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喬哥1223

    別說,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有這回事兒 1997年,廣東普寧地區就發生了一起警察擅自槍殺四個村民的極端野蠻的惡性事件。時為首的那個黃某責令手下的六個警察開槍射擊,那六個警察對此提出異議,但黃某說:出了事情他承擔責任。結果那六個警察論起衝鋒槍將四個村民給當場打死,最後事情敗露,為首的黃某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另一個主某羅某被判處死緩刑,剩下幾個人分別判處了5到13年的徒刑。

  • 2 # 958老爹森

    感謝邀請,看過電影及小說或現實的法律規定,肯定死刑!拿槍的人應在十年上下,連帶經濟賠償!(想逃過此劫,除非官場上,買賣官時。)一個不值一博的遊戲,一個始終代人死的遊戲。只要大腦清醒,心裡明白的人,橫直總是一死。為何要去傷害無辜呢?寧死不幹!

  • 3 # 知足霧散

    毛主席在紀念張思德說過:”人各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特法西斯賣力,特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幫助別人殺害無辜,當然就是從犯,可判取有期至無期。

  • 4 # 痴仁聽風

    別人用槍指著你讓你去殺另一個無辜的人,強迫你跳入陷井,只要你稍有舉動時但未必是你殺的人,你可能已被別人同時殺掉,判刑是對你走後的黑鍋宣告

  • 5 # 隱身人12239491

    好像有過類似的案子 這種行為性質上稱為緊急避險 但是得有證據證明 比如你前面的甲不聽話 不殺人 當場被擊斃 乙聽話殺人了 得以存活 於是你開槍殺人 那麼殺人行為應該算到脅迫你的人頭上 你會被起訴 但是很有機會因為緊急避險被判無罪或被輕判

  • 6 # 深色的記憶3

    碰上這種事,算到黴,不過在我國不可能會有這種事發生,只有學生有可能發生類似的事情,比如學生甲命令學生乙打另一個同學,如果乙不打甲就要打他。這時乙如果打了另一名同學是不對的,如果不打又要被打,真不好選擇。

  • 7 # 哥姿

    你能證明事實如此,那麼你沒有罪責,有過案例,一個富豪被幾人綁票,為了使他不報案,期間綁匪綁了一名無辜者,逼迫富豪殺了,富豪當時殺了人,最後富豪被放還是報警了,最後證明富豪在生命收到脅迫的情況下殺人,判無罪!他只會被道德譴責,不受法律制裁

  • 8 # 大路襯衣哥

    如果你殺了人就是死刑,這是法律規定,如果你殺了逼你強迫殺人的人,可能屬於正當防衛,不但沒罪可能是好人,原因就是,如果你不去按他的要求殺人,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殺了你,所以你殺他應該沒罪,是正當防衛。

  • 9 # 有心栽花花不開77976823

    這種問題都要想 被人拿槍頂著頭去殺另一個人 還不如找機會殺了拿槍頂你頭的人 起碼算正當防衛 殺另外一個再輕也是過失殺人了 看下那些女婊找的外國男友被騙行李運毒 還不是一樣判運輸毒品罪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現在美俄爆發核戰爭,戰後什麼東西當貨幣的可能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