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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亦曉知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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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飛的饞嘴貓貓
沒錢買個六。不管什麼戀,分手就是分手了,藕斷絲連的做的就不對,不分什麼初戀還是二戀三戀,愛就深愛,不愛就徹底的分開,吃著鍋裡看著碗裡的,沒有原則性,秋天來了,冬天來了呢?春天來了呢?夏天來了呢?這一輩子是不是都要到了季節都要買衣服?褲頭買不買?很討厭有了戀愛人還想著以前的,分手了就是陌生人了,不要以為自己是多麼重感情,那是在做害人害己的事情。弄的跟自己多麼痴情一樣,你可以放在心裡,不要表現出來。
對於戀人來說,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不要談什麼還可以做朋友,如果還能做朋友,那說明你們當時愛的不夠深,愛的不夠真。分手了就是陌生人,因為我們相愛過,因為我們傷害過,所以我們不能做朋友,只能做一個熟悉的陌生人,更不要談什麼秋天冬天,還買什麼衣服,不買衣服難道就會凍死了嗎?別找藉口想幹點別的事,有意思嗎?
如果是正常戀愛,那換季了,買件衣服很正常,錢多就買好的,沒錢就買差點的,戀愛期間買什麼都不是太重要,只是一種關心罷了,有這份心思就足夠了,不要以為買貴重的禮物就好,一旦分手了更麻煩,說得過去就行了,適合比什麼都重要,關心愛護比禮物也重要很多,戀愛的目的是走進婚姻,要麼還有什麼意思?
如果是已經分手的戀人了,那就不要扯這些沒用的東西了,一點都就好玩,不但影響別人,也會傷害到自己,定點意義都沒有,初戀就像摸魚,跑了的都會以為是大的,其實都是一樣的小魚,只是你自己感覺不一樣罷了,都是自己在騙自己,有那心思乾點正事吧。
戀愛是美好的,不能真的走到一起,一定是有原因的,分了就是分了,好好過好自己生活,不要在去打擾別人了,把美好放在心裡,別讓這份回憶變了質,再見。
第一種情況,秋天到了,碩果累累的季節,而你的初戀依然在你身邊,你們擁有一段很美好的愛情,又或者即將修成正果,踏入婚姻的殿堂。這個時候,買衣服這件事情,或許會變成日常,秋意正濃,也許興意闌珊,偶爾逛到合適的衣服,會想著為對方買一件衣服吧。
第二種情況,秋天到了,秋風蕭瑟。一首《涼涼》送給自己,初戀和自己分開了,現在也許是一個人過著快樂的單身,也許有著新人的陪伴。這個時候,你可能沒時間精力去想之前的人和事了,當然也不太可能給初戀買衣服。
第三種情況,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你經濟條件好的時候,你對於衣物這些也會捨得一些,就當花錢買個開心,給對的人買對的物品,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