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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牛225998504

    如果真有此事,首先當贊9歲孩子的勇敢和責任擔當,肯定其血性!因為強姦者是犯罪,既嚴重傷害了大人,也傷害了孩子的心靈,甚至傷害了整個家庭家族親人。所以,孩子是好孩子。至於法律,讓人民認可的善良之法,才是讓人信服的好法。

  • 2 # 軍言94623256

    判什麼?!最多判見義勇為,獎勵!當然,若是事後尾隨殺死強姦犯,不負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3 # 雙猴機杼

    九歲孩子殺死流氓,是為民除害,是正義戰勝邪惡。如果沒有孩子的義舉,其母就要遭到流氓侵犯,替母雪恨,正當防衛,法官應該不會判小孩入獄。

  • 4 # 地球最高頂點

    就算它母親同意,在兒子面前做這些事。兒子才九歲,能殺死那個獸性太大,不懂理的男人也應該地。法官聽後,那裡有罪可判呢?

  • 5 # 安全視野

    本題假想的案例在法律上有兩點必須明確:一是孩子的行為在道義上應當得到聲援、但認定為正當防衛還要看具體情形。因正當防衛遵從防衛與侵害對等和侵害正在實施的原則。如果本案例中的“被強姦”行為已經結束了,小孩就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是,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有明確年齡界定的,9歲的孩子因不具有刑事行為能力,就算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成立,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故此,本案例無論具體情形如何,法官都判不了小孩的罪。

  • 6 # 灰常星晴

    按現行法律,這案子根本到不了法官那裡,也就沒有法官判案了。

    九歲孩子殺人,公安機關偵辦屬實的話,基本就結案了。

  • 7 # 長期歇著

    可能性有二:一,幼童一刀將歹徒斃命,是正當防衛,制止正在進行時的犯罪傷害。那麼9歲兒童屬於正當防衛。二,孩子連續數刀將歹徒斃命。那要還原現場,如果第一刀已經使歹徒失去進攻能力,而孩子出於洩憤又向其要害部位刺刀,最終致使歹徒死亡。那麼9歲兒童有謀殺的嫌疑。可能會被以蓄意謀殺罪名起訴。

  • 8 # 一哥東北虎

    這件事情無論對錯,孩子都沒罪,首先9歲的孩子不懂得強不強姦,他看見母親被人壓在底下了,並且還發出了呻吟的聲音,就認為母親被欺負了,所以拿著殺豬刀直接給捅死了,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經過就是這麼個經過,應該給孩子發個見義勇為獎以之勵力

  • 9 # 王權輝020625

    廢話,這樣一個問題釋出出來的簡直就是小兒科,問題一正當防衛見義勇為,問題二:九歲兒童系未成年公安機關只會審審作筆錄而以,檢察機也不會批捕提起公訴那來法院判決。

  • 10 # 談股論金分享財富

    這個問題的回答存在兩種前提:

    第一種是事中,也就是強姦犯對孩子的母親侵犯正在進行中,被孩子偷襲殺死。顯然屬於正當防衛,是終止強姦犯繼續侵害的最簡單有效的方式。因為孩子只有9歲,顯然孩子用其它手段是鬥不過兇徒的。甚至還有可能傷及到孩子。比如跑出去呼救等,就存在能否跑出去?況且在這段時間內強姦犯仍在對母親侵害。

    第二種是事後,也就是強姦犯完成了犯罪。在這個時候將強姦犯殺死,也就有了主觀的故意。

    但是強姦犯是這個殺人案的始作俑者,與案件的結果存在因果關係,是案件的導火索。

    強姦犯是屬於社會危害極大的罪犯。殺死他也存在為民除害的含義!

    縱觀整個過程,屬於激憤殺人!感覺罪不至死,但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更不提倡私刑!而孩子又是未成年人。全面綜合考量,既要彰顯法律的威嚴,又要考慮到犯罪的前因後果,又是未成年人犯罪。應該進少管所教養!這是要警告犯罪者不可超越法律。否則會造成未成年可以為所欲為印象。

  • 11 # 莫認法土

    無罪!何為偉大?世上唯有母愛最偉大,別說9歲未成年,就是成年人也不能容忍這樣的事發生。中國的法律有些正確,但有些不敢苟同!

  • 12 # 小城小鎮1

    法官會說:殺人不對!孩子你應該報警!你要懂法,學會用法律來保障你的權益。再說:你就算是不懂法那也不是你殺人的理由。

    你殺人,人家的律師會起訴你的,你以侵犯了人家【強姦犯】的生命權。人家犯罪是有法律制裁的。你的義務是收集證據,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如果證據不足,會對你的母親非常不利。要知道法律會保護你們的。你要相信法律也是公平的,記住:我要證據,沒有證據我會判決再次開庭,再次複議!最後通知你們庭外和解,萬事如意!

  • 13 # 拿摩溫

    絕對無罪!更要鼓勵這種行為,如果要追究她的刑責,本人請全國最牛逼的刑法律師,用全部房產給她打這官司,要是輸了,離開這個國家,那是看不到希望土地了。

  • 14 # Carson-成仔

    九歲孩子就這麼勇敢,保護自己的媽媽,愛家庭,愛祖國,消滅壞人,為國家清理門戶,應該表揚

  • 15 # 李新明

    如果犯罪行為正在進行,孩子持刀殺死強姦者,那屬於正當防衛。如果犯罪行為已經終結,孩子殺死兇犯,那就是故意傷害行為,但不滿十四周歲,不承擔法律責任。

  • 16 # 陳知明手機8310339

    這是正當防衛孩子無罪,社會和學校應以予孩子表楊和獎勵!保護母親是孩子的責任,保衛祖國是我們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 17 # 東林旁蔭

    法官不會判。原因很簡單,9歲孩子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既使觸犯刑法也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何況從道義上,該小孩看到母親受辱,出於義憤,對加害人實施了暴力,這是大家都能諒解的。更何況一個9歲孩子致一個成年人死之,本身就屬於偶然,孩子不具有殺人動機和殺人實力,不過是出於本能救護母親而己。單這種行為也不是可以讚賞和嘉許的行為,大家不宜推崇誇獎。

  • 18 # 皖舒老李

    法官怎麼判不重要,重要的是強姦犯家屬聘請的律師怎麼說,也許會說,這個小孩子母親太性感迷人,強姦犯被迷住了心智,所以要求小孩子賠償強姦犯精神損失費,等等費用,如果真的有這個案件,相信我說的

  • 19 # 我們是中國最幸福的人

    在殘酷面前母親找到強暴強姦,9歲兒童有這樣膽量捍衛母親尊嚴,勇敢面對現實,偷襲殺死強姦者,政府法院應該為兒童發見義勇為獎,宣告無罪。

  • 20 # 塵世覺者

    第一,9歲孩子因為未達到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所以即使是殺人也不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因為是制止正在發生的非法侵害行為,所以這個行為本身應該被定義為是正當防衛。但,是否屬於防衛過當,需要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具體來分析。

    總之,無論如何。因為小孩不到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最多就是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具體是否承擔,還需要就當時的情形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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