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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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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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夜哨兵
不明白你說的“無罪退訂原則”是啥,如果你是說的“無罪推定”請先問問你的小學老師這個詞怎麼寫,至於這個詞的意思,估計你是懂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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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廣散人
這個承擔全部責任和承擔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並不是一回事。如果逃逸方能證明自身在交通事故中負較小責任同樣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判決中只是證據之一,而不是決定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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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怡佳傲
你啥時候去訂的罪?多久罪罰你一次?先把自己的問題整清楚了再來提問嘛!
無罪推定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之一而不是唯一準則。交通肇事逃逸,逃逸的當事人加重處罰而不是承擔全部責任。比如某次車禍,肇事司機甲逃逸,乙司機報警後交警出現場,如果現場證據證明甲有百分之40責任,乙有百分之60責任,那麼仍然是這樣承擔責任。而甲司機交通肇事逃逸,該罰款扣分,那是另一個法律關係。而如果現場證據不能證明誰的責任劃分,那麼自然就是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逃逸司機該罰款扣分一樣處罰!這個時候無罪(或者說無責)推定,肯定就是推定沒有逃逸的司機無罪或無責啊!
總之一句話,交通肇事逃逸是單獨的一項罪名,跟責任劃分有關同時又不是唯一的充要條件!
你說的“退訂”應該是”無罪推定”吧?
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有“事故認定”,”責任裁定 ”以及責任推定三個形式。後者的使用是有前置條件的:“因肇事者逃逸,致使責任無法分清的”,逃逸者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事故各方在本次事故中有交通違法行為的,不適用“責任推定”原則。
逃逸是一個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究其原因,不願(不敢)承擔責任,特別是因故意逃避導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的。
這個原則是帶有懲罰意味的使用,原則上,與故意殺人案件截然不同。故意殺人等嚴重刑事犯罪不能以“推定原則”確認兇手,證據必須嚴謹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