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憤青還年輕

    先把未成年人保護法改掉,只要是涉及到刑事犯罪,不分年齡都要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的同時追究監護人的刑事責任,只要沒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即使是未成年他也不會再有恃無恐了,而且追究監護人的責任,家長也會更加認真對待自己孩子的暴力問題,說到底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太低,保護的過了頭了,保護未成年人不是保護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多少未成年犯了罪以後還叫囂者未成年殺人不償命的?這個真的值得法律工作者認真考慮考慮了!

  • 2 # 霧悟人生851

    校園霸凌是不良社會風氣扭曲了青少年幼稚的心靈。家長的嬌慣,學校怕擔責。不良青少年自以為是,認為他們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對他們無奈,加之弱勢群體孩子無反抗精神,使之無限放任。如果嚴勵追究家長管教責任、追究學校教育責任,加強法制教育,使之能明辨是非,有所畏懼。透過家長學校社會共同努力,將會大大威懾霸凌氣焰,使之畏而不敢為。

  • 3 # 幸福音符響起

    對於一些真的特別壞的學生國家應該要改變政策,這些學生是可以開除的,必須等他還改過後才能繼續讀書,不能拿大部分學生性命陪他的。而且霸凌的學生背後絕對有一個熊父母,必須一起判刑,一起改過。

  • 4 # 許願燈的黎明

    廢除未成年人保護法,或者保護刑事責任以外的權益,比如讀書,比如有被撫養。刑事責任必須按刑法來,看一個個癟犢子還敢不敢?

  • 5 # 原野牧哥339

    一、取消18歲以下不判刑,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款。讓違法的他(她)們承擔法律責任,該抓的抓、該判刑的判刑!二、他(她)們都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與校領導、班主任無關,不能一發生校園霸凌,就綁架校長、班主任。校長、老師不能當冤大頭!三、校園霸凌是獨生子女家庭,以及社會不良風氣造成的,要從根源找問題解決!

  • 6 # 自然131949978

    能不能,恢復過去“打板子”的刑罰,對校園霸凌、未成年人犯法者,給予處罰,既警告又警戒,也可以對那些尋釁滋事者、醉酒滋事者等,進行“打板子”處罰。

  • 7 # 152247468

    校園霸凌給家庭給社會帶來了災難,應該嚴懲不貸,未成年的年齡應該重新劃定,不應該讓其悲劇在校園繼續氾濫下去,還社會及校園一個溫馨和諧的環境。

  • 8 # 夢裡尋狼

    9歲以下不追究刑事責任,監護人賠償金額應雙倍。10歲以上聚眾霸凌弱小、殺人、強姦等惡性案件必須入刑,監護人惡意不賠錢的就陪刑。

  • 9 # 麥克燈

    雖然談論這個問題時遭到過威脅和恐嚇,但還要說校園霸凌的根源就是教師體罰學生,體罰屢禁不止,校園霸凌就屢禁不止。上行下效,教師用戒尺打學生,與教師同樣性格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就會效仿教師的“教育”或“懲戒”行為,去霸凌或毆打更弱小的學生。兩者倚強凌弱、欺軟怕硬的性質是一樣的,藉口也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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