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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笨老頭711

    人到成年為了自己身體健康,應該懂點醫藥知識。到藥店購藥時,向店員介紹病情,絢問應買藥品,和自己予想的一致,成交。如藥店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向你推薦昂貴的保健品,你要根據自己經濟情況決定。

  • 2 # 小群群7

    遇到身體不適是自己選藥品還是聽店員推介?你會確認後才使用嗎?

    遇到身體不適,我建議你到醫院看醫生,透過醫生檢查診斷後開藥服,較為安全,透過醫生檢查診斷後也較為放安心。

    舉一例,黃某某,男,56歲,咳嗽,痰多黃稠,胸悶刺痛,消瘦,失眠,約三個半月,症狀加重7天,2018年7月10日,前來某醫院住院,CT檢查診斷為:肺癌晚期。住院11天,家屬要求出院。2018年7月22日出院。出院後在門診對症治療,止咳化痰,行氣止痛等治療。

    由於剛開始時咳嗽,患者自認為是傷風感冒小事,自己去藥店買藥服了近四個月,症狀反覆,反而加重才到醫院檢查治。寶貴的四個月,被患者本人擔誤了。到了嚴重發作疼痛才來醫院檢查,CT診斷為:肺癌晚期。出院後90天死亡。

    如果,遇到身體不適,離醫院確實很遠,暫時到就近藥店買點藥應急一下,可將身體不適的情況,告訴藥店人員,在他們的介紹下買1—2天的藥先應急應該問題不大。因為,開藥店的人員,都有規定要求,應具有駐店藥師或執業藥師,才能批准其開店,所以,一般的用藥,藥店人員應該熟悉的藥性。

    如果,你是慢性病,久病成良醫,你自己都知道用什麼藥有效,用什麼藥無效,藥劑量,服法等事項,你都瞭解,你也可直接買藥,直接使用。不必要店員介紹了。因為,店員不瞭解你的情況。

    我的建議:到藥店買藥,不管你選擇還是店員介紹,只能暫時應急使用。如果服用幾天無效或者有效又反覆出現不適,或有加重,就要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以免因小失大,延誤最佳治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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