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背景【追討7000萬港元佣金,周星馳被前女友告上法庭,律師迴應:是戀愛情話,沒有法律效力】據環球時報19日報道,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佣金一案,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引發港媒關注。據香港《明報》和《經濟日報》11月18日訊息,在庭審當天,周星馳及於文鳳均未到場,由各自委託的律師出席。該案的審理工作預計將持續數日之久。據環球時報報道,於文鳳透過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表示,於文鳳和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戀愛,於文鳳在美國大學修讀商業課程,其父更是香港建設創辦人,她對基金管理及建築均有深入認識。而周星馳專注於電影事業,雖成立公司,但不負責日常營運。2002年,周星馳與於文鳳簽署協議,於文鳳擔任其公司財務顧問,月薪2萬港元,雙方在同年聖誕節商談後達成於文鳳分成10%的協議,投資產品包括多隻基金和房產,周星馳至今仍拖欠7000多萬港元。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則否認周星馳在2002年協議同意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於文鳳。他稱,兩人2002年在寓所共度聖誕夜時,周星馳提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這筆錢充其量只是饋贈,且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力。周星馳一方還質疑,於文鳳工作3年後於1997年與周星馳墜入愛河,並未在她父親的公司工作,投資經驗和能力成疑。相反,周星馳在1996年之前就有房產投資經驗,且有豐厚本金,較前女友更有投資能力。律師還提到,於文鳳在接手周星馳的投資事務後,在股票等範疇虧了周星馳1300萬港元,但原告對此避而不談。(LX)追討7000萬港元佣金,周星馳被前女友告上法庭,律師迴應:是戀愛情話,沒有法律效力 | 每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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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會游泳的魚兒呀
為什麼過了10年了,才來向周星馳討債?
1997-2010年相戀13年,周星馳即使曾經口頭承諾給女友10個點的投資回報佣金,也只是口頭約定,因為那時兩人正熱戀,就像談戀愛時給女友發個520 1314的紅包,有錢人當然可能更大方直接52000 520000 5200000或者13140000都有可能。
但隨著2010年的兩人分手,這些口頭贈予當然可以作廢,因為愛情已經作古了,你還會在節日給前女友,前妻發520紅包嗎?讓現任如何看待?讓女方現任如何想?
於文鳳的老爸是個大老闆,她自己本就是富家女富二代,當年不追討7000萬的承諾,可能因為家裡有不在乎,但近期香港經濟受挫,疫情影響更是艱難,於家有點揭不開鍋了,背了一屁股債,發現還有周星馳這棵大樹可以躲風雨,於是就死馬當活馬醫了,萬一周星馳要是一時犯糊塗,想念當初那個陪伴身邊,曾經溫存過的女人的一絲好處時,就給了這個錢,於家又能度過難關了。
但周星馳是有名的鐵公雞,他可以在2004年為香港大學髓損傷基金捐款900萬,在2008汶川地震捐款3000萬,他也可以在2020武漢新冠期間捐款1000萬,他甚至可以捐建100多所小學,比吹的很神的古天樂捐建還多。
但是周星馳甚至不願意為旗下藝人多付一毛錢工資,因為那不是她們應得的,周星馳不會為爛賭鬼的朋友吳孟達出1萬塊。
鐵公雞周星馳做事是有原則的,可以幫大事大非,絕不幫個人償債,堅持原則,有人說鐵公雞,有人說刻薄,但國家人民有困難時,出手卻異常闊綽。
周星馳不會給前女友這7000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