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螻蟻一族

    遇到這類事,兒女們反對,其出發點多是兒女們的自私自利。不外乎你的錢給別的女人花了,不能貼補孫子了,你死了房子怕歸了這個女人,我們得不到了。如果子女是站在老人的角度出發,就沒有這麼多矛盾了。

    年輕人可以未婚同居,可以有情人,可以一夜情,為什麼老人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擁有一個伴呢?為什麼?

    可見親情在利益面前是多麼的不堪一擊,多麼的讓人心酸無語。

    父母愛兒女那是割肉的愛,子女對老人的愛是必須聽我的,必須孝敬我的“愛”。

  • 2 # 帥氣的毛衣1

    老年喪偶,內心孤獨,找個伴也未嘗不可,不是感情太深,就不要辦手續。辦了手續,生活合不來,又要分開,合著容易,分開難。各種財產分割,就夠你折騰了。

  • 3 # 使用者名稱楓葉紅了

    老了一個人是孤獨,想找個伴度過後半生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得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你一定得有個自已的家。如果自已沒個單獨的家和兒子媳婦在一起住,那也不太合適吧。所以有條件就找,沒條件就和兒孫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吧。

  • 4 # 跳蚤—甲殼蟲

    給他房補,讓他出去租房子,全當養他老,現在騙子多,老公公有需要,審查不會嚴,萬一是個騙子呢?又萬一是個毒辣的人呢?整天在一起生活,萬一在飯菜裡做手腳,後果很嚴重。不能說不會,保姆縱火、幼師投毒、老師虐待學生,這些事,就有發生。還是花錢買平安吧?

  • 5 # 鳳凰69671232

    老人再婚或找個伴無可厚非,但前提是不給兒女添麻煩,兒女不知道就這樣住到兒子兒媳家,確定不合適,連自己單獨的住所都沒有還要再婚,真是老糊塗。

  • 6 # 一生平安126700100

    恭喜你,老公公找了個免費保母,沒領證,就沒有財產糾紛,不傷了人雙方子女面子,請你好好善待!現在的條件吃點穿點還是供得起的,住房反正與你公公一個房間,不多點面積,多人添雙筷,公公有伴,能歡渡晚年!你也盡到孝道!美贊!

  • 7 # 龍的傳人143920867

    你現在住的房子,是你和你老公自己買的嗎?如果有愛心,是你們婚後自己買的,也可以接老公公和老太婆一起住,這樣你的兒子和爺爺一家三代是多麼幸福啊!

  • 8 # 追夢30962

    同居生活?是他們二位老人的事,己你們無任何關係?你們家也不能同意他們來住在家裡。只能接納你公公一個人,不然後患無窮。

  • 9 # 雲深竟不知歸處

    住在一起吧,有啥可還可以相互照應,老人需要的感情慰藉是都給不了的,他需要老伴陪伴也是正常的,儘可能滿足吧,養育孩子大了沒人理解他,他內心肯定很難受。

  • 10 # 12363966339

    你公公連個屬於自己的住房都沒有還找個毛伴?自己都沒地方住找了伴放到哪裡?你公公要是自己獨立生活找伴不找伴那是他自己的權利和自由。要是想找個伴一起去你家裡住就要看你是否願意了,建議你勇敢的說不為好!

  • 11 # 陵子心語

    說一個身邊的真實故事。同事的老媽去世了,兒女們和老父親沒有血緣關係,老父親的親生兒女們也不和老父親來往。

    老媽去世後沒多久,老父親執意要再婚,並且是和自己家的保姆。兒女們拗不過老父親便同意了,然後簽訂了協議。

    協議說,老父親和兒女們以後沒有任何關係,房產和工資都由後續的妻子繼承,老父親百年以後,則由後妻負責。

    就這樣,老父親和保姆結婚後,保姆很認真的照顧老父親,老父親竟然活到96歲。老父親去之後,房產和工資都給了保姆的兒子。

    很多時候,兒女真的不能在生活上很用心的照顧年邁的父母,如果他們遇到心儀的人,我是贊同他們再婚或者是在一起生活的。兒女們能照顧就多照顧,不能照顧也讓他們心安,順著他們的心意,讓他們有一個健康快樂的晚年,有什麼不好呢?

    如果你們家的房子不夠大,條件不夠充裕,可以跟老公公說清楚,讓他們租房子,你們適當的給予補貼,這樣生活更安定,彼此更安心。

    你說呢?

  • 12 # 漁友54

    這可以讓他滾出去,因為兒女都不知道又沒有結婚證這叫什麼?想找個伴也可以但是要兒女同意在有要有手續光明正大的,什麼都沒有住在一起和找小姐有什麼兩樣啊!

  • 13 # 手機使用者風吹鬍楊

    少時夫妻老來伴,婆婆不在了,公公難免孤單,找個老伴同渡晚年也在情理之中,你們無權干涉。如果房子是公公的,你們看不習慣可以搬走。如果房子是你們的,可以請公公回他自己的家去住,畢竟新增一個陌生人在家裡,多少會有一些不習慣。如果你們大度一點,不妨讓兩人試著交往一段,感覺合適再領證結婚。

  • 14 # 使用者SD綠水青山

    作為長輩亂搞男女關係,堅決不能同意他領到家裡住。會破壞家庭關係、敗壞家庭風氣、激化家庭矛盾、影響晚輩健康成長。

  • 15 # 哎呦走累了

    老公公找個伴一起生活,這事是個好事,對你老公公生活尚有個照顧,省去了你們分心照顧他了。

    你的意思是你心裡不太願意?還是有什麼顧慮。

    和你們一起住看樣是你老公公和你們住一起,你們沒有能力買房一起住,這樣的話你沒有任何發言權力,你們住著公公得房子,不能不讓人家女朋友來住吧,老頭一急眼把你們攆出得可能都有,

    如果是你老公公住你們名下得房子,這個你可以考慮婉轉得表達下你自己都意見。

    好像對方家子女不知道和你老公公一起住是吧,這個也不應該,你可以讓老太告訴他家人,同不同意是另回事。

  • 16 # 落單的孤雁

    要找老頭的老太太聽好了,千萬不要跟老頭的兒女一起生活。給一大家子做免費保姆,還不得善終!

