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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中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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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征154442478
責任和義務不是無條件的,無條件就意味著醫院和醫生是奴僕,可以任人使喚,任人宰割。
醫院的責任和義務是,當病人及家屬履行了義務後,才能得到醫療服務的權利,這時醫院和醫生有義務把病人的病治好。醫院和醫生的責任和義條不是無限的,當病人及其家屬拒絕或停止履行義務,其享受醫療服務的權利就停止了,醫院和醫生也沒有責任和義務繼續提供醫療服務了。醫院不是慈善機構,它沒有能力,沒有義務為患者提供免費醫療服務。醫院只對因醫生有過錯和失職的情況下產生的後果負責任,醫院不能包治百病,包患者治癒和不死。醫生履行職務的行為是代表醫院進行的,他的行為如產生消極後果,責任應由醫院承擔。患者不可以追究醫生的責任,除非醫生是故意或有重大過失;醫院可以追究醫生的責任,這是醫院為維持正常運作而應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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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曳尾在塗
權利與責任是對等的。只強調權利不貪責任,或者只談責任不強調權利都是耍流氓。
病人到醫院,醫院有救死扶傷的責任。同時也擁有收取一定費用的權利。在緊急救治的時候,這個費用可以延遲交付,但不能取消。如果病人沒有能力交付,這個應該由政府或者慈善機構進行救助,而不是醫院買單。對於這類病人醫院當然也有減免部分費用的義務。
如果病人在醫院外,救助的責任在社會,在政府,而不是醫院。比如大型災難現場,救助的組織者從來都是政府。
我們譴責個別醫院唯利是圖的行為。同時也要譴責個別病人以弱者需要同情進行道德綁架,把醫院當成無條件服務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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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殘風62102943
問問題的人得心態其實是想問!救死護傷是醫院的責任,也是義務,這樣他就可以認定不用花錢就把病人送到醫院治療,而花錢了就應該可以要求上帝般的服務,還必須治療好!沒想到你們這些人,都說不是全部責任和必須得義務,你要他怎麼甩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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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而不死
這個問題我以為要一分為二地看,我覺得,醫院應該恢復到毛澤東時代水平,全部公辦公營,充分體現公益性,不以營利為目的,以救死扶傷為義務為責任,這自然是人民群眾所迫切希望的。
現在情況是,政府對醫院(公立醫院)實行差額補貼(部分補貼),醫院為了營利,為了讓我們的醫護人員“生活得更美好”,自然而然“向錢看”了,加上一些醫護人員受市場經濟影響,追名逐利,於是乎有良心的醫護人員還知道責任,但義務早被他們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我建議:
一.儘快還公立醫院公益性質。醫院應自覺將“救死扶傷實行革命仁道主義”作為根本宗旨!
二.醫院改革不應以私有民營為目標,公立醫院應該佔有絕對優勢。
三.加大公立醫院投入,增加醫護人員收入,不再讓醫護人員走以藥養醫,以醫療耗材養醫之路。
四.加快中醫藥人材培養,讓傳統中醫藥成為造福中國人民的“正規軍”。
五.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嚴懲醫德醫風失範行為。
六.儘快實現全民免費醫療。抗疫初步勝利,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應治盡治免費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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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五嶽衡山建明
首先要明白“責任"這兩個字的定義,責任,其定義就是這件事情必須做,沒有條件講,你做好才行。義務,其定義與責任正相反,沒有強制性,可做可不做,但是義務還有一層社會道德約束的含義,即這件事情雖然沒有責任必須完成,但還是有去完成或協助完成的義務,義務是道德付給你我他的任務。醫院的社會責任就是醫治生病、受傷的人,在其辦院的申請報告和政府批准辦院的批覆中一定會明確其責任和義務,因此說是法律規定了賦予了醫院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責任和義務。設立和辦好醫院是人類社會生活的需要和必須。終上所述救死扶傷既是醫院的責任也是醫院的義務。當前,社會上有幾種經濟屬性不同的醫院存在,一是政府公辦的,如各地的人民醫院;二是公辦醫院和其他經濟實體合資經營的股份制醫院;三是私人投資自辦的私立醫院;四是外國資本與政府合資創辦的醫院,如中日友好醫院;五是軍隊醫院,雖是純屬國家軍隊的醫院,但仍然擔負著科研、醫療保障的任務,主服務物件是軍隊,也對老百姓開放服務,如上海的長海醫院,是軍隊屬性但卻是全國肝病外科的主力醫院。所以說救死扶傷就是醫院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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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ang79941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的醫療衛生服務,救死扶傷精神既是責任,也是一種義務,因為我們提倡的是公益的公有的人民衛生健康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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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承火德
