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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香心靈療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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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山鴨梨大啊
你看你又要上班又要端茶倒水的伺候她,她還因為手機要和你分手,在你和虛榮間她選擇虛榮,你才18不能隨心所欲的消費不丟人,她今天能為12分手,哪怕你最終滿足了後面她還能因為13來威脅分手,把感情當籌碼時感情就己經變味了,把錢攢下來買AJ它不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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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想1080
如果你自己可以用勞動換取報酬,我覺得可以試試,如果你要是和家長要,給你所謂的女朋友買的話,真心瞧不起你!而且人家也根本不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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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蔡天81609666
就想知道這個小朋友從什麼時候開始掙錢的,一個月1500元生活費是怎麼獲得的,如果沒賺錢還在花父母的錢,那麼你現在談戀愛就是一種你總有一天會感到羞恥的行為。你那個所謂的女朋友需要的iPhone12,你可以建議它用身體去別的有自食其力的男人處換。這樣負罪感可能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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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輕張大爺
三年了買部手機算12pro才10000塊錢,10000除以(365*3=1095)=9.13/天。這都不答應?你個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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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鹹1980
18歲該不該談戀愛呢?如果經濟獨立,或者家裡父母肯主持的話,可以。但花費不能太多。因為不是自己掙錢或者18歲出來工作,掙得不多。但是從你生活費1500元看出,還在讀書,連生活費都是自父母的。那麼,這種女朋友就該分手了你。1.貪婪。未賺錢要iphone手機?如果自己父母肯給,那沒話說。問題是向同樣是學生的男朋友要?男朋友不給就是不愛,那麼女朋友索取豈非很恨男朋友?2.雙標。自己可以沒錢,男朋友必需有錢。自己可以索取,男朋友必需付出。自己父母可以不花錢,人家父母必需花錢。這樣的女朋友結婚後肯定離婚。3.易於出軌。有錢就是愛,以後缺什麼時,有些有錢(不需要多,萬把塊)的老頭子就能給你戴帽子。簡單來說,就是cheap!並且談戀愛時就能同時劈腿幾個,理由就是誰給錢誰就愛,誰不給錢就不愛。所以,你捨不得的是她的顏值吧?感性上舍不得,理性上知道應該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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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你花的每分錢都是父母給的,自己都養活不了自己你有什麼資格問怎麼辦?1500的生活費還在上大學吧?勸你努力發奮以後什麼樣的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