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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橋流水811小橋流水

    謝邀。“買賣婚姻”的性質,在司法實踐中的界定難度很大。如,數額是多少?被承受人的壓力有多大?主體、客體、主觀、客觀的行為及結果怎麼定論?構成什麼社會危害結果就是犯罪?就目前的“買賣婚姻”的現象,多為民事層面的道德譴責,而在刑法上沒有具體規範的罪名、罪狀、罰則。如果該問題已經到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程度,高層權力機關,應該考慮相關立法。

  • 2 # 仁愛608

    其實這種行為完全違背了人道主義思想!前幾天看到一條提問"生個女兒不容易"要50萬多嗎?這那裡是人話,與畜生有什麼兩樣?嚴重違揹人倫道德,希望有影響力的人多提倡,保護女同胞應有的尊嚴!

    因為我也是兒女的母親,現在兒女都成家了,婚姻嫁娶按照禮儀,從不討價還價!

  • 3 # 老翟找說法

    人類繁衍後代,有兩個目的,一是基因傳遞,一是年老時或得子女幫助。由於傳統思維,女兒是出嫁的,出嫁女沒有養父母老的義務,因此,生育後代的第二個目的就無法實現,這時侯,彩禮就出現了。父母收到彩禮,等於實現了生育後代的第二個目的。因此,雖然有重男輕女思想,但還是會生養女兒,畢竟也有回報。但自從社會將收彩禮視為買賣婚姻後,人類社會生育女兒的第二個目的就無法達到。雖然法律規定女兒也有養父母老的義務,但女人從骨子裡還是感到自已沒有養父母責任,尤其是男人心裡沒有養岳父母責任,而且法律規定女婿沒有養岳父母的責任。而在家庭裡,往往男人是家長,占主導地位,女人天生弱勢,經濟上也沒有優勢,即使女兒想養父母,女婿不同意,也無法達到,否則,家庭就不得安寧。因此,要想沒有買賣婚姻,也就是不收彩禮,唯一的辦法,不是懲罰女方父母,而是法律規定女婿也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男人也要放棄一方面想娶一個人家辛苦養大的女兒,一方面不願意負出任何補償的雙標心理才行得通,必競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其實,在這裡大叫收彩禮是買賣婚姻的人,都是具有雙標心理的人,就是想別人免費無償送自已一個女人供自已任意支使,而自己無需付出代價,但如果得到這樣的免費女人後生育了女兒,這個男人又會在女兒出嫁時要求另一個男人給彩禮,所以,這個特色社會現象很可笑。

  • 4 # 小春74254825

    這種問題提的有點偏激,誰家父母就都失去人性了,請問是提問者的父母嗎?父母愛孩子全心全意,隨時準備付出一切(極少數的除外)怎麼會失去人性呢。再請問買賣婚姻是什麼?怎麼買怎麼賣了?是販賣人口那種嗎?還上綱上線受法律處罰。心理健康很重要,正能量多一點比負能量多一點好。

  • 5 # 因果輪迴金銀鈀回收

    理性看待彩禮!育兒育女都不容易,婚姻是建立家庭繁衍後代,哺乳動物的天性就是優勝劣汰,如果連彩禮錢都給不起,那就是弱者,也是大自然淘汰的一代!雌性天性是被追求方,如果雄性沒有優點的話,雌性是不會與她交配的!民間彩禮和《婚姻法》恰恰保障了優勝者的利益!男人們努力吧,只要你掙得到錢,把錢看開一點,隨時都會有女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該如何看待和處理下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