都市場化了,還責任、義務,醫院利益最大化,醫生護士效益需要提高,錢從哪裡來?醒醒吧!不要認為還生活在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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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雅閣居士閒逸雅居
首先國立醫院,就如國家養的警察,軍隊一樣的,他們是拿國家工資的,責任和義務是他們的天職,說白點,就是國家花錢請他們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服務的。
警察的職責是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社會犯罪,就是警察的責任和義務。
軍人的職責就是保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的主權,就是軍人的責任和義務。
醫生的職責就是保護國民的生命健康,醫療衛生,治病救人,就是醫生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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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不願透露工號的路人
醫患是合同關係,在訂立合同前,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
訂立合同的過程,其實就是你去醫院掛號問診的過程。
合同之外的責任和義務,屬於醫德範疇,不屬於法律定義範疇。
舉個例子,你在醫院門口經過,突發心梗。這時正好有一個醫生從你旁邊經過,他救了你,是醫德高尚;不救你,你可以罵他沒醫德,但是不能要求他賠償。因為你和醫生之間,沒有產生醫患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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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蛟龍出海4184
中國的人民醫院救死扶傷,應該是白衣天使的責任,中國的醫院更應該是國有專屬單位,原因很簡單,醫院屬於國家直管部門,醫生才有責任心,藥物和醫療費用才有合理性,廣大病瘓者才進得起醫院,看得起病。所以我認為救死扶傷應該是醫院和醫生的職責責任,醫院也必須由國家直管的部門或單位。回答完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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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急診之鷹
我當了二十年醫生,還沒拿過共產黨一分鐘!我們醫生護士做不到人們想要的醫德!也不要白衣天使的破帽子!我們只要活著!沒有醫鬧,沒有官司纏身,沒有人身傷害!今天,負責院前搶救的醫生己出車了,我一個人值班,正在急診優先處理一位腎絞痛痛得嗷嗷叫的病人,剛處理到一半時,突然來了一位昏迷腦出血的病人,我跟病人說,你稍等一下,我必須要馬上先搶救危重病人,結果,其家屬(一個一米八幾的大漢)把我按住,用那種如果我一從椅子上站起來就會殺了我的口氣威脅我必須處理完這個病人,一分鐘,結果腦出血病人家屬衝過來抓住我衣領,罵我慢吞吞,見死不救,沒醫德,威脅我如果他家屬有個三長二短,就砍死我!醫德,仁心,神聖使命,白衣天使這些玩意太高大上了,我夠不著,能活著就好!救死扶傷的責任與義務,前提是我還活著!如果不是為了生活,誰願意被你們罵來罵去,假如不是要養家餬口,誰願意去管你們的死活!假如我有足夠的本事,我會給每個病人都來一枚仙丹,能治百病,還可以常生不老!關鍵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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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馬金駒
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毛澤東
是五,六,七十年代黨的方針和政策;
此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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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9015322356868
救死是口號,死了還能救生嗎?除非神仙,救死扶傷總概念應該是疾病,有了傷病進醫院當然是醫院的責任而不是義務,雖然有責任搶救但不一定救起不死,天下目前還沒有這樣神醫岀世。
如果說醫院義務救死扶傷那醫院都不用設立收費處,來者全免費搶救治療,目前國內還沒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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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到了醫院就是醫院的責任和義務。救死扶傷也要分很多種救死扶傷,打一個比方,比如房子倒了人壓在下面也叫醫院去救去把人扒出來,這樣就不受於醫院服務範圍。透過打120病人或者受傷或者奄奄一息,到了醫院就是醫院的責任更是義務,為什麼國家要辦公立醫院,就是為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著想。這個提問裡的救死扶傷是醫院的責任還是義務,先說責任,醫院就是看診搶救病人於健康的,因為他是經國家批准建立專門的場所。所以是責任。義務分有償義務和無償義務,去醫院看病的人從掛號開始就付費一直到出院。病人都給錢了,這就是有償義務,不是醫院看好醫好病人不收錢,醫院要是派幾個醫生到某小區義務看診檢查。這樣的義務就不一樣,所以醫院裡的義務也是必須的為病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