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公安部網安局的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提交舉報內容。
2、直接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或者透過信函等方式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直接撥打110或者當地報警電話舉報。
依照網路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援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資訊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
法律依據: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1、向公安部網安局的網路違法犯罪舉報網站提交舉報內容。
2、直接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或者透過信函等方式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直接撥打110或者當地報警電話舉報。
依照網路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援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資訊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
法律依據: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