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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之死,以過失致死罪判了犯罪嫌疑人一年半,引起網上很多人的質疑。 那麼,求教一個專業的法律問題:假設當時李心草身上帶了把小刀,在被灌酒、奪走手機、限制自由時,掏出小刀反抗,在被揪頭髮、甩耳光汙辱,摟壓強抱,六次想離開都被阻止…的情況下,揮刀亂舞,重傷了三人,然後自己安全逃脫了。請問,這能構成正當防衛嗎?法院又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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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中華好男兒000

    問這話不純粹就是廢話,都是你情我願的,根本就沒有脅迫一說,沒有脅迫,又哪來的逃脫一說,看他們進酒吧的影片,他是邊玩著手機邊往裡面走的,她媽媽喪女之痛,我能理解,非要說她女兒的時候,那三個有關他的情緒,我能理解,以前我們這有幾個人去湖邊玩,其中一個溺水了,那個家長來也是認為那兩個害死了她的孩子,但確實時是他自己游泳,堅持在河裡的

  • 2 # 拼命狂魔

    凡事沒有假若……如果李心草用刀防衛,我斷定結果是故意傷害,也不會是正當防衛,大家仔細想,仔細看已經發生戰爭事件中輕微推理一下!此案應該早已經過幕後操控,串供,以至於死者生前發生的一些真像被聯合作供過,建議重新由異地刑警分化審理,也許會有不同結果!

  • 3 # 浩然正氣農民談古論今

    雖然系統提示回答這個問題推送會很低,流量少,但真不在乎這些,今天就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是假設的話,李心草用刀傷了3人,李心草第一時間就會被髮布抓捕通揖,馬上立案,並不會說拖一個月才立案。

    而是抓捕以後,從目前判決結果來看,檢方肯定提問,3人並沒有接觸你隱私部位,也沒有脫衣服之類的,肯定會按故意傷害罪定性。

    那這個時候就好辦了,因為李心草還活著,李心草肯定會講述前前後後3人圖謀不軌的證據,而是整個幾家酒吧監控那個時候就可以調出來了,不像現在死無對證,任憑3人自話自說。

  • 4 # 腳下的路—立哥

    看這辦案,明顯對李心草不公,如果照你說的情形,會立即抓捕李心草,並朝不利李心草的方向發展。如果事情鬧大了可能會安撫民情,改判為無罪或免於處罰。要評上正當防衛,難!

  • 5 # 一路無語

    連公訴方都在為兇手辯白,看檢察院那個叫王爽的影片,這樣解說:陌生男人趴女孩身上是在“撫慰”,暴力甩耳光是“醒酒”,阻止乘車離開直至其死亡,是“為其安全著想”。她居然可以把兇手解釋成救命恩人,好像心草媽媽還得感謝這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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