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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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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inyouc
這是很不講理的做法,物業應該先從自己找不足,如果你物業在服務業主方面做的好,業主滿意,能不交費用嗎?業主拒交物業費,肯定有他的道理,物業應該和業主多溝通,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物業不應該反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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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安2085
欠交物業費就是老賴,就是違反了有關法律,是人人譴責看不起的人。刷電梯卡這是小區的安全管理制度,只有做賊心虛的人才會認為刷卡是針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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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吐魯番的葡萄熟了ing
關於業主該不該拖欠物業費這個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這樣很難有客觀公正性。
萬事都有因,有因必有果!
物業為業主提供服務和任何一個服務性的企業沒有兩樣,最簡單的比方就是員工為老闆打工,籤一份勞動合同,規定好工作地點、時間、工作內容和工資以及支付時間,如果員工不能按時全部完成工作,老闆應不應該給工資?如果員工及時全部完成了工作,老闆可不可以不給工資?相信大家都會回答這個問題,那為什麼到了物業費這裡就搞不清了呢?
老闆不給工資,員工就會沒法生活,那是不是就可以無論任何情況老闆都不能不給員工工資呢?比如員工上班不好好工作,導致工作內容沒有完成,老闆也要給工資嗎?清潔工阿姨幹活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家庭衛生等著僱主說了才做,不說不做,一年下來僱主是不是也要支付全部清潔費用?
答案顯然是不可能,老闆給工資按出勤時間和工作完成情況支付,不會因為不給工資員工就沒法生活而必須給工資。清潔工阿姨也一樣,按勞取籌。
所以,物業費也應該按工作完成情況收取,而不是說因為有業主拖欠物業費就不給其他業主服務,沒提供相應的服務還要求業主必須收取物業費是不合理的,物業先提供服務,業主後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支付物業費才是正常的流程。因為沒收到個別人的物業費而不給按時繳費的業主提供服務屬於違約,應當承擔責任,至於是不是能經營下去,那不是正常繳費業主應該考慮的問題。物業應該反思拖欠物業費的業主處於什麼原因拖欠,是自己的問題就要改正,是業主的問題,可以提請業委會給予一定處罰或者起訴至法院,避免惡性迴圈。
對於不及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要區別對待,是物業的原因導致業主沒法及時繳納物業費的,要積極幫助業主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物業服務內容公開張貼,讓業主知道哪些是物業工作的內容,哪些只是物業協助完成的事項,並公開工作流程、投訴渠道和方式,使業主有了問題知道找誰解決,水疏則通,堵則潰。
對於是業主自身原因不交物業費的老賴業主,建議制定處罰規則經業主大會同意授權業委會執行,或者訴至仲裁或法院。
做為業主,接受了服務就應該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尊重物業工作人員的付出,小區是我們的家,小區衛生環境好,住著也會舒心安心,有問題積極和物業溝通,不要動不動就不交物業費,要知道這是一個資訊公開的時代,當了老賴對自己的聲譽、工作、學習都有影響,畢竟沒人願意和老賴打交道。
物業和業主相生相伴,一個住房可能就是一輩子,和諧相處有什麼不好呢?
有的業主甘願當老賴,也有的物業客大欺主,隨意禁止業主使用自家的產權面積,一邊收取物業費一邊說是公共區域,這很明顯就是強盜邏輯。還有的物業偏袒關係戶,幫助關係戶霸佔鄰居產權面積,造成鄰里不和。有的物業不按時提供物業服務,能拖就拖,拖久了業主抗議不交物業費時,就想法設法逼走業主,新的業主來了至少預繳一年物業費,第二年也還是交物業費以觀後效,到第三年實在不滿意了就開始抗議但還是交物業費,第四年開始投訴還交物業費,第五年開始拒繳物業費,有的被起訴,有的被迫賣房搬家,新的一輪又開始迴圈,物業沒提供服務一樣收著物業費,最大損失就是請律師打官司,一件物業合同糾紛案25元,但是由於業主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肯定幹不過律師,於是敗訴是常事,最後還是被逼搬家。還有的物業霸佔業主公共收益,比如廣告費,言稱公共區域(電梯間等)的廣告收益屬於物業,自稱虧損,用公共維修基金補貼物業費,小區只要例行巡邏治安與他物業無關,業主家中失竊、車輛被刮、放在公共車棚的車輛丟失均讓執行報警,與物業無關。業主房屋外牆漏水,申請維修基金三兩年申請不下來還算正常,快十年申請不下來那就是物業有問題了,無論是做這份工作還是協助完成,做為和業主對接的物業,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物業卻覺得和他無關。物業工作人員的主要精力就是以小區業主為基盤售賣各種產品和服務,如此種種,做不好服務導致大量業主不交物業費,這樣的物業能活下去才怪,這樣也能收取物業費才是奇聞。
綜上所述,不交物業費真的要看原因,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無論如何都不能不交物業費,這隻會激化業主和物業的矛盾,無助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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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笛聲悠楊1999
電梯是要費用的,你不交費就沒有乘電梯的權利。當然這並不妨礙你們回家,可以走樓梯。這樣即省了錢又鍛鍊身體。一舉兩得
由於部分業主故意欠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對小區的電梯全部安裝了IC卡,只有交齊了物業費的業主才可刷卡使用電梯。對於物業這個措施,大家是怎麼看的呢?是支援還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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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一個因果關係,欠交物業費肯定是不對的,無論找什麼藉口都不可以欠費,否則人家物業怎麼正常服務?害的是小區的所有業主。而電梯涮卡是很正常的設定,與物業費無關,現在正推行智慧小區,除了老年人有點難適應,所有的業主出行並沒受影響,反而更覺得安全安寧了,這本來就是好事,為什麼要質疑?是你長期欠費嗎?欠費就趕緊去補交。另外,大家忽略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電梯的控制使用,電梯是業主們花錢買的重要設施,有嚴格的管理和強制報廢規定,有個小區電梯,遭業主裝修野蠻使用壞了,雖在質保期內廠家不負責任維修,而又不該動用維修基金,只能由本單元住戶出錢維修,究竟誰該出錢鬧了很長時間,畢竟金額較高很難統一,那些無故的業主無故嗎?他們看到鄰居不當使用也無所謂,只當是人家物業的電梯,要他們出幾萬塊錢就鬧了,所以控制使用電梯是很重要的,題主不感謝人家物業,反而有抵制情緒,是不是腦子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