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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間失格的沒落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和1804年透過的第那2項憲法修正案,每州的選舉人數目相當於這個州選出的議員的數目。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擁有3位選舉人的名額。目前美國的選舉團共有538名成員。總統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如果超過這個數目的一半,也就是獲得270張以上的選舉人票,就能當選。如果候選人中沒有一人獲得的選票達到這個數目,就要由眾議員的投票來決定。

    每州的眾議員合在一起只有一張選票,票數超過半數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這種情況在美國曆史上只發生過兩次。一次是1801年當選的湯瑪斯.傑佛遜總統,另一次是1825年當選的約翰.昆西.亞當斯總統。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選舉人應當根據選民的意志來投票,但是美國憲法並沒有強制他們這樣做。事實上,很少有選舉人倒戈,而且這種“不忠實”的選票也很少能改變選舉的結果。一些州的法律禁止選舉人倒戈。

    *普選得票總數落後仍能贏得大選*

    那麼,美國曆史上發生過總統候選人普選得票總數落後、卻贏得大選的情況嗎?答案是肯定的。到目前為止,這種情況總共發生過3次。

    1876年,美國共有369張選舉人票。在當年的總統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拉瑟弗.德海斯普選得票403萬6千298張,民主黨候選人塞繆爾.蒂爾登普選得票430萬590張。海斯普選得票少於蒂爾登,但獲得的選舉人票卻以185比184超出一張,從而當選總統。

    1888年,美國共有選舉人票401張。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本傑明.哈里森普選得票543萬9千853張,同時獲得233張選舉人票。民主黨候選人格羅弗克利夫蘭普選得票554萬309張,但僅獲得168張選舉人票。結果,哈里森贏得大選。

    2000年,美國選舉人票為538張。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喬治.W.布什普選得票5千零45萬6千零2張,少於民主黨競選對手阿爾戈爾的5千零99萬9千897張選票,但布什由於贏得271張選舉人票而當選總統。

    一旦出現總統候選人普選得票雖少、卻由於贏得多數選舉人票而當選總統的情況,大多數美國選民自然不會感到高興。那麼,美國的開國先賢為什麼要建立這樣一種制度呢?

    美國總統選舉法規:怎樣進行美國總統大選初選

    2008年1月以後,美國一些州會相繼舉行大選初選。在初選過程中,政黨內部的總統競選人要在各州展開競選,獲得黨內代表票數最多的候選人經黨代表大會提名,將作為本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在大選中和競爭黨派的總統候選人進行決戰。

    *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

    初選(Primary)是美國總統大選第一階段的選舉,其目的是在11月的總統大選之前,對政黨內部的總統競選人進行篩選。每個州篩選總統競選人的程式都不同,大多數州採用“個人投票初選”,透過人們各自投票,選出自己喜歡的政黨總統競選人。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希瑟.格肯(Heather Gerken)解釋了“個人投票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之間的區別。她說:

    “‘個人投票初選’很像大選,人們要透過投票,在候選人的名單上標出自己最喜歡的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就獲得初選的勝利。‘基層黨團會議初選’則更象國會辯論。議員們進行激烈辯論,並尋找妥協方案,它又象市政會議,大家聚集在一起,對某一事務做出決定。”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Nate Persily)指出,這兩種形式關鍵區別在於一個是不記名投票,另一個是公開投票。

    佩爾西利教授說:“‘個人投票初選’是指人們要投票選出一位候選人,沒有人知道是誰投的票以及投了誰的票。但是,‘基層黨團會議初選’更類似於集體決定,人們會站起來公開表示投票支援某一位候選人,然後大家再分成不同的小組,哪位候選人在小組中得到的支援票越多,那麼他在舉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的州的某一選區得到的代表票數就越多。”

    這樣看來,如果希望更多的人參與投票,而且保持投票的隱私,可以選擇“個人投票初選”,如果希望就某一問題進行公開的和更深入的討論,可以選擇“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究竟採取哪種方式,由各州自己來定。但是,美國曆史早期,各州一般透過“基層黨團會議初選”選舉政黨總統候選人。

    *改革投票程式*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希瑟.格肯指出,由於出現過政黨操縱投票等舞弊問題,各州開始改革投票程式。她說:

    “美國曆史上投票一度存在很多舞弊問題,例如1800年代末期和1900年代初期,出現過政黨自己印選票,透過免費提供酒來拉攏選票,以及看著別人投票的作法。為了阻止這種舞弊行為,各州開始參與到投票中來,並且對什麼人可以參加初選進行調控。現在,各州在這方面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它不是對人們應該投誰的票,而是對投票程式、什麼時候以及如何投票進行控制,同時負責清點選票等。”

    *初選不是直接選舉*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Elizabeth Garrett)說,無論採取哪種方式,人們都不是直接投總統競選人的票。她說:

