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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觀唐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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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辦理離婚登記必備的證件資料是雙方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原件,三者缺一不可。若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相關證件,民政局一般不要求雙方提供,但要求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孩子的身份證號碼以及財產的權屬資訊(譬如房產分割,需要提供不動產的地址以及不動產權證號)。
辦理離婚登記必備的證件資料是雙方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原件,三者缺一不可。若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相關證件,民政局一般不要求雙方提供,但要求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孩子的身份證號碼以及財產的權屬資訊(譬如房產分割,需要提供不動產的地址以及不動產權證號)。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辦理離婚登記前需要預約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表明夫妻離婚登記需要預約的,但是現在大部分地區為了實現有效管理都開通了各種預約通道,比如網上預約、電話預約等方式。網上預約需要當事人進入民政局的官方網站,按照網上提示的預約提示進行操作。電話預約就是直接打電話進行預約就行,但是這種方式一般只有部分地區採用。
離婚登記預約方式:
1、網上預約(當事人需登陸到我國民政局的官網上進行預約)
2、電話預約(當事人可透過語音電話或者人工電話進行預約,預約時需要報雙方當事人的證件號碼、辦理離婚登記日期以及聯絡方式等相關資訊)
3、現場預約(雙方當事人需要帶齊離婚登記所需要的證件材料去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排隊取號辦理)
(二)離婚登記需要準備什麼相關的材料?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該出具下面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
2、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已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
臺灣居民、香港、澳門居民、華僑、外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時除應當出具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外,還應當出具有效的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該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中應該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且要對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配有相應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