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是吳哥

    這種情況,找上級報備,並且,保留學生有癲癇的相關憑證,不是說歧視什麼的,主要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以及為了可能發生的不必要的責任,學校是一個公共教學的地方,是需要學會一些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

  • 2 # Joy130

    報備問題,制定發病時的預案。家長擺明了就是要碰瓷。注意學生壓力,作業麼就不要佈置了,考試啊提問啊都要注意點,適合快樂教育。

  • 3 # 春風雨1007326392703

    這種有明顯有危險疾病的學生,應該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備。各科任老師要做到心中有數,提醒同學們要對該同學特別關心,不要顧忌什麼歧視之類的說教,這種病弄不好是要出大事的,不可大意。一有發病,立即通知家長和120急救中心。

    家長不願籤免責協議也許不是惡意,學校也無政策依據拒收這名學生,那就只有做最全面的防備。

  • 4 # 我才是寇特二

    我是要求籤字,不簽字,就讓她先回去治病休學,一學期暈倒十幾次,每次都有三四個學生陪著,我直接就說人家孩子來這兒是念書的,你不來陪讀或者不去治病,人家一次就耽誤一節課,人家家長幹不幹?最後她自己還是轉學了

  • 5 # 小石頭芭比

    一.如果有自主招生權,且學生未達線的,可以拒收。

    二.如果是已考進來,家長確定不籤的,只能選擇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備,並和家長講清可能發生的意外。

    三.可以換個名頭,改為特殊體質責任書或者特殊體質其他之類的。

  • 6 # o噢哦喔o

    自己孩子有癲癇,父母有什麼理由拒絕籤?這樣的家長真不是什麼好鳥..... 難道還想著訛人?學校接收有癲癇的孩子已經是很負責任了。你們連籤個字的勇氣都沒有?

  • 7 # 天氣不錯心情不錯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類似情況,應該報備,同時學校、家庭同時要注意該學生,特別是家長,你們是這個孩子的父母,不能逃避責任,不能將責任推給學校;學校也不可以讓家長籤所謂的“免責協議”,學校、家庭應共同照看好該生,但是要注意,學校是沒有義務去照看孩子的,有關教師、班級、學生是應該得到感謝

  • 8 # 看一架灰機

    能拒收嗎?之前在路邊看見幾個大學生吃早餐,突然一個男生癲癇發作躺在地上,周邊的同學趕緊幫忙,動作很熟練看樣子應該不是第一次遇見了,真的很嚇人,早餐店老闆的小桌子都打翻了還有些餐具啥的,老闆連飯錢都不要了

  • 9 # 彩虹花花

    我前幾天剛簽了一份這樣的免責協議。因為我家孩子對一種注射用藥物過敏。

    雖然孩子在學校生病,老師都會聯絡家長把孩子接走治療,學校也沒有醫務室。

    學校做調查的時候,我把過敏的情況寫清楚。

    過了幾天,孩子回來說,老師讓填一個表,他們班有三四個孩子要填。

    有同學對芒果過敏,還有人對冷空氣過敏。

    於是我簽了一份免責協議。

    我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滿滿一頁,密密麻麻,條款很多,寫的非常詳細,看完我就簽了。

    我家孩子說,老師說你要認真的一字一句的看。

    你可以說學校讓籤免責協議是人心不古。但學校也是確實被弄怕了。

    我表示非常的理解。

    但作為學校的老師來說,一個癲癇的孩子,照顧起來確認非常的麻煩。

    對於老師來說,家長覺得孩子交給你了,在學校的所有事情都是老師的事,學校的事。但老師畢竟沒有三頭六臂,學校也不是專業機構。

    我的觀點:

    如果不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直接拒收,建議送專業的機構。如果是義務教育階段,而且是服務區的孩子,不得不收的那種,那就往上報,報上級主管部門。諮詢律師,做到心中有數。對孩子快樂教育,不做過多要求。但就拒絕籤免責協議來看,這個家長不是通情達理的人。

    真是好難呀

  • 10 # 煙波浩渺木森森

    我是職校班主任,班上剛勸退一個癲癇病的學生。本沒想勸退的,只想讓她轉專業。學校說3年前一個同樣病症的孩子晚上在宿舍出事,沒救回來。醫生說凌晨4點多走的。最後,學校賠了60萬。網友說的報上級,沒用,出了事還是班主任和學校背。

