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元朝時候起,就規定娼妓的家長和男性家屬必須帶綠頭巾以示區別。
而韋小寶的母親韋春花就是一個從業者。
到了漢朝,基本也是承襲秦朝,官服以黑色為主。
老百姓那就更麻煩了,不許穿帶彩的衣服。只能保持麻布的本色。
到了西漢末年,才允許老百姓穿青綠色。
但是也只有屠夫和賣珠人穿青色綠色的衣服,屬於“賤服”
看來在秦漢時代青綠色在統治者眼中屬於卑賤的顏色。
到了多彩多姿的大唐,
三品以上穿紫色,四五品官員穿緋色,也就是硃紅色,所謂的滿朝朱紫貴,就是這個意思了。
而六七品的官員,就是綠袍,八九品的是青袍。
甚至有官員用綠頭巾來羞辱犯人,作為一種懲罰。
《封演聞見錄》記載。
李封在延陵這個地方為令的時候,
有個小吏犯了罪,
他並沒有處以杖刑的責罰,而是讓他裹上綠頭巾,倒也不是一直戴著,而是根據犯錯的嚴重程度,來定要戴多少日子。小吏們認為這是奇恥大辱。
宋朝基本與唐朝類似。
《夢溪筆談》記載了一件事,說有不知天高地厚的紈絝子弟,在紗帽下面戴著青巾。知州孫伯純下了判詞:巾帽是青色的,那和屠夫賣肉的又有什麼區別?!
可見宋朝對青綠色也認為是卑賤的顏色。
可能的原因是來自與對烏龜的一個美麗的誤會。
原來,古人認為,烏龜這種大腰的動物,是沒有生育能力的。
烏龜和蛇交媾才能產卵。
而烏龜則是綠色,所以,古人對綠色有這樣的偏見。
西晉張華所著《博物志》中就是這樣記載的。
大腰無雄,龜鼉類也,與蛇通氣則孕。
所以,到了等級森嚴的元朝,綠帽子就有了明確的歸屬了。
《元典章》:
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意思就是,從事娼妓的女人,必須在服飾上有區別,
要穿黑色短袖單衣,戴有稜角的頭巾。而女子的家長和親屬男子就必須戴綠色的頭巾。
這不得不說是個讓人感到屈辱的規定。
而到了明朝,朱元璋更是為老百姓“操碎了心”。
老朱一直相信,老百姓做什麼行業就應該一直做下去,
父傳子,子傳孫,一家人的職業定型了就不要變了。
這樣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一直不愁吃穿。
所以,洪武三年,朱元璋下詔,嗯,多說一句,
大家耳熟能詳的宣讀聖旨時所說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就是老朱的發明。
老朱詔曰:
教坊司的樂人和戲子都要戴青巾,而娼妓家屬男子改成了純色的“綠色頭巾”!
更詳細的是,腰帶必須是紅色的,穿的鞋必須是帶毛的豬皮鞋。
而且,因為是“賤籍”,走路只准溜邊,也就是隻能走路邊,遇到官員的車子,必須要靠邊站等候。
直到清朝,也是這樣的習俗,《清稗類鈔》對清朝習俗的描寫中,仍然延續了對烏龜的誤解,
在清朝剛入關時,延續了明朝的規定,以示對“賤籍”家人的羞辱。
從而導致民間對妻女有“外淫”者,“以綠頭巾相戲”,這就和我們今天對“綠帽子”的定義十分相似了。
因為韋小寶的母親韋春花就是一個從屬揚州麗春院的娼妓。
而韋小寶從小在麗春院長大,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
作為韋春花的男性親屬,他是需要戴綠帽子,以示和普通老百姓的區別的。
這一點,是符合史實的。
這當然是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對老百姓所謂禮教上的迫害。
是封建社會的糟粕,應該丟到歷史的垃圾堆裡去。
我們今天當然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衣服的樣式和顏色,
這是文明社會進步的標誌!