    “在‘個人投票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中,參加投票的人實際上不是直接投票選舉政黨競選人,例如,在初選中,人們不是直接投票支援民主黨的總統競選人本人,而是投票選出參加民主黨黨代表大會的代表,然後再由他們到那裡選出總統候選人。”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進一步解釋了這個做法。他說:“每個州會根據人口多少被給予一定數目的代表,因此象加州或紐約這樣的大州就位元拉華、新罕布什爾這樣的小州,以及懷俄明這樣以農業為主的州的代表票數多許多。政黨總統競選人要在初選結束之前儘可能多地爭奪代表的票數,誰得票多,誰就是贏家。”

    *各州競選法規*

    美國聯邦一級有一些法律規定,每位公民,無論種族和性別如何,都有平等的投票權。但是,美國的競選法主要還是在州一級,全美50個州各有各的選舉規定和投票方式,總統大選也不例外。

    例如在大選初選問題上,就有數以百計的法律條文和規章。例如有些州為了選出公眾都喜歡的總統候選人,允許跨黨派投票,但是也有一些州只允許本黨成員參加黨內初選,以確保選出真正忠實於這個黨的總統候選人。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介紹了各州做法上的不同。她說:

    “美國有兩種‘個人投票初選’。拿民主黨初選為例,有些州採用封閉的‘個人投票初選’,因此只有註冊的民主黨成員可以參加投票,其他一些州,例如我所在的加州,採用半封閉的‘個人投票初選’,允許民主黨和獨立派人士參加投票。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有所不同,因為人們要聚到在一起進行討論,因此會佔用個人更多的時間,參加這種初選的人一般都是黨內忠實成員。”

    *新罕布什爾和愛奧華一馬當先*

    另外,各州對什麼時候舉行初選也有自己的法律規定。從傳統上講,第一個舉行“個人投票初選”的州的是新罕布什爾,第一個舉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的州是愛奧華。初選的最初階段非常關鍵,因為選舉結果一般可以反映出政黨候選人的實力如何,而且往往會對後來的選舉產生很大的推動力,因此政黨總統競選人都會努力爭取在最先舉行初選的州獲得勝利。

    至於哪個州應該最先舉行初選,完全取決於各州的法律,例如新罕布什爾州透過的法律規定,它的初選必須在其它任何一個州舉行初選的一個星期之前舉行,因此如果有哪個州透過新的法律,把自己的初選時間提前,那麼,新罕布什爾州的初選時間也就自動提前。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指出:“在應該由哪個州最先舉行初選的問題上一直存在著爭執,因為沒有一個州願意在競選已經成為定局後才開始舉行初選。共和黨和民主黨長期以來都在新罕布什爾和愛奧華州舉行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

    “對於這兩個州是不是最先舉行初選的最佳地點,有很多的爭議,因為它們都不算是美國具有代表性的州,這兩個州都是農業州,而且少數族群也不是很多,因此比較有代表性的大州選出的代表可能和它們選出的代表不一樣。”

    *州和政黨發生衝突怎麼辦?*

    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Richard Hasen)指出,政黨內部的競選規定和州競選法有時也會發生衝突。他說:

    “各州可以自己定初選時間,但是如果政黨不同意,它可以不接受州選定的日期。例如,如果加州透過法律說,它將在新罕布什爾州之前舉行初選,民主黨可以說,如果這樣,它就不承認加州的初選結果,因為它已經向新罕布什爾做出承諾,讓它首先舉行初選。”

    上面,我們介紹了各州大選初選的一些法規,當然各個政黨也有自己的競選規定。如果它們之間發生衝突,美國法律如何判定呢?根據美國法庭的判決,在由誰參加初選以及初選法規的問題上,政黨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說,州的法律要服從政黨的競選規定,接下來,我要為您介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的一起涉及競選法的案子。

    *加州法律允許跨黨派初選*

    1996年,加州選民透過全民公決,通過了“總括性初選法”。這個法律規定,無論選民個人屬於什麼黨派,他們都可以參加其它黨派的初選,獲得票數最多的政黨候選人將獲得本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

    加州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介紹了這個法律的內容。他說:

    “加州的法律說,參加初選投票的人,無論他們屬於哪個政治黨派,應該被允許參加初選,例如,如果我是民主黨,我可以參加共和黨的初選,而且可以不受次數限制地變換參加初選,例如在選舉州長時,我可能決定參加共和黨的初選,而在選舉參議員時,我則可能決定參加民主黨的初選。”

    *加州競選法引起爭議*

    支援“總括性初選”的人士認為,這個體制可以促進更多的人投票,而且能夠選出比較溫和的候選人。但是,傳統上一直禁止非本黨成員參加本黨大選初選的加州民主黨和共和黨均表示,允許非本黨成員參加初選,會使兩黨難以選出更好地代表本黨觀點的候選人。

