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表姐夫給本人介紹相親物件,是表姐夫的朋友的女兒,男方父母在家操勞一下午,做一桌好菜招待女方一家過來相親,飯後女方一家人回去之後男方硬塞給女方紅包,女方最後勉強收了一個紅包1800元,後來就再也不聯絡了,請問各位網友這樣合適嘛?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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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茶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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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hang2006101188
不合適,如果沒看上對方或不同意那就不要收人家紅包,即使收了紅包也應該退還給男方,不退叫騙吃騙喝還騙錢,如果這樣不退、那每天相一次親全家人都有好菜好酒還有千元或幾千元紅包拿,不發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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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崖子
當然不合適了,本應該第二天就退回,同時也是表明了女方的態度。如今過去那麼久了,男方家人肯定認為女方做人有問題,沒有家教。
在我看來女方做人確實有問題,要不早退回去了,一千多塊錢就買了女方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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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陽光霸氣AB1513699
女方第一次去男方相親沒看上男方,收男方1800紅包合適嗎?在不同地域風俗也不同,既然是相親又不是定親,相親是看男女雙方是否同意,雙方在一塊吃飩鈑,如果雙方孩子同意,男方都會願意出紅包的表示高興。有的地域是要出見面禮的,不管成與否。可不知你們地區風俗如何。再說男方是否曾送?女方免強收下,是否男方甘心情願給女方?我們當地相親是不給紅包的。按當地習俗辦吧,讓別人參與你聽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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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螞蟻撼樹沒刁勁
這種事不論在農村或城市都是不應該發生的。
因為太明確了,雙方有一方不願意,就等於吹了。
然而,不該發生的事反而發生了,這裡存在兩點。
第一,女方家存在人倫不懂,品質低劣,見錢眼開。
第二,男方家存在糊塗觀念,有僥倖示好,死皮賴臉的行為。以此給個大包感動女方,回心轉意。豈不知讓對方佔了便宜反而看不起你。試想,女方就更加認為,碰上了一個糊塗蛋的家庭,糊塗蛋的人。
婚姻的建立,不論是牽線的,自由戀的,都應該自願,相互瞭解,也就是說,門當戶對,雙方對等,一貨對一主。
強求,買賣,欺騙,都要為以後的苦果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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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別山享受生話
肯定不合適,既然沒有看上人家怎麼會收1800元紅包呢?同我們這裡的風俗習慣不一樣,沒看上人禮品紅包一切都不會要的。
這女的是來相親的還是來收紅包的呢?既然你看不上人家,為什麼還要收紅包呢?
這男的也是昏了頭吧,既然對方不同意,為什麼還要封1800的紅包?
既然是相親,肯定得有媒人吧,難道媒人也不懂禮數?玩套路還是裝傻?
儘早收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