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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丶芹菜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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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舜耕南山
沒有用。欠錢的人當初你救他、用真金白銀幫助他,使他渡過難關,緩解難事,獲得新生。而後表演農夫與蛇,東郭先生與狼的現實劇給你看。借來的錢不還,用來揮霍、高消費,絞盡腦汁藏匿、轉移,或公司或個人,一番操作變更法人、股東、負責人等,逃避法律責任。再次表演失信被執行人的一出好戲。遠離良心的拷問。法院判決的失信被執行人,若想3年基本解決執行難,法律只能給你打張執行白條。嬴了官司,輸了執行。老賴不入刑,10年都解決不了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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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與人為善7376
對欠錢不還的人,應該是拘留和判刑,這樣才能起作用。國家就要重刑治安。中國人口多地域寬廣,跑路了就不好找,還是在門牙就防止他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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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菸頭醉了379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是為了能夠要回自己的血汗錢、也是為了要回自己的那一份信任,其實都沒有錯(只要欠錢的不是惡意),我覺得,如果他是正常經營導致的困難,咱們要的不是追殺他,而是追責,這樣一份“追責”是有條件的,應該給予他充分的時間去重新站起來,否則,相當於傷口上撒鹽!沒必要!給他一份信任,等他崛起的時候,他不會忘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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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隨和199268786
僅入失信黑單是沒用的。這裡有個人借款兩百多萬元。但年純收入30餘萬元,欠款不還,全用於自己收購文物與開支。你起訴他都沒法,錢全部放到古董上或其他人頭上去了,不管誰找他要錢都沒辦法。因為法律對老賴大寬,不說入刑,國家起碼要對這種人按欠款金額進行罰款才有點震攝力。即使起訴了,最後調解時債權人因無法執行錢還是得讓步一些,所以老賴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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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Jm4349
目前國家甚至全世界對欠錢不還只能採取信用評價的方式,因為絕大部分的人或是生意失敗,或是家庭變故,或者各種各樣的原因而導致的欠錢還不上,這不是主觀去對抗債權人不還錢,只有少數部分的人是人品問題故意不作為,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信用制度也可以讓欠錢不還的人負上響應的代價,若是採取過激比如上升刑事等處罰,這就過於嚴重了,只怕以後沒人敢冒險創業,或者其他的創造創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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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淮北日月升
對欠錢不還的僅僅列入失信人能真正管用嗎?
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民事案件,判決以後自動履行的大約有40%左右,進入強制執行程式後,透過一些措施,被執行人達成和解或履行的,有15%左右,其餘的就屬於居住履行的了。
可見,就目前形式而已,納入失信黑名單,只是一部分人有用。哪些人有用?執行標的不大、自己名下有財產的,以及經常從銀行貸款的,一般是起作用的,但是大多數的被執行人,尤其是那些數額較大或品質特別惡劣的,其實早就做了準備,財產轉移走了,配偶辦理了假離婚,成了茅廁的石頭又臭又硬。
估計新的《強制執行法》頒佈以後,對於拒不履行的老賴加大措施,才會顯得“管用”一些。例如,新的《強制執行法》裡面,對於老賴一次拘留期限,從原來的十五天變成三個月,估計效果會好一些。
其實制裁老賴的關鍵還是對於是否入刑和是否轉移財產、使用他人賬號存放財產上。如果這三個問題解決了,估計老賴數量會減少百分之八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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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木賀喜
欠小錢的這個辦法或許管用,欠大錢的你就是把他殺了也拿不出來,解決執行難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比如三角債如何解決,比如產品、技術、資金、市場銷售如何解決,只有面對面瞭解清楚,幫助債務人解決問題,執行難才有可能得到徹底解決!僅憑入刑或者限高只能越執行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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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湖等你
對於欠錢不還,有大部分人本來就不應該列入失信人名單,不管有沒有用都不應該列入。對於少數人本來就是富人,他本來就有錢不還,那用失信對他更沒用。所以失信名單處理到的都是一些本不應該處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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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雲天147737596
