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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經過相親認識的,兩個人都有好感,由於我們是兩個不在同一個地方,交往的二個多月,大部分時間都靠電話聯絡,曾經去過兩次找她,目的都是想讓她跟我回來,父母交待的,其中自己也很想她。第一次她父親不同意,第二次只是同意她見見我的父母。期間電話催促不斷讓她早點回去,所以她只待了兩天。這兩次我都想把生米煮成熟飯,她一直拒絕,理由是必須結婚後,由此我提過兩次分手,認為她不夠愛我,之後她爸提出給她們2萬,可以讓她過來,等於是讓我們兩個定下來,可是我的父母不同意,認為她們家賣女兒,再加上我家買房沒有多久,當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父母用這兩個原因壓著我讓我放棄。我第三次像她說分手,當時的話說的很絕情,其實我很愛她,無奈啊!分手後過了幾天她就把號碼給了別人,無從聯絡,緊接著就回家結婚了,這個都是事後媒人告訴我的。當時分手時我說,就讓這份愛隨風而逝吧!第二天她電話告訴我,鏡子碎了,補起來始終有裂痕。這幾天回了老實,她的住處直線距離我幾百米,所以心裡的事情湧上心頭,讓我痛苦不堪,讓我想不明白,這究竟是為何,為何換手機號,難道當初她不愛我,那麼快結婚,我一直愛著她,消沉了兩年,難道這就是天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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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情暖今生

    既然她都結婚了,勸你還是放下吧!

    原本,一開始你是有機會的,但你都沒有好好把握。

    你也說了,你們是經人介紹,不在一個地方。透過兩個多月的接觸,她家人同意她和你回去見父母,說明有進一步和你交往的意願。但你們卻居心叵測,想借機把生米做成熟飯。女孩拒絕,你就覺得她沒那麼愛你。

    我想問你:連起碼的尊重都不懂,你知道什麼是愛嗎?幸好她是個自重的女孩子,拒絕了你。

    試問:一個女孩子沒名沒分的住在你們家算怎麼回事?所以當女孩父母說讓你們拿出兩萬塊錢,算是訂婚的時候,你們家卻認為人家是賣女兒,並由此提出分手。

    你們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問題,卻不能站在對方的立場為他們考慮分毫。所以,我覺得女孩拒絕你是對的。不管分手是誰先提的,總之,都分對了。女孩另嫁他人,是最明智的選擇。

    勸你們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行為,找到需要改正的地方。否則一直這樣下去,會誤了你的終身大事。

    最後祝你好運!

  • 2 # 妙英MY

    錯在你家,錯在你!女方家只要兩萬也就算訂婚了,而你聽到要錢就說人家賣女兒,只想生米做成熟飯,然後媳婦就到手了,還不用花錢。哪個女孩會這麼傻,沒有自尊自愛?你們家這個想法,你找不到真愛。錯過了緣分,錯過她。女方沒有錯,你還是好好反省吧!

  • 3 # 23一生一夢

    自己居心不良還怪別人 ,你說人家不愛你,難道你愛過人家嗎若真的人家不愛你,跟你交往的機會都沒有,可你們家是怎麼對待別人的

  • 4 # 吃貨小豆豆1

    別的不說,但從你想在結婚前就跟她生米煮成熟飯就能看出你根本不愛她!真正的愛不是佔有,而是保護,你想佔有她也就算了,居然還用這種事來衡量她對你的感情,你只是想顧及自己的下半身,但你還算是個人,因為你沒有強迫,但從你主動提出要發生婚前關係還為此跟她提分手的那一刻開始,你就已經配不上她了,別禍害人家姑娘了,放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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