    沒個單獨住房的老頭兒,這一輩子也沒個多大的出息,找來幹嘛??

  • 17 # 南橋布衣

    這種情況在現實社會中,現在是越來越多,大有增長的趨勢。老年人不婚同居。其目的無非就是給自己找一個伴兒,生活上相互照應,心靈上相互慰藉。這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就從你提問的口吻來看。作為兒媳婦的你,對此應該是有些困惑,猶豫顧慮。這同樣也是一種自然的反應。也是完全可以理解。

    因為公公找了一個老伴,雙方並未履行結婚手續。並且還將此情況向子女進行隱瞞,現又提出想與你們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對此,作為兒媳婦的你心生顧慮,甚至不願意,其理由同樣也是正當的。因為與一個毫無任何親緣法律關係的人居住一起,這勢必就會牽涉,相互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應可能產生的責任。

    況且對方應該也是一位老年人了。這勢必就會牽扯到。對方的身體健康問題,生活上的照料問題。以及患病及亡故以後,身後的諸多問題。因為這些問題,往往都牽涉其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如果生前未確立相互間的法律關係。也未有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相互協議。如遇雙方的意見不能統一,這勢必就會引發矛盾的產生,弄得大家常常是責任不清,非常頭疼,狼狽不堪。

    所以。要想較為圓滿的處理好此事。首先你與丈夫就應該對此事進行充分的溝通與交流,以達成相互間思想上的共識。當然,如果你公公還有其他的子女,你們也應該坐到一起,就此事相互間進行溝通交流,統一思想認識。老人找個伴,一起共同生活,相互照應也是情理中的事。對你們相隱瞞,實際上也是怕遭到你們的反對,不敢實言相告。

    那麼對此你們應該也是持一種,理解包容認同的態度才對。使老人在晚年能安享幸福,不致孤獨才好。當你們都達成共識以後,應該找一個恰當的時機,將兩位老人叫到一起,大家坐下來,真誠坦率的進行,相互間的溝通與交流。明確的向老人表態,承認並認同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實際上這也是老人最急切想獲得的。

    在這一前提下,你們也應向老人明確的表明,自己的擔憂及顧慮。在徵得老人的同意之後,最好能與對方的子女,進行接觸交流溝通。以達成共識,並根據相互間的具體情況。擬定一個相互間的協議。以明確相互間的權利與義務。及患病失能以及亡故後的,相關具體的責任劃分安排。當然,這個協議最好能得到律師的幫助,固定以後形成相應的法律效力。

    這樣大家都可以在協議內容,簽訂的權利義務的範圍內。各司其責。這樣即可規範約束大家的行為,同樣也規避了,由於權利義務不清而給大家帶來的煩惱。也能使兩位老人,能夠無憂無慮的安享自己的晚年。這豈不就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嘛!

  • 18 # 用中華利劍

    老公公瞞著家人,領了個老伴回家住,又沒領結婚證。這真正說現在當下徹底破除了封建社會的舊思想。解放前後,女人死了男人,一般都是守寡,守貞傑,要想改嫁很難,別人會說你不守婦道,命大剋夫,男人也害怕女人剋夫。現在的女人跟男人平等了,男人稍有家暴,就可以找婦女組織這孃家人。所以現在的單身老男人,老女人都願結伴,結婚過日子,也不去管兒女們同意不同意,並不需去看兒子,兒媳的臉色了,這就是社會發展,思想解放的結果。我有個鄰居90多歲了,結髮妻子死了20多年了,第二任妻子前年死了,他想再續第三任妻子(他老家本村一位80多歲的廖姓老太婆),兒子,兒媳考慮他們歲數太大,本想不同意,老爺子衝了幾天氣後,兒子,兒媳幹緊張羅把廖婆婆迎進家門。老倆口和全家人都樂開了花。祝老公公,老婆婆晚年健康快樂,永遠長壽,壽比南山。這就是年輕夫妻

  • 19 # 詹禮治

    我現在就想問你,你們平時有沒有給公公端茶倒水問寒問暖嗎?假如你公公生病你能坐在家裡陪伴照顧他嗎?

    所以我認識你公公找個老伴,只要她真心對待你公公,沒有特殊的不良習慣,你們就默許慢慢地接受她,因為你們的接受也算是對老人家盡孝。

  • 20 # 陳倉夜語

    老公公找個老伴非常正常,沒有領結婚證也可以理解,現在同居的大多數老年人不少人都不領證,一來是怕兩個人生活不到一塊分手時麻煩,另一個也是怕兒女們反對。

    但是,老公公找個老伴而且還沒有領結婚證想要住到兒女家就過分了,如果老公公獨自在兒女家住,兒女贍養照顧老父親是應該進的義務,對於老公公找的沒有領結婚證的老伴兒女沒有贍養的義務,這無疑是給兒女們增加了生活負擔。做為老公公年齡大了也應該有自己的自覺性,自己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房子,自己又有生活來源,可以負擔兩個人的生活開支,找個老伴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沒有問題,至於和找的老伴領不領結婚證並不是很重要。問題是自己沒有獨立支付生活費用的能力,也沒有自己的住房,生活還要兒女來支付費用,再往兒女家領一個陌生的老年人就有些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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