    因此,以民主黨為首的幾個政黨,分別向法庭提出訴訟,控告加州政府,理由是加州的初選法違反了憲法給予他們的結社自由。但是,被起訴方的代表、加州州務卿比爾.瓊斯申辯說,“總括性初選”可以使民意得到更好的體現。

    地區和上訴法院的判決以州的利益大於政黨的權利為由,做出有利於加州政府的判決。但是,加州民主黨不服,繼續上訴。

    *法庭裁定黨派利益優先*

    2000年6月26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7比2的多數判決說,加州的初選法違反了政黨的憲法權利,因為美國聯邦憲法確保政黨本身,而不是其它什麼人,選擇本黨候選人的權利。

    這項判決一方面否定了加州的初選法,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在競選法的問題上,例如在誰可以被允許參加政黨初選和由哪個州最先舉行初選等問題上,應該由政黨,而不是州做出最後的決定。

    *總統候選人提名*

    我們一開始提到大選初選結束後獲得代表票數最多的競選人將獲得政黨的提名。但是,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指出,實際情況是,前幾個州的初選下來,有些候選人看到自己得到的代表票數很少,而且沒有希望出線,因此在初選結束之前就退出競選。

    哈森教授說:“近些年來,往往在黨代表大會開始之前,人們就知道誰會被提名為政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了,因為會有一個候選人得到的票數非常多,以致於黨代表大會上代表投票只不過是履行應盡的義務而已,這已經成為司空見慣的事了。”

    在各州舉行初選後,各政黨將舉行黨代表大會,再由與會代表投票提名本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南加利福尼亞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指出,代表們在投票問題上比較靈活。她說:

    “有些政黨候選人有可能在大選之前就退出競選,因此,那些本來決定投票支援他們的代表,如果在初選中被推選去參加黨代表大會的話,就有了投票支援其他候選人的靈活性。除此之外,還有些所謂的‘超級代表’,他們不用經過初選,而是由黨內決定參加黨代表大會。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靈活的體制。但是,一般來說,人們可以透過在初選中被選出的代表,就對誰會在黨代表大會上獲得提名略知一二了。”

    一般來說,參加黨代表大會的代表會提名獲得代表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如果沒有一位候選人在初選中獲得提名所需要的足夠票數,那麼黨代表大會上還要再次進行投票,代表們也可以投票支援他們在初選中沒有投票支援的候選人。

    *大選初選利弊*

    對於大選初選,有人支援,有人反對,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說:

    “‘大選初選’看上去很民主,因為普通黨員可以更多地參與到這個制度中來,而且還可以避免政黨內部的欺騙行為。但是,我們發現,雖然允許更多的人投票可以使政黨更民主化,但是,實際情況是,往往在愛奧華和新罕布什爾等最初幾個州的初選過後,政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就基本確定。從某種意義上說,到了全美大部份州開始舉行初選時,候選人已經被選出,這意味著,很多選民在選誰作為政黨總統候選人的問題上,不能進行有效的投票。”

    美國各州的“選舉人”票數分佈情況(總計538票):

    伊利諾伊州 22票 懷俄明州 3票 康涅狄格州 8票 弗吉尼亞州 13票 緬因州 4票

    印第安納州 12票 夏威夷州 4票 科羅拉多州 8票 西弗吉尼亞州 5票 猶他州 5票

    佛羅里達州 25票 特拉華州 3票 新墨西哥州 5票 內布拉斯加州 5票 蒙大拿州 3票

    田納西州 11票 阿肯色州 6票 亞拉巴馬州 9票 路易斯安那州 9票 俄勒岡州 7票

    馬里蘭州 10票 肯塔基州 8票 亞利桑那州 8票 俄克拉何馬州 8票 羅得島州 4票

    馬薩諸塞州 12票 內華達州 4票 阿拉斯加州 3票 新罕布什爾州 4票 密蘇里州 11票

    明尼蘇達州 10票 艾奧瓦州 7票 南達科他州 3票 南卡羅來納州 8票 俄亥俄州 21票

    得克薩斯州 32票 堪薩斯州 6票 北達科他州 3票 北卡羅來納州 14票 密歇根州 18票

    華盛頓州 11票 愛達荷州 4票 密西西比州 7票 加利福尼亞州 54票 新澤西州 15票

    佐治亞州 13票 佛蒙特州 3票 威斯康星州 11票 賓夕法尼亞州 23票 紐約州 33票

    華盛頓特區 3票

  • 2 # 狂奔的蝸牛去看海

    根據每個州的人口經濟規模,定給的票數不一樣,比如票數最多的加州,分配有55張票,夏威夷這種小州只有4張。總共五十個州,加起來就只有幾百張了。

  • 3 # jay迷Jay

    長話短說,美國就是一個江湖,白宮是武林盟主,各個大洲就是各個宗門,小洲就是幫派,宗門人多有元嬰老祖實力強就可以決定多一點票數,小幫派只有金丹掌門就自能擁有幾張投票權

  • 4 # 未央城央末

    用中國的省份表示.所有省份都有投票權.但哪個省份能多點票數看經濟.就好比廣東和新疆一樣!如果新疆有5票投權那廣東可能要去到20票!

