重;不知道的人家還以為是二女兒年紀輕輕的太吝嗇不想出禮,又愛佔便宜吃免費酒席。

    長此以往,二女兒心裡也不好受,孃家父母固執這樣做,雖然替二女兒省了錢卻毀了二女兒一家在親戚朋友面前的美好形象,生活要接地氣,父母固執這樣做實不可取。

    最後,說到底大女兒結婚在家,和父母住一起,是一家人可以不隨禮。二女兒己結婚且沒有和父母住一起,就算是另一家人。

    親戚朋友有什麼紅白喜事,父母應通知二女兒回家吃酒席,二女兒一家應另外出禮。

    這樣,人情也有了,面子裡子都有了。出禮自古以來,都講究禮尚往來,以後二女兒家有什麼事情了,也好招呼親戚朋友們來喝酒行禮,熱鬧熱鬧。

    這只是我個人的淺見,如有不妥,請師友們提出來,共同探討。

  • 9 # 文控君

    隨大禮可以全家人一起去吃,隨小禮派代表去,可以父母和兩個女兒去就可以了。有的近親親屬吃了酒席還可以連拿帶要的,關係不一樣。

  • 10 # 回鄉養娃

    這孃家媽媽不會做事吧,女兒還是要隨禮的啊,大女兒是孃家一份,可是二女兒嫁出去也算獨立體的一個親戚了吧,自然另外包紅包吧,除非說請不到二女兒那邊,請到就另外包紅包,請不到,就不必去了,人情往來便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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