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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曉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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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業秘密保護專家
若你不想開除,或者移送司法機關的,那麼只能談,
1、談心,談利害關係,首先要談的他的做法已經觸犯到法律。其次要談的 是不是薪酬上面出了問題,比如薪酬比較低,但又不想放棄這份工作,走了歪路,
2、其次要談工作,責 權 利 的關係要明確,儘可能的讓下屬少接觸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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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嘎嘣嘣嘎兒
有心非乃是惡,無心非乃是錯。
惡改不了,錯是可以改的。根本原因還是缺錢,或者公司給的東西可以涵蓋他這麼做的成本。但是最主要的是你要弄清楚他是品德問題還是被生活所迫。真心實意的面對這個問題,共同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才能把這個問題弄清楚,先不要著急下結論,先搞清楚原因。有句話說的很對,有德無才就是敗;有才無德就是害。做生意有時就是一場看不見的腥風血雨,很殘酷的。
發生這種事情,你還不開除,說明公司要麼虧欠人家,要麼就是暫時離不開人,但是終歸今天不彌補的錯誤,未來會犯更大的錯誤。
1)如果是公司虧欠人家的,被逼無奈做了這種事情,提示可以找他聊聊他對於公司的看法或者意見。其實很多時候管理者在於會提問和傾聽,你知道了最真實的資訊其實答案自己就會有了,你自己心裡也會比誰都清楚。找到原因,如果他是無心的,也願意和你一起把公司做好,可以繼續,但是發生了這種事情心裡都會有一個影子,公司自然會做好制度的建設,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記得有一個北伐時期的故事,張作霖派手下去上海接一批德國進口的武器,結果這個哥們去了賭場,把錢輸光了。照理說肯定這個哥們就完蛋了,結果張有給了幾十萬,這個兄弟沒有辜負老大的信任,把錢贏了回來。有的時候老闆做事情何嘗不是在賭了,其實10賭9輸,誰都知道。因為最後做決定的老闆會負責到底,你才是老闆,否則誰和你混。
2)如果這個哥們自認為公司離不開他,你現在這麼猶豫,其實就是老闆自己的問題。你對自己沒有自信,認為缺了他你乾的不好,其實不管是不是這樣,老闆不能吃老本,要追求極致,要動起來。不能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給自己找不愉快。
所以開除或者不開除不是單方面的,人在曹營心在漢,你拉捏不住人家都一樣,所以儘量往真心實意方面去聊聊,聽聽他主動找你怎麼說,在看。如果他主動找你是好事,如果不主動找你,這種人還能帶專案嗎,基本的為人處事都不會做,我從談起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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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采愛剪輯
如果本著不開除對方,想要給對方一些教訓,可以從對方的專案的獎金,年終獎進行扣除甚至全部扣除,還可以讓對方寫檢查,公開承認錯誤,並保證不會再犯,作為懲戒。
另外,還要藉此機會,樹立典型,採取合適的方式,讓眾人心有警惕,遇到這樣的事情,不敢再犯,也不會出現這種吃回扣的現象,採取互相檢舉的方式,若有人吃回扣,被某人發現,可以適當給予對方金錢上的獎勵。
面對這個私自要回扣的人,首先自己可以透過他周圍的同事認定他是什麼樣的人,還有他多年的工作經驗,是否值得被留用。若是因為家庭貧困,一時著急用錢,走上吃回扣的道路,公司可以給予一定程度上的人道幫助,還需要按照公司規定處理;若是心思不良,工作不認真,那麼就要按照公司的規章進行嚴重處理。
無論他是由於家庭貧困,還是由於其他的原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都要進行嚴肅處理,殺雞儆猴,重新淨化風氣。
做專案的,手下的人私自問施工單位要好處,還被人家留下證據了,現在被人家找過來了。雖然經過溝通事情已經平息了,但是這個事情後續應該怎麼處理呢?怎麼找手下的人談話會比較好?在不開除人的前提下
回覆列表
以不開除人為前提,說明題主要麼宅心仁厚,要麼為某些情況所迫,暫時得留人。
1.不搞突然襲擊,不管如何處理,既然要留人,那就不宜過激,不然你倒是不想開除,人家自己走了。先與當事人談話,就處理辦法與其達成共識;
2.企業必須設定紅線,讓大家知道什麼不能碰,所以必須嚴肅處理;
3.回扣上繳,並處以雙倍罰款,必須直接上繳,不從工資扣;
4.組織全員大會,先讓當事人做檢討,自我反省,其次分管領導檢討,最後老大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確此行為的危害,取得一致認同。然後明確公司的紅線和處理辦法,必須形成制度,嚴重的移交刑事機關,但為了既有殺雞的效果,這雞又不能殺,就要有正當的足以服人的理由。老大親自來背鍋,之前沒有相應的制度與措施,導致這樣,這是老大管理的缺失(反正老大的錯也不是錯,背鍋並不影響威信),然後其他啥啥啥,可以腦補啊;
然後將處理結果發函至包含該乙方在內的所有供應商和服務商,並明確再有行賄受賄行為的處理辦法。
對於該乙方去,此次回扣沒收不予退還,並正面告知其正確的做法應當在事件發生時保留證據通報甲方,而不是促成實際發生後保留證據,點到為止,對方懂的。
簡要概括下就是,達成共識、建立制度、公開公正嚴肅處理,並給予此次首犯的改過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