因為從元朝時候起,就規定娼妓的家長和男性家屬必須帶綠頭巾以示區別。
而韋小寶的母親韋春花就是一個從業者。
服飾的顏色在不同的朝代含義不同,在秦朝時以黑色為主到了漢朝,基本也是承襲秦朝,官服以黑色為主。
老百姓那就更麻煩了,不許穿帶彩的衣服。只能保持麻布的本色。
到了西漢末年,才允許老百姓穿青綠色。
但是也只有屠夫和賣珠人穿青色綠色的衣服,屬於“賤服”
看來在秦漢時代青綠色在統治者眼中屬於卑賤的顏色。
到了多彩多姿的大唐,
三品以上穿紫色,四五品官員穿緋色,也就是硃紅色,所謂的滿朝朱紫貴,就是這個意思了。
而六七品的官員,就是綠袍,八九品的是青袍。
甚至有官員用綠頭巾來羞辱犯人,作為一種懲罰。
《封演聞見錄》記載。
李封在延陵這個地方為令的時候,
有個小吏犯了罪,
他並沒有處以杖刑的責罰,而是讓他裹上綠頭巾,倒也不是一直戴著,而是根據犯錯的嚴重程度,來定要戴多少日子。小吏們認為這是奇恥大辱。
宋朝基本與唐朝類似。
《夢溪筆談》記載了一件事,說有不知天高地厚的紈絝子弟,在紗帽下面戴著青巾。知州孫伯純下了判詞:巾帽是青色的,那和屠夫賣肉的又有什麼區別?!
可見宋朝對青綠色也認為是卑賤的顏色。
那麼為什麼古人對綠色這麼看不起呢?可能的原因是來自與對烏龜的一個美麗的誤會。
原來,古人認為,烏龜這種大腰的動物,是沒有生育能力的。
烏龜和蛇交媾才能產卵。
而烏龜則是綠色,所以,古人對綠色有這樣的偏見。
西晉張華所著《博物志》中就是這樣記載的。
大腰無雄,龜鼉類也,與蛇通氣則孕。
所以,到了等級森嚴的元朝,綠帽子就有了明確的歸屬了。
《元典章》:
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意思就是,從事娼妓的女人,必須在服飾上有區別,
要穿黑色短袖單衣,戴有稜角的頭巾。而女子的家長和親屬男子就必須戴綠色的頭巾。
這不得不說是個讓人感到屈辱的規定。
而到了明朝,朱元璋更是為老百姓“操碎了心”。
老朱一直相信,老百姓做什麼行業就應該一直做下去,
父傳子,子傳孫,一家人的職業定型了就不要變了。
這樣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一直不愁吃穿。
所以,洪武三年,朱元璋下詔,嗯,多說一句,
大家耳熟能詳的宣讀聖旨時所說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就是老朱的發明。
老朱詔曰:
教坊司的樂人和戲子都要戴青巾,而娼妓家屬男子改成了純色的“綠色頭巾”!
更詳細的是,腰帶必須是紅色的,穿的鞋必須是帶毛的豬皮鞋。
而且,因為是“賤籍”,走路只准溜邊,也就是隻能走路邊,遇到官員的車子,必須要靠邊站等候。
直到清朝,也是這樣的習俗,《清稗類鈔》對清朝習俗的描寫中,仍然延續了對烏龜的誤解,
在清朝剛入關時,延續了明朝的規定,以示對“賤籍”家人的羞辱。
從而導致民間對妻女有“外淫”者,“以綠頭巾相戲”,這就和我們今天對“綠帽子”的定義十分相似了。
張一山版的韋小寶戴綠帽子,是符合清初對娼妓家屬的規定的。因為韋小寶的母親韋春花就是一個從屬揚州麗春院的娼妓。
而韋小寶從小在麗春院長大,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
作為韋春花的男性親屬,他是需要戴綠帽子,以示和普通老百姓的區別的。
這一點,是符合史實的。
這當然是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對老百姓所謂禮教上的迫害。
是封建社會的糟粕,應該丟到歷史的垃圾堆裡去。
我們今天當然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衣服的樣式和顏色,
這是文明社會進步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