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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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啟車窗看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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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於逸武
你撞了人,就是你的責任,不論朋友是坐你的車,下車後給你撞了,交警只認定你開車撞了人,你朋友不同你計較是朋友之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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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以載道MZS
這得要去看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才能確認是否有責任。
一種情況:你違規停車下客,造成乘客被第三方碰撞,你負有責任。車輛在城市和公路中行駛,基本上是不能亂停車下乘客的。特別是城市中的主幹道,車水馬龍,你突然讓一個乘客在路邊下車,就是致乘客的生命於不顧,也算是馬路殺手之一,如果是這種情況,造成下車的乘客被汽車、摩托車撞傷,你是負有一定責任的,責任的大小最後由交警部門認定,但是民事賠償責任你是跑不脫的。
另一種情況:就是你沒有違規停車下客,而且是送到安全的地方,乘客自己出來被第三方車輛碰撞,你沒有任何責任。與朋友出來,坐你的車,那麼好事就要做到底,一是要在行駛過程中要保證行車安全,確保車上人員的人身安全;二是不要違章和隨意違規停車下客,不要圖方便,讓乘客隨意下車。要把乘客安安全全的送到安全的地方,這樣才能盡到你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你把乘客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乘客自己出來馬路造成被第三方車輛碰撞受傷,你就沒有任何責任。
有責任,責任還不小。
“開門殺”大家都知道,“開門殺”就是下車時沒有觀察清楚後方的情況,就貿然開啟車門下車,如果此時恰好有腳踏車或電動車剛好給過車門處,就會反應不及時被車門颳倒,肇事者開車的司機也有,坐後邊的乘客也有,不用說,造成這樣的後果,完全是司乘人員的責任。不過,題主說的這類“開門殺",“殺”的不是過路人,而是自己的朋友,也是因為開門時不注意觀察有無情況,是否安全,貿然下車,結果朋友被撞,變成“自殺”。
司機除了有安全駕駛的責任,對車內的乘客也有安全監護、提醒義務,後排乘客要下車,司機從左右後視鏡首先觀察後側方有無車輛經過或將車門開個縫瞭望,安全了再提示後排人員下車,否則貿然開啟車門,後果不堪設想。一旦下車的人被撞,除你朋友本身有不可推卸的自身責任,那麼,司機沒做到提醒、告知義務,出了事,你脫不了干係,最少有一半的責任。
也許是朋友關係,你從朋友角度給予適當的補償無可厚非,如果是坐車的人,要求你賠償,你也不能視不管,該賠也得賠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