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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承澤3

    我認為算成家立業了,你是人們眼中有出息的人。人啊,到了結婚的年齡應該結婚,到了生子的年齡應該有自已的小孩,這叫圓滿。

    人人都想成功,什麼叫成功,今天量化一下:在縣級城市打拼,每月收入在5000元算成功了。在市級城市打拼,每月收入在8000元算成功了。在省級城市打拼,每月收入12000元算成功了。路在腳下,只要肯打拼,前途似錦。

  • 2 # 使用者笑笑好心情

    這要看你如何定位,如果賺七千已是盡力了,那就算成功了,因為你能力就在那裡,如果是覺得不安於現狀,感覺還可以試下其它途徑,拼搏一下。

  • 3 # 匯侃

    三十而立,是孔子的話。它不僅指一個在物質方面的“立”,更重要的是指一個人在精神層面上的“立”,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人到三十,漸趨成熟,應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為人處世,要有為人的準則,遇事要有自己的主見。如一個人,雖年齡再大,財富再廣,但精神空虛,為人無準則,遇事無主見,牆頭草,風吹兩邊倒,那就無所“立”了。

  • 4 # 味哎兒

    人到三十歲已自立,即:上供老.下養小.中和兄弟姐妹鄰里鄉里.友同事朋友了。

    農業時代,人到十二歲,不再吃閒飯。男已參加勞做,或拜師學手藝,此為男做。;女已習完做飯菜製衣被穿戴品,入繡花與全套紡紗織布印染,窺酒醬醋臘製品泡製,常用草藥用法用量了,此為女工。

    15歲,不論男女,都可自幫工,貼補家用了。

    18歲左右已結婚,20歲左右已自當爹媽了。有條件的戶家18歲就當上爹媽了。

    25歲左右與自父母或自孩子他爺奶,分家獨過了,此為自主獨立。

    30歲前,還可受自父母貼補扶持,辦理好自家全部家當,自此再用父母物資就是借了,須還回的,徹底兩戶人了。

    30歲開始致以後,須向父母交養老貢物貢品了。由父母給自己所需一切,轉自己給父母所需一切了。

    按人老以60歲為標誌,30歲正是一半的人生經歷。

    過30歲後,自孩子已12歲左右,又考他拜師學藝及結婚事宜了。

    可見30歲後人生突變,由被供養,變成養他人了。

    從而,30歲時該咋辦,應做啥,關乎後半生的,很重要的。

    所以,人30而立,有兩項:

    1.自立了,沒人再幫輔了。

    2.自做啥,可確保今後無憂的活著,此為立業。

    從而,自立,立業,才稱30而立的。

    啥是立業?

    自創業後,須完善所創業的各細節,使其高效不出差錯的執行下去,此為建業。即把業建好,不犯不出毛病。如客戶維持,原料保證,工傷災害防犯,員工人氣旺盛,產品量多質好等的規章制度規則定出。

    業建成功後,須擴大銷售,開拓市場,把自產品售遠方,甚至出國,這一擴張,搞各關係的要領定成原則目標,使外出售貨人員有個言行規範,使有老闆無老闆時一個樣,立起這一工作態度,就是立業成功。

    泛化後的立業,就呈:不論啥情況,不管願意不願意,自所做項都必須認認真真的做下去。

    因此被招工者,也在認真做自做項,不馬唬,也歸立業式。

    通常態的,凡自食其力者為自立了;可養家人為立業了。

    稍高一點則又有,自年老後,有啥傳給兒孫,有為立業成功,無為立業不成功。

  • 5 # 螃蟹君君

    鑑於你的問題,我看出你對於三十而立的含義還有些疑惑。

    古人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

    那麼三十而立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在我看來,三十而立,立得從來不是事業,當然也不是婚姻,而是人生方向,人生目標,是對自己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人的一生不過百歲上下,在我看來,人的三十年是在成長、摸索和學習,你月薪七千也好,你結婚生子也罷,我想問這些都是你想要的嗎,你對自己真正想要什麼知道嗎,你以後的路怎麼走知道的嗎,換言之你的追求究竟是什麼?

    三十歲可以說是一個分水嶺,當然有人可能或早或晚,但是所謂的三十而立,絕非是月薪幾何,婚姻幾何。

    你如今已然三十六歲,如果說你月薪七千,結婚生子,這一切都是你想要的,那恭喜你,你找到了屬於你自己的人生追求,但前提是這只是你的起點。如果不是,那也沒關係,你可以繼續尋找自己的方向,這也不遲。

    人生匆匆百餘年,三十歲該是一個人真正奮鬥的年紀,為了自己的追求努力吧。

    最後,祝你生活美滿,事業完滿!

  • 6 # 文清哥

    30而立,說明你有了家概念,承擔起家了責任。收入只能佔其中的一小部分,責任和承擔,才是你30而立的真正標準。

    有很多人有一個誤區,結了婚就算成家,有了單位就算立業,有了收入就感覺很知足;生活哪有這麼簡單?哪有這麼容易?

    家需要家庭的成員共同維持,保持平穩與延續,家庭不是某一個人,能維持與付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壓力將會很大。

    就拿我自己來講,我17歲之前沒有找過1分餞,沒有錢的時候還向父母討要,當時對家的概念也十分模糊。

    直到我22歲找了老婆成了家,才意識到錢的重要性,同時也走上了打工的生涯;先不說打工苦不苦,就說當時打工的工資,才150塊一個月。

    當時打工是很累的,由於沒有打工的經驗,也沒有任何的技術基礎;只能靠下苦力幹活,掙的工資也非常低,一想到家裡的父母,想到自己的妻子,咬著牙就堅持了下來。

    當時是1995年,150塊錢的工資還算蠻不錯的。由於當時工作不好找,所以我當時很珍惜我那份賣苦力的工作。

    有的時候工友們買肉吃,買酒喝。而我吃的卻是一毛五的烏江榨菜,當時我的飯量非常好,一小鋁鍋飯我一頓就把它吃光光了。

    一個月存下的工資也有一百多塊,當時我不抽菸,不喝酒。把存下來的錢寄回了老家,從那開始我才正在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擔當。

    沒成家的時候自己找錢自己花,找100塊是100塊,也可以花100塊。成了家之後100塊是幾個人花?其中也包括了自己在裡面的一小部分。

    這就是沒成家與成家的區別,成家就是人生的目標,人生的方向,同樣也是自己的承擔和責任。

    題主在文章中提到,月收入7000元算不算得上30而立,按道理說應該是算得上的。

    所謂的30而立,講的是30歲承擔起家的責任。為家庭分擔負擔,為家庭做出貢獻而付出。用老百姓的話講,就是懂事了,懂得為家扛擔子了。

    其實現在這個社會,有很多人還沒到30歲,就承擔起了家庭的重任;那就是貧窮人家的孩子,有的十幾歲,有的甚至幾歲,就承擔起了家庭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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