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小店工作快滿兩年了,負責進貨,上貨,製作,販賣。老闆一個月來店裡收一次款,在我來半年的時候就有一段時間客戶來店裡拿貨,拿完就走。說是老闆送的,慢慢的這種事情發生的次數越來越多,有時候客戶說我已經轉賬給你們老闆了,打電話跟老闆確認,老闆就說給客戶就行了,也沒有下文。
我在這裡工作底薪1000 主要是看提成十個點,這樣的單子很多次都是收不到錢的,非常影響我的業績,真的是事情也做了,但是工資就沒有多少,跟老闆談了這個情況,後來就客戶拿貨時候付款。但是現在過了一年多,又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再談,會不會過一段時間又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杜絕這種情況嗎?大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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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駱駝祥子006
就你說的情況,首先需要確認的是是什麼是“應得的提成”。
第一,什麼方式的提成
你說你的收入除了1000元的底薪之外,最主要的是看十個點的提成。
我理解的是,你所說的提成是你所在的小店的銷售收入的提成。
我的問題是:1你的提成是小店全部營業額的提成;2你的提成是小店營業利潤的提成;3你的提成是小店淨利利潤的提成?
1,如果你的提成是小店全部營業額的提成,這應該是最好計算的,因為再小的店都會有銷售臺帳,你的提成計算起來方便,簡單;
2,如果你的提成是以小店全部毛利潤的十個點計算,這也應該可以計算,只是稍微複雜一些,因為除了營業額之外,還必須清楚銷售貨物的進價額度;
當然這對你而言,只是稍微麻煩一點,因為進貨和販賣你都清楚。
3,如果你的提成是你所在小店的純利潤,如果約定的不是特別詳細,相信你所說的小店,很難約定清楚純利潤的計算方法。
這種約定就是老闆給你下的套,老闆想給你就給你,想給多少就給你多少,想不給你也行。因為他可以告訴你,沒有利潤。
第二,提成約定的附加條件
從筆者瞭解而言,一般銷售提成都是以營業額來計算的,這樣最簡單,最直觀,最不容易出現分歧。
即使如此,也會有一些附加條件的,我們通常說的附加條件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1,正常的銷售,也就是普通進店客戶的銷售,你應該說十個點的銷售提成,這個相信沒有異議;
2,老闆的銷售,包括:
2.1老闆自己及其家人在這個小店裡的購買的商品,你們約定你的提成了嗎?
個人認為如果沒有,說明老闆還是比較摳門點的;
個人認為如果是少於十個點是正常的,因為老闆既是在照顧自己的生意,也是在照顧你的生意。
當然具體的提成標準,你們可以事先約定。
2.2老闆的客戶。就象你說的那個客戶,我個人認為應該是老闆推薦過來的客戶。
老闆既然做這個行業,相信以老闆的人脈關係,可能是會有一些人脈資源,不知道你們約定沒有這樣的提成標準。
一個朋友的副食商店,他雖然不經常去,但他個人的人脈銷售,尤其是大宗銷售能力非常強。
有幾年時間,他個人銷售幾乎佔商店店面銷售的40%以上。一般他都是讓店裡去送貨。
3,折扣銷售。採取折扣銷售,或者是促銷的商品,總有這樣那樣的原因。
這些原因包括:吸引客戶的需要;回饋客戶的需要;庫存時間較長,需要及時處理;離有效期太近;不得不處理等等。
你約定了提成嗎?
4,其他約定
我說的其他約定主要包括:貨品過期,假貨(例如假煙,假酒等),貨物產生的傷害等。
這類事情,作業進貨人員和銷售人員都是有一定責任的。
針對這種情況,你們有什麼約定嗎?
如果有了就按約定的辦;如果沒有約定,也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也很好辦;如果已經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而你們也沒有約定,那就應該先定下來吧!
我被假酒騙過,再也不去那個店子了;我的幾個朋友知道後,也不去了;在那個店子裡,我和幾個朋友曾經都是他的VlP客戶啊。
第三,你的提成時間呢?
從你的提問看,我理解你應該是拿過提成的,只是沒有拿完。
一般情況,既然確定底薪是一個月I000,那麼提成也應該按月結算。正好老闆也是每個月才收一次貨款。
如果是一個月結算一次,那麼很多的情況就基本可以確定了,因為你已經幹了一年多了。
你說的那個客戶的事情,也應該在前期就有個說法了。
第四,如何拿到你應得的提成?
1.希望你和老闆的約定,有書面的文字依據,這樣可以有禮有節;
2.即使沒有書面的文字依據,也有你們每個月結算的依據,這可以似作是你們的約定;
3.希望你已經結算的提成,是透過你們的計算來的,有簽字依據最好,那也可視作是雙方的約定;
4.希望你已經結算的提成,不是沒有經過雙方有按營業額計算的預領,或者是預付提成;如果是這樣,說明你要認真考慮這件事情了。
後記
1.不希望走到法庭見的地步,不管是對老闆還是其他人。
2.希望人與人之間多一些理解與體諒。
3.能協商的事情,儘量在協商下完成。
4.佔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是常理,同時也能佔在對方的角度去看待和考慮問題,一定能獲得更多的機會。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