  • 5 # 李歸離

    簡單來說美國總統大選選票分為普通民眾投票和選舉人選票兩個階段。普通民眾投票是每一個美國公民都有投票權,選舉人選票是按照美國各州的人口規模發放的。

    美國的選舉人選票一共有538張,這些選票是按照美國每個州的人口規模決定的,人口多的州有幾十張,人口少的州只有幾張。這像是我們中國的河南省人口多,就可以分幾十張選票,像是新疆人少一些,他們得到的選票就少一些。

    美國總統大選實行的是贏者通吃制。以加州為例,如果特朗普在加州得到的普通民眾投票數量比拜登多,那麼,特朗普將會獲得這個州的所有的選舉人選票。如果在德克薩斯州,特朗普得到的德克薩斯州普通民眾投票數量比拜登少,那麼拜登就可以獲得德克薩斯州的所有選舉人選票。

    最後兩個人獲得的選舉人選票進行對比,誰的選票最先到達270張,誰就可以成為下一任美國總統。

  • 6 # 養韭觀花

    每個洲都會有議員最終組成選舉人團,而這個洲的選舉人團成員越多,就代表這個洲洲選票越多。比如洛杉磯所在的這個洲今年的選舉人團成員有55人,就意味著這個洲有選舉人團票55張。

    這是選舉文化上的差異,美國的選舉是各個洲都進行的,也就是為什麼總統候選人必須每個洲都去競選演講的原因了。因為這個洲參與投票的選民數最終你只要得到超過半數,你就可以宣佈在這個洲你獲勝了,你可以得到這個洲的所有選舉人團票。

    舉個例子,像洛杉磯所在的這個洲有選舉人團55人,就意味著洲選舉人團票55張。假設本次選舉共有1000萬人參與的投票,並且1000萬張選票最終都有效,那麼,在計票的過程中誰先拿到第500萬零1張選票就可以宣佈這一個洲他獲勝了。他可以獨得這個洲55張選舉人團票。

    美國總共有538個選舉人團成員,分散在各洲。所以,你只要拿到超過半數的270張選舉人團票,你就可以宣佈獲勝。

    目前拜登已經264票,也就是說,目前還沒統計的幾個洲只要他拿下一個有6張選票的洲,他就可以宣佈獲勝。實際上,目前剩下的幾個洲最少的都有6張,這就意味著特朗普如果想獲勝,那麼就必須全勝全拿才能宣佈連任。

  • 7 # 朵朵佬爺

    其實很簡單,美國五十個州,選民投票是分州進行的,每一個州分若干個選舉人票,換一句話說,每一個州的權重量化為選舉人票,這個選舉人票是不需要投的,是分配的。以加州當例,是55張,最多的,如果加州贏了加州,就贏得了55票,總共只要贏了270票,就勝利了。

  • 8 # 山高雲深不知處

    美國的總統選舉用的是選舉人制度,以每個州的眾議院議員數(按人口比例,從1-53,共435個)+參議院議員數(每州2個,共100個),)再加上華盛頓特區的3個,合計538個,所以先達到270票的候選人就可以勝出,如果出現了269:269,就由眾議院決定誰勝出。

  • 9 # 使用者趕潮人

    透過選舉爭論,又是一次赤裸裸文化入侵,使國內民眾全面瞭解美國社會運作機制以及所產生爭論的文化背景。網際網路的作用讓你看到各種怪象(不理解的事物),並由此讓你產生興趣去關注它,瞭解它,潛移默化地擴大視野,慢慢地改變人們思維模式,堪比好萊塢大片!

  • 10 # 嶺南喬木

    簡單點涗,選舉人團都是木偶,選民才是操作木偶的人,你只要搞定一個州選民,這個州的選舉人票(不管有幾張)全部投給你。造舉人是沒有自主意識,選民才是有選舉權。

  • 11 # 孫興慜

    眾議院435+參議院100+哥倫比亞特區3=538張,誰先達到半數以上誰就當選,270票剛好是半數加1,也就是誰先達到270票及以上誰就當選,絕大多數州實行贏者通吃規則,說白了就是一個州範圍內誰得票多,那麼其他人的票就必須全部給這個勝者。如:即便一位候選人在加州獲得49%的選票,另一位候選人獲得51%,加州的55張選舉人團票通通歸於後者,前者連半張都分不到。同理,如果該州只有3張選舉人團票,那麼獲得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就將獲得該州所有3張選舉人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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