    我校的態度是1,絕不給住宿。2,報錯專業,轉專業別的班主任不接。義務教育就不懂了。

    就我個人態度而言。學校有教無類是應該的,但家長不能惡意隱瞞,而且要選好專業,無論如何家長要籤一個風險告知書。免責其實免不了,但至少我告知了各項風險。

  • 11 # 呆過的學校都沒了

    按程式操作就行。發病及時打120,聯絡家長,如果有適當的處理急救更好,沒什麼責任。不管籤不籤,學校要是明顯失誤就是要擔責。

  • 12 # fjwfn01

    確實不應籤,孩子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力,不能因為犯有疾病而被拒絕。學生犯有癲癇是客觀事實,假諾犯病學校也沒什麼責任,但負有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知道學生犯有癲癇有義務對學生進行特別關照和注意,如若發現犯病應及時進行救治和聯絡醫院。學校盡了注意和保護義務,家長已沒理由向學校追債。而所謂免責協議讓人感覺學校是要撇清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是一種不負責任態度。

  • 13 # Lisashan

    這個雙方真的都很為難,學校沒有專業的醫療人員及設施,癲癇發作還是有一定危險的,救治不及時責任很難確定。

    而學生家長擔心簽了免責協議,學校就會疏忽照顧。

    但其實如果病的比較嚴重,為什麼一定要冒險去上學呢?難道學業比生命還重要嗎?休學先把身體修養好了再去唸書不行嗎?

  • 14 # 老九皮四

    先說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情。

    今年春季,由於新冠疫情,當時校外託管培訓機構都不得開放,要求學校三點半課後服務應收盡收,而且學生入校第一天就要開展。

    4月28日,剛剛復課三天,下午課後服務時,五年級5班一個同學就在課堂中滑落到桌子底下,口吐白沫,值班老師嚇得不輕,趕緊報告校長。

    校長立馬通知了我(兼學校安全工作)、校醫、還有當時負責衛生防疫的劉老師。校醫簡單處理後,說要馬上送醫院。於是,我抱著那個孩子,劉老師開車,校醫陪同一起去往旺旺醫院,同時電話告知其家長。

    (圖為我們在旺旺醫院場景)

    經電話問詢家長,醫生初步診斷為癲癇,去年以來孩子有過幾次種狀況了,家裡本來想要帶孩子去北京治療,因為疫情原因耽擱了。在孩子基本穩定,孩子家屬到達醫院交接完畢後,我們才離開。

    五年級的孩子,九十多斤,我從頭到尾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第二天整個胳膊都是酸的。

    當然,結果還算很好的,孩子沒事,家長表示感謝。

    但是,誰能保證每次都沒事?萬一出了事情,家長是什麼態度,誰能知道?對於題主說的這種家長,事前的免責協議都不籤,萬一出事他會善罷甘休嗎?

    這個學期開學,教育局下發檔案,要求各校登記“特異體制學生”名單,存檔備查。同時要求,對特異體制學生加強看管,體育課、運動會等運動量較大的活動酌情參與。這個舉措,就是防止出現意外事故後,為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加一道保險槓!

    題主可以借鑑我們的政策,向全體家長髮放告知書,要求全體家長如實上報孩子的特殊情況。

    作為家長,孩子的生命健康是第一位的,應該如實告知老師學校孩子的病情病史,而不要把孩子的生命安全作為要挾訛詐學校的籌碼!

  • 15 # 索尼克老大

    義務教育階段是讀通學,要求家長接送,不搞宿舍問題不大。職業教育階段那就有權拒收了,不給宿舍,要求籤免責。這個家長擺明是甩鍋的,那必須拒收

  • 16 # 紫雨花殤66833037

    我小學的同桌就是癲癇,那時候大人們說是羊羔瘋,不知道這三個字怎麼寫,幾次把我嚇得,上課突然死死抓住我的胳膊往後倒,第一次見,我甩也甩不掉,她就全身抽搐,老師過來掐人中的,撫摸胸口的,學習也跟不上,嘴還特別倔,我和她並排跑早操又一次把我拉住,我媽就去找學校讓給我調座位,當時真是害怕大人見過我三年級,真的兩次嚇得哭。小學沒上完,就在家待著了單位照顧讓進廠,電焊工,我爸不敢帶,怕幹活幹著幹著出問題,那就是大問題,他爸帶著東西到我家找我爸,我爸把東西讓帶回去了,她嘴不閒著還罵人,沒人願意帶她。也沒結婚。

  • 17 # NMNF

    不知道學校有什麼臉提出來的要家長籤協議?按照你這個邏輯,去商場是不是要和商場前和協議,坐火車是不是要和鐵路籤個協議。還說的大義凌然的,臭不要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男朋友父母是外地的,沒有錢買房給彩禮,這種情況以後可以結婚麼?不要說我父母三觀不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