對於欠錢人要給他們時間(三到五年)和機會讓他們去掙錢還帳,己經沒有錢還了,還不給欠款人時間和機會,他們拿什麼錢還,什麼列入失信人,什麼拘留判刑,有什麼用,一棍子打死,永遠不給機會,等於把欠錢逼上死路,收錢人永遠收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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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徐教授說法
對於一部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應當履行義務而不履行義務的人而言,僅僅列入失信黑名單遠遠不夠,還需入刑才具有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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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淪陷的痛46552812
說入刑的肯定一定外面有收不到錢的,如果他是真正沒有任何東西還了,他是老賴?如果他本來無任何財產了,你入他刑,那個你也一分錢沒有了,他都管裡面了,哪裡來錢還你?想想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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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69787416403巧遇
一丁點用沒有,僅僅列入失信人是被執行人的願望所在,要真真正正管用還必須政府部定下決心,對欠錢不還法律已經生效判決文書的被執行人,量力入刑才是眾望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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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5964976111547
沒必要誒!要區分開,不是每個人都是老賴,有的是創業失敗了,應該給他們機會去發展,國家應該出臺政策鼓勵他們二次創業,這樣債權人才有拿回自己錢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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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東莞市龍雲裝修
我覺得應該從判決之日起設定時限,不用限這限那的,或三年或五年,若在時限內,既不還錢,也不向債權人協商的,一律判刑,服刑也要還錢,這樣既震脅了真老賴,也給假老賴留有餘地,讓他們有時間機會去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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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7057440796207
列入失信沒一點用!要一想從根本上解決老賴的增長速度,還得從本質上杜絕老賴生長滋生的土壤。哪麼是什麼有利溫室使欠債人變成了不應變的老賴?為什麼這近幾年賴帳不還的人數日益漸長?除了債權人不敢上門要債外,是什麼助長著他們有錢不還還理直氣壯?又是什麼是欠債人比要債人還牛氣?大家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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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探所者
欠錢不還論到底屬民事糾紛,以民法典為依據進行審理。進入執行階段,債務人則以拒執罪承擔法律責任。當債務糾紛雙方身份不同,其法律責任不同,即同案不同責。如果企業發生債務危機,企業以全部財產清償債務;法人代表限高。如果銀行發生債務危機,最高賠50萬,超出不理。法人代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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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病不死之人
一點都不管用,因為失信人四處賴賬,他有的是錢,他可以不乘高鐵,不坐飛機,甚至於可以不要拿自己的身份證去辦手機卡(他可以拿親戚朋友的身份證去辦),他去哪裡,就開著他的豪車,沒人會阻攔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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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才以
對欠錢不還的人僅僅列入失信人不管用。
欠錢不還的老賴那臉皮可不是一般的厚啊,比長城的牆還厚。
在制約缺失的經濟社會只一門心思向錢看,金融監管滯後,社會信譽監督缺位,這就給老賴們的可乘之機。
咱不用學朱洪武扒皮楦草,也不用學滿清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
1讓老賴社死
2讓老賴的子女社死
3讓老賴的父母及兄弟姐妹社死
4網上發酵老賴惡行
5非常規手段討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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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獨立王者652
沒卵用。朋友急需錢,要借二十W,說好六個月還。當時我身上只有十W,他求我幫忙再借十萬。二十W給他到期後,找他電話不接,微信不回,房產己抵押,好不容易找到他叫你去法院起訴。唉,說完都是淚…,凡正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我欠錢我怕誰?我現在還要替他還另外借的十w。告誡天下所有人,有錢千萬別外借!有錢千萬別外借!有錢千萬別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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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用也有,說沒有也可以,誰都不想失信於人,或許有些被迫無奈,就像今年疫情一樣,讓多少小企業,創業者跌落谷底,有一小部分人確實存在一開始就想拖欠的心理,但是法律法規如此,沒辦法,所以也不能一杆子打死所有人,加倍努力吧,生活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