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什麼是特困供養人員。特困供養人員指的是以前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現統稱為特困供養人員。
其次,要清楚特困供養人員是怎樣認定的。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及國家相關規定,特困供養人員的認定條件如下:
一、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一)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已納入特困供養的特困人員會享受到以下的一些照顧:
(一)每個月會給其發放特困供養金;
(二)生病住院後幾乎百分百的報銷;
(三)生病住院後有專人的陪護;
(四)平時居家時有專門的照料護理人照料其生活;
(五)特困供養人員死亡後會有死亡安葬費。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什麼是特困供養人員。特困供養人員指的是以前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現統稱為特困供養人員。
其次,要清楚特困供養人員是怎樣認定的。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及國家相關規定,特困供養人員的認定條件如下:
一、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一)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已納入特困供養的特困人員會享受到以下的一些照顧:
(一)每個月會給其發放特困供養金;
(二)生病住院後幾乎百分百的報銷;
(三)生病住院後有專人的陪護;
(四)平時居家時有專門的照料護理人照料其生活;
(五)特困供養人員死亡後會有死亡安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