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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說分手,隨後女朋友的衣服等物品裝上車送到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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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茶聊坊

    哎呀,你完美的詮釋了“女人如衣物”,一字不合扔她家去,不知道是不是還扔岳母臉上了沒有!那你別挽回了!如果僅僅是你們倆人吵架,還有挽回的餘地,問題是當時把你能耐的,你還把人家衣服裝車上拉到她孃家去扔,你讓你岳父岳母的臉往哪放?打人還不打臉呢,你倒好,搞的人盡皆知,我想你岳父岳母的臉被你打的啪啪生疼吧。所以,這就不是涉及你兩個人的矛盾了。我真不能想象,一個成年人做事如此幼稚,你扔人家去,那不明擺著告訴她爹媽,從此你與這家人再無瓜葛,把女兒還給你們,她就值這幾件衣服錢。所以現在說想挽回,難不成再去她家,把衣服拉回去?我不知道啥樣人家能允許你騎脖子上撒尿。所以,先冷靜冷靜,先讓自己成熟起來吧兄弟。萬一她與你和好了結婚了,你哪天再把你女朋友開車拉她孃家扔那,就不只是衣服了!

  • 2 # 愛卿生活文館

    戀愛期間吵個架就把衣服“扔”回家啦。夫妻是一生的伴侶,以後你可想好了。有想法挽回的時候,考量一下自己的內心,此人是否是你真心愛的,能否在以後的日子裡,好好愛,能不能接納包容彼此。就算只是戀愛,也要有對女性起碼的尊重和愛護。

  • 3 #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那還挽回個線線啊?

    為你女朋友,哦,不,是為前女友感到慶幸,還沒跟你領結婚證前,你就憑實力讓前女友和她全家人,都知道你是一個奇葩二百五了。

    因為跟女友吵架鬧分手,就把女友的衣物用品直接拉去丟到人家父母家,也只有你這個兩百加五十的人才想的出,做的到吧?

    我懷疑你爹媽是咋教育你的?你知道這個二百加五十的舉動是對女方和家人是多大的羞辱?你知道你把事情做得有多絕,有多沒給女方留一點餘地嗎?

    敢做這種不過腦子的事的男人,有哪個做父母的敢把女兒嫁給你?所以勸你還是趁早死了這條心吧!

  • 4 # 賦予力量的源泉

    我真的很不明白,為什麼倆人吵架,男方真的可以做的很絕情,只是吵架而已又不是仇人兵戎相見的非要你死我亡,男方情商也是低到十八層地獄去了,不想想後果嗎?不給自己留後路的嗎?以為女人真的永遠可以沒有底線的被你糟踐?還是分吧,別挽回了,藉口太多倆人見面都會成為負擔,自作自受吧!

  • 5 # 熊知英

    樓主夠牛的啊!你有那脾氣和鋼火還挽回幹嘛呢?心中己經有裂痕了。你確定挽回後能如初?能幸福?而且她能確定你沒有下次?所以說不管做什麼事情,行動之前必須三思,衝動是魔鬼啊!不管是情侶還是夫妻之間說話做事都要有策略性地留有餘地。因為一旦傷心,觸及痛點,就會由愛生恨。有句話說的人怕傷心,樹怕剝皮。這愛有多深,恨就有多痛。愛之深,恨之切這句話不無道理。鑑於樓主想換回女友,你首先必須放下架子拿出百分之百的誠懇態度來,與女友長談,並且深刻的承認自己的錯誤所在。而且保證今後絕不再犯。因為你已經傷害了女朋友,所以你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挽回。相信精誠所致,金石為開的道理。最後祝你們珍惜彼此,有情人終成眷屬。

  • 6 # 心理諮詢師海清

    沒結婚,不叫扔回孃家,而是送她回自己家。

    不知道你們是否已同居,他們家人是否知道具體情況。情侶間吵架是很正常的事情,關鍵吵完架如何收場。

    倘若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非要分手,一時也沒法解決。先把女朋友和衣服等東西送回家,這沒什麼不好,至少確保了對方的安全。

    如果還想挽回的話,只要沒把彼此的路堵死,沒有把她父母得罪,其實都還有機會的。

    現在的人,不要說談戀愛鬧分手回家,結婚後動不動回孃家的都很普遍。只要夠愛,總會有辦法的。

    關鍵態度要誠懇、方法要得當、感情要真摯。

  • 7 # 臘梅瑞雪2

    不需要挽回。一句話不合立馬把她的東西扔回孃家去了,還挽回什麼,這姑娘太高興了,你也高興,你高興的是:沒有和你不同意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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