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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ndrew_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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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遠方的呼喚
這要視具體全桌人是否與勸酒或未盡照看義務有關。根據侵權責任法,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如果因為被酒桌上的人一直勸酒灌酒,醉酒者發生死亡事故,酒桌上對醉酒者有過錯的人都要承擔責任。這樣的案例很多,比如一男子在酒桌上聚會被勸酒後醉酒死亡,家屬將同桌人和飯店老闆一同告上法院。法庭根據侵權責任法,判決死者本人自負百分之八十責任。同桌有三人一同飲酒並勸酒,醉後未盡照看義務各承擔百分之六的責任。同桌一人因未飲酒但未盡照看義務承擔百分之一責任,老闆未盡照看義務承擔百分之一責任。
所以,醉酒死亡,全桌人要根據各自過錯程度承擔責任,沒有過錯者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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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能坐到一起,推杯換盞,本身應該是私交不錯的,老友突然喝酒喝死了,你說怎麼辦?惋惜,難過,然後呢?總要表示表示吧,死者家庭怎麼辦?所以給點錢也從情理上講得通。
法律當然是很嚴肅的,那就是過錯原則、責任原則。你喝酒與死者的死有直接或間接關係,那就需要擔責。有幾個常見的責任,比方說,明知道他酒量不咋地,還勸他喝酒:或者是明知他酒量不咋地,不不加以勸阻;或者是他酒量平時很大,但他今天喝了頭孢,你明知如此,還跟他推杯換盞的喝,等等,大概就是上面的情形。如果沒有上述的情況,其實你是沒有過錯的。另外,對於喝醉的人,同伴是有安全護送義務的,比如說你明知他喝醉了,還放任他騎著車回去,路上出了車禍;或者是明知他喝醉了,還放任其酒駕醉駕出了車禍。最好的法子就是把他護送回家,交給他老婆,算你護送義務完成。就這還見過睡到半夜裡死了的,一同喝酒的人都跑不了責任。
總之,上述說的是過錯責任,實踐中還有公平責任,總要均攤點吧。還有人道主義的義務呀!我的觀點是酒可以喝,你不喝酒我不喝酒,酒廠豈不要倒閉了。但是要適可而止,盡興就算了,大家平平安安,往後喝酒的日子還長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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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nog程
堅決反對同桌擔責!要是吃飯撐死了也要擔責任嗎?現在喝酒大家都是自由喝,量力而行,有的人參加不喝酒也得承擔責任太不公評,參加酒局只要大家不卻酒就不應擔責,尤其是明知開車和有疾病者首先應在大家告知,如果不聽應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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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的是未成年人那能理解,一個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能力不能控制嗎?你喝酒死了賴全桌,你在喝酒時發現中彩票了,是不是也要分給全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