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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靈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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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IYAN
被困在船上吃人的事情又不是沒發生過,還管那麼多什麼國寶不國寶的,多活兩天才有被救的機會。大不了抓起來也有飯吃比餓死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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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漁樂資訊
理論上確實不會,但是,現實中那就不一定了,因為決定的因素比較多。
首先來講,大熊貓再珍貴,也只是一種動物,所以,是沒有所謂的人權啥的。
法律是誰制定的?法律是人類撰寫的!因此,一切都是站立在人類的利益之上!
現在法制精神面前,哪怕那個人身份很卑微,但至少他擁有基本的人權,
所以,任何動物的生命都無法和人類的生命相提並論,這個是基本原則!
君不見,很多動物園和熊貓一樣珍貴的老虎以及其他猛獸,如果攻擊人類,
在緊急情況下,管理員以及執法者都會毫不猶豫的開槍救人,很普遍的現象!
《刑法》第二十一條,就是關於緊急避險的,上面明確規定了: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你被困在船上,都快要餓死了,很明顯符合緊急避險的情況,因此,不會負刑事責任。
但是,咳咳咳,重點來了,熊貓啥的真不是那麼好吃的!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講究的是透過各種證據鏈,還原事實的真相!
首先,你如何舉證,證明你確實處於那種緊急情況?你為什麼會處於那種緊急情況?
其次,你的大熊貓是哪裡來的?非法捕獵所得,還是合法的轉移?轉移路線是否科學?
然後,你是否有其他食物?你吃了幾隻熊貓?如果吃一隻就足夠,你殺了兩隻,
那麼,恭喜你,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還要提醒一下:熊貓的咬合力,比美洲豹和馬來熊還要厲害,你確定你打得過它?
最後,咳咳,如果是非法殺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大熊貓,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喲!
這個世界很大,每天都有很多奇妙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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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來著不拒16853817
理論上,熊貓把你吃了的可能性更大!那傢伙當年可是蚩尤的坐騎,而且它是雜食動物,不是隻會吃竹子!不要以為叫熊貓它就是貓,它另一個字叫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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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ezi8196920594
為什麼熊貓會跟你一起呆在一艘沒吃沒喝的穿上?先把這個解釋清楚了。不要為自己想吃熊掌找藉口,你肯定難逃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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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拔草工人老夏
不會,原因請參考緊急避險原則,但前提是不能獲得其他食物,要是有漁具,海里的魚烏泱烏泱的一撈一大把,你僅僅是打著餓的幌子吃熊貓解饞,那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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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在奧村
估計還沒等到您吃國寶之前,您就被國寶吃了。熊貓雖說有個貓字,但它其實是熊,而且是咬合力第二大的熊,而且生理機能各方面都比人類強,您熊口逃生的機率很小。最重要的是,熊貓不是光吃竹子,它們也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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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肖悟空
你想多了,是國寶把你吃了,不吃就餓死了,國寶吃了你後犯法了,被國家安排到大熊貓基地,從此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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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熱帶魚4893
判刑應該不會,不過你確定你能鬥過大熊貓????它首先是熊,然後才是大熊貓[淚奔][淚奔][淚奔][淚奔][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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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逸品刀郎
估計那個時候是國寶把你吃掉了,想明白了,它可是蚩尤的坐騎,古時的吞金獸,可是熊啊!還帶個貓字。想想有多猛吧,你還想吃它?你應該想的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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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莫問天塵
規則是引導懂規則的人利用規則來趨利避害的!
能約束懂規則人,必然是以使其享有趨利避害為前提!
在規則層面上,大熊貓即使是國寶,也不具有人的以規則趨利避害屬性,在人生存受到威脅時(自餡危機除外)吃了國寶也不為罪!
在財產屬性上,國寶當屬珍貴,財產所屬方也有權追責,即查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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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靜得像影子
不會,這種情況屬於緊急避險,說句可能比較過分的,這種情況下哪怕是你殺了人吃肉都不會判死刑。不過說實話,如果你僅僅有餐具,那麼你被大熊貓吃掉的可能性更大。大熊貓從本質上講是熊,戰鬥力也是熊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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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三界胖胖268
不會被判刑 因為這屬於緊急避險
但。。。你確定能吃熊貓?不是被熊貓吃?
國寶們雖然長的一個比一個萌
但那是自然界中咬合力第二的熊類啊
是上古神獸 蚩尤的坐騎 人稱“食鐵獸”的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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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煙雨朦朧等她來
你和大熊貓被困在一船上,還在想吃掉大熊貓犯不犯法?大熊貓是熊,不是大號貓咪。真到那個時候,想想怎樣避開大熊貓的獵殺才是最急切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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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當大熊貓襲擊人的時候,警察同樣會槍斃大熊貓,法律規定人的生命大於一切,只有愛狗人士才是狗命大於人命,為了狗可以不顧社會倫理道德,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立法者早就遇見到了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