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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日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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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晨曦陽光
根據提問提示,你老婆主動起訴提出離婚,看來與你真的無法生活一起,否則,女人嘛,不到萬不得已永遠不會邁進離婚這一步。那當然,按照法律程式,你不到場也不會影響對方起訴開庭。由此可見,①看得出,你屬於無意離婚,所以應該主動出面看看是否能夠挽回婚姻。②既然對方提出離婚,也就意味著感情危機、無法生活,所以,長痛不如短痛,主動放棄。
開庭了不到庭,法院一般會缺席審理。但是離婚案件的缺席審理,法院會非常謹慎,畢竟離婚案件涉及人身關係。你可以主動聯絡法官,表達你自己對離婚的觀點,法官會考慮你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再次開庭。
不去開庭無所謂,庭後可以聯絡辦案法官說明自己的離婚態度,要求法院根據證據和自己請求裁判,只要你在一審中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雙方離婚。不判決離婚,也就不用擔心其他問題。
離婚案件不想出庭,代表你不想離婚。如果原告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不會判決離婚。一審判決書生效了,等待六個月後再起訴與你離婚,才有可能被判決離婚。有的離婚案件因為原告無法提供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另一方又不配合,有可能三次到五次起訴離婚才可能被法院判決離婚。
題主不想離婚,去不去開庭無所謂,但可以提前提交一份答辯意見給法官,表達自己對離婚的看法。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和好,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強行在一起也沒什麼意思了,長痛不如短痛。
根據自己的想法和目的,可以採取同意離婚或不同意離婚。既然有一方提出了離婚,說明雙方感情已經出現危機,要勇敢面對,及時解決。離婚三件事,是否同意離婚、孩子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債務承擔問題等搞清楚了,自然就會解脫了。
如果一方存在過錯被對方發現,並有證據提交法院,那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比如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吸毒賭博屢教不改等都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記住,蒐集證據非常關鍵。
題主可以庭後聯絡辦案法官表達自己的想法。如果不同意離婚,也可以不用理會,任由法院判決就可以了。不參加庭審,一審離婚案件很有可能不判決離婚。不判決離婚,等於什麼事情都沒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