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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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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美皖西大別山
童養媳這個詞相信很多人也只在電視劇裡聽說過,並沒有真的見過童養媳,但在我們山區農村卻是真的有童養媳,而且我身邊就有認識的童養媳,下面我就給大家說說童養媳的婆家一般都是什麼樣的家庭。
在我們山區農村我所認識的家裡養有童養媳的家庭也就是你所說的婆家,在我們山區一般都是心地比較善良的,家庭條件也比普通人家稍微好點。當然了,家裡養童養媳的人家一般都會有點私心的,要不然也不會平白無故的去養童養媳。
比如說我認識的那家農村人吧,自己家的兒子很小的時候就體弱多病,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們家兒子個子不怎麼長,小的時候就比正常同齡人矮很多,家裡人擔心他長大還是如此,因此非常擔心他以後找不到媳婦,因此就養了一個童養媳。結果他長大以後真的還是個子很矮(還沒有他老婆個子高),好在家裡十幾年前就給他養了一個媳婦,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就結婚了。
當然了,在今天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已經沒有童養媳這個詞了,我說的這個家庭也是在30年前養的童養媳,女孩子家裡也是條件不好,一連生了6個女兒,是在養不活才把最小的女兒送走了的。
總之在我看來,舊社會童養媳的婆家一般來說,都是比較善良的家庭,家庭條件也不是特別差,同時也會存有一定的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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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如夏花MVP
我所知道的婆家也是窮困家庭,而且很窮的,畢竟那個年代多養活一個人太不容易了,尤其是沒有勞動力的人。
奶奶就是童養媳,沒有出生前父親就不在了,8歲的時候母親又不在了,只有一個結了婚的姐姐,所以小小年紀就做了爺爺的童養媳,一段時間住爺爺家,老奶奶為人很好,對這個未過門的小媳婦特別好,但是畢竟年紀太小了,所以一段時間也住姐姐家,直到和爺爺成親後,才真正安頓下來了,童年很不幸,不過後來趕上了社會變遷,子女孝順,後半生過得很好。
還知道一個就是我的大舅媽,姊妹7個,父母親因為意外同時過世,7個孩子大的不過10多歲,小的才幾個月,就這樣一個家完全散了,男孩子被其他人家抱養了,女孩子做了童養媳,外婆人特別好,再加上家裡孩子也不多,而且大舅媽性格又軟,所以小時候就過得很好。長大後,大舅會做生意,大舅媽在同齡人中是那種不操心不管事,一輩子都不缺吃不缺穿,很幸福。
那些年和現在一樣,窮人家也是不好娶媳婦,所以會有童養媳。小小年紀,如果遇到好一點的人家會對待的好些,日子也不會太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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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冰峰之戀
舊社會一般童養媳的家庭都是十分窮困潦倒實際情況,為了能讓孩子有口飯吃,只有給富裕或者地方鄉紳當童養媳,也是唯一能改變命運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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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牧牛老叟
童養媳是舊社會,新社會雖禁止但有的雖不明說還是有,怕的是日後不好娶媳婦,早做準備,到時一起成長有了感情,到成熟法定年齡再園房。
被收養的多是沾親帶故,家境貧寒無力贍養的女孩,一方面是岀於憐憫,對貧困親戚的邦助,一方面也是早早給兒子物色了個兒媳物件。我有個大伯就是。
大伯家原有四個兒子,土改劃成份為中農,土改時原有家產不沒收,當時屬家境不錯的階層。
大伯母是後媽末生育,他孃家堂兄有一女孩,家裡是貧農,家境不好,她媽又有顛癇病沒撫養能力,於是兩歲時兩家商量沿襲舊社會做被後伯母收做童養媳,準備日後長大給老二做媳婦。
可是長大後、老二和繼母給他從小養大準備做媳婦的表妹不招沾放電,死活不肯圓房。無奈,最後家裡給她找個人家當女兒樣的嫁了。
這就是當時童養媳婆家,和童養媳原家庭的一種狀況,聽說舊社會也是這樣,一般收童養媳的家境都還可以,有成功園房的,也有沒感情兩個不同意又當女嫁了的。
新中國土改以後有了婚姻法,青年兒女婚姻自己作主,因為童養媳多是父母家長意見與法不符,國家禁止童養媳,這種情況就漸漸少有了,現在人只是在電影電視劇見過,還以為是啥稀奇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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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淄河之子
提起童養媳都以為是豬牛馬的遭遇,其實,有些窮人家裡也有童養媳。在山東膠東某個地方,當年找媳婦都要年長七八歲,為的就是來到家裡就是一個勞力。如果像電影裡面,地主家找個童養媳,然後折磨她,想想可能嗎?大戶人家,娶媳婦要門當戶對,小戶人家,我花了錢然後虐待她,是不是傻?所謂童養媳悲慘的生活,那是舊理教和男尊女卑的思想使然。當今社會,婆媳有幾個和睦的?只不過虐待兒媳的婆婆成了被虐待的物件。呵呵,開玩笑,大部分家庭還是和睦的。話歸正傳,看待一件事情,要用歷史的眼光,讀懂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世界之大,無不解之處,這就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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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呂教育
提起童養媳,似乎是大地主或大惡霸家庭裡的標配,其實不然,養童養媳的家庭大多數是稍具溫飽,充其量是個小地主家庭,如果那個大戶人家養了童養媳,可能性只有一個,那就是這家養了一個傻兒子!
我的母親就是童養媳,母親五歲那年,爺爺去她村行醫,生病的是一位地主的母親,人稱蘇五娘。蘇五娘告訴爺爺,她家長工曾紀太的女兒想送人,家裡的孩子太多,實在養不活,小女孩聰明伶俐,長得十分疼人。說罷看著爺爺,那意思很明顯,她知道爺爺家有一個年齡相當的兒子,更瞭解爺爺的為人,儘管家裡談不上富有,也不缺一個孩子的飯吃。再說,一個長工的女兒能夠落在有飯吃的家裡,也算是造化。希望爺爺能領回家,爺爺也有這個想法,再說,也不能缺了蘇五孃的美意。
領養人家的女兒,雖說不要什麼“彩禮”,但也應該給點什麼,也算答謝人家的養育之恩,爺爺答應給五斗大麥,外加兩塊銀元。曾紀太連稱爺爺大方,當即讓女兒給爺爺叩頭認“爹”!從此,爺爺家裡多了一個吃“閒飯”的人。
誰知,兩年後奶奶病逝,突然家道中落,本來不太寬裕的家庭頓時寒酸起來,爺爺甚至失去了生活的勇氣。當時,父親不足十歲。蘇五娘看在眼裡,開始為這個家庭擔心,她隔三差五地讓人送來吃的,有病沒病總愛找爺爺去號號脈向,藉口接濟爺爺,直到父親和母親“圓房”!據母親說,結婚那天,蘇五孃親自來賀喜,並送上了不菲的床單衣被。說實話,蘇五娘對母親比親孃都親!
解放後,作為大地主的蘇五娘一家,當然不能再那麼風風光光,特別是老地主去世,家境更是一日不如一日,到了五十年代未,當年“作威作福”的地主婆居然討起飯來!父親索性將她接到我們家,母親更是認她作“娘”,我們都稱她“五姥姥”。從此,我們共甘苦,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未,“五姥姥”去世,享年八十八歲!
童養媳,一個時代的印記,慢慢地在現代字典中消失,卻永遠留在人們的記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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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社會,童養媳在我國甚為流行。所謂童養媳,就是從小被人抱養,長大成年後,就要成為那家的兒媳婦。之所以盛行童養媳,原因就是當時的社會非常貧窮落後,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
在舊社會,眾多的民眾因家境貧寒而娶不起兒媳婦,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就跑到外地抱養一個女孩來做童養媳,待長到十四、五歲時,就讓她同兒子“圓房”。這一天,童養媳和新郎只須換上一套乾淨的衣服,辦幾桌簡單的酒菜應酬親朋好友就行了。這樣的操辦婚事,既省事又省錢。貧民家裡收養的童養媳,大部分都是從外地或災區抱養來的,再一個就是從道旁路邊揀回來的女棄嬰,還有的是從街上插草標賣兒賣女的災民手中用賤價買回的幼女。這些女孩被抱養回來後,不送去上學讀書,整天待在家裡做家務。如遇上惡婆,就要經常遭到百般打罵,受盡虐待,過著極其悲慘的生活。等到長大要“圓房”時,如小女孩不肯,就採取強迫手段“圓房”。所以這些童養媳,從小就被迫扮演了一個小媳婦的角色。 實際這做童養媳的女孩大多是很慘的,婆家買童養媳,一般都要花一筆錢,買回來後,就會當丫頭一樣使喚,一輩子都難以抬頭。這還不算什麼,如果遇到自己定好的丈夫死了,那就更慘了!
《竇娥冤》就是講了一個童養媳丈夫死後被婆家迫害的故事。那如果童養媳的丈夫死了,這些可憐的女孩會有幾種結局呢?結局比較好的就是被婆家當女兒許配出去,如果沒同房的也可能被許配給自己未婚配的兄弟;比較慘的就是年幼守寡,一輩子不準嫁。還有更慘的,被婆家賣入妓院等。總之,如果童養媳的丈夫死了,她未來的命運就全部掌握在自己婆家人的手中了。解放後,國家頒佈了婚姻法,抱養童養女的問題在有的地區終於得到了徹底解決。中國臺灣的童養媳約於1970年代開始消失,到了21世紀,這個習俗在中國某些地區如福建省一些偏遠的鄉村還依然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