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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閆氏蔬菜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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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犀利的小虎牙
先說結論:法律途徑被熟知、過程簡便、結果及時有效。
第一,法律途徑需要被廣大農民工兄弟所熟知。農民工有很多是年齡稍大,知識面和接收資訊渠道窄,如果有街道辦這樣方便尋找和了解的地方作為途徑是前提條件;
第二,途徑簡便。維權時不需要提供大量的資料,按照誰主張 誰舉證的選擇,應該提供證明的途徑,但是打工者每天干活記錄留下的紙質和影音資料本來就不可能很多,如果需要大量的舉證資料,就很難實現;比如提供手工記錄,查詢工程管理方資料等。
第三,及時 有效。提供相應資料後,需要獲得及時的響應和有效處理。現在勞動仲裁是相對有效的維權途徑,但是都市白領和一般企業管理人員維權時還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在面對時間成本和收益之間 很多都選擇了放棄。農民工兄弟在法律途徑中可能會花費更大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後期不得不放棄,採用更激進 簡單 有效的不合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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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有仁丘二
非常簡單的事,就因人心的醜惡而變複雜了。農民工憑勞力掙錢而拿不到就是變相在搶劫農民工的血汗錢,就是犯罪,有人犯罪警察就應該管一個110就應該搞定的事。說白了就是農民工無權無錢可途沒人幫著主持公道,反之欠錢方有錢有關係…………唉不說了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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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151080853
好簡單,出現這樣情況去找有關部門,有關部門瞭解情況屬實,先墊資,在去找欠薪慢慢算賬,你看看那樣還會有沒有人討薪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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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寶爺爺11
討薪好討還用爬塔吊嗎,法律都知道,誰耗的下去,又是調查又是取證又要請律師又是交訴訟費,又是開庭又是二審再等一年半載就算贏了官司八百反而還要倒貼三千呢。站著打官腔不會腰疼的,開庭一次耽誤一個工對方工資照拿還不如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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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船echo1978
加大勞動法的宣傳力度,讓勞動法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不光給農民工講,還要給企業講,另外要多拍些關於勞動法的短片和小影片,讓大家都重視起來,才不會屢屢發生為討薪而犯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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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彈指落紅顏
如果走法律途徑贏的官司,欠薪單位要支付打官司期間的說走費用,衣食住行,誤工費用等,稱之為處罰懲處,加大對欠薪者的懲罰,讓討薪者打官司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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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道999
老闆:有事請找我們的律師團隊,走法律途徑。
工人:沒錢沒時間啊,我們工人命不值錢,你不 讓我活,你也別想活。
律師:來活了!有錢掙了。
法官:現在的公民法律意識太淡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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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圖沒臉
農民工討薪他們的艱難有幾個人知道?找法律援助的需要多久的時間?律師費訴訟費多錢?沒有錢誰受理他們的舉報和控告呢?司法的公正能有多少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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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奇蒙的mee
對他們來說根本目的是要錢,法律途徑某種意義上=時間成本(耽誤工作少掙錢)+直接成本(路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等),這麼看本來塔吊一爬錢如果要回來那就是這麼多,走司法途徑要回來發現還得花一堆錢跟時間,到最後不說錢執行到位沒有,先出去那麼多,錢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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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斷腸人在舔呀
學習淘寶的極速退款機制和保險的代位追償機制,政府部門專項撥款,只要農民工討薪立馬核實金額,一旦核實當場從專項撥款裡墊付,然後再找欠債方追討,而且該墊付款算作欠債方貸款,從墊付之日起到還清之日計算利息。另外,核實金額過程可能費時間,如果想再快點就不用核實,直接以農民工單方面金額墊付,同時設立處罰機制,如果多領給予相應處罰甚至以詐騙論處。如此誰還會行極端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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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筆王
農民工好像不是過激,而是自殘吧。
真的過激的話就不會有拖欠了,因為任何一個老闆和經理都害怕動輒跟你玩命的人。
不想讓農民工作出過激行為,那很好辦啊,滿足幾點:1.只要有證據證明欠薪事實存在,直接凍結老闆的財產,停工停產。2.出具還款檔案,直到農民工簽字簽收才能申請解凍。3.從欠薪之日起到還款檔案簽完,還需要凍結財產同樣的時間才能解凍。4.欠薪超過三個月,農民工對老闆的攻擊都算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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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天永存
標題就有毛病。為什麼要欠農民工的工資?做到人走帳清不行嗎?就算壓一個月工資,到時銀行轉賬就解決了。我就搞不懂為什麼非要欠人家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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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富歲子弟
先要收集有關證據,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等可以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據。
拿到這些憑據後,憑藉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然後勞動局再來和用人單位溝通,反正一套流程走下來,幾個月大半年,拖個一兩年都有可能。
但是事情要是鬧大了幾天就可以解決。
說一個真實事情,城市我就直接公佈出來,湖北省京山市,有一個開發商,這個事情上了《今日說法》的,今年六月份還是七月份的事,網上一查就知道我是不是說的真的。
京山有一個地方進行棚戶區改造,說好的一年多給原居民建房,最後拖了四五年,有些人在外面租了四五年的房。
然後開發區建小區賣房出售給買房的人
你以為這就完了,開發商居然能不經過戶主同意,把房子抵押出去借款。
最後的事情是開發商涉黑被抓進去了,房子全部被法院查封了。
也就是說戶主在自己家裡住的好好的,突然就有一天被法院通知,你家的房子不是你的了,現在被查封了,你們要搬出去。
現在這個事情還沒解決,就退房這個都有一年的時間了。
所以不是農民工要做過激行為,而是事件不嚴重,拖你個三五年都可以,誰知道三五年之後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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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佳臣
農民工在哪幹活,直接罰當地主管部門或者政府,先把工資付清,其他的主管部門自己看著辦。。。如果農民工惡意騙取工資,那就按詐騙來算,該怎麼滴怎麼滴,我不相信必要時候政府部門還鬥不過一個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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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康之家620
不是農民工不想走法律途徑,也不是農民工不懂法,而是法律只是型式而已,農民工想與有權有勢的老闆打官司,結果可想而知。再說為幾百上千的錢去打官司,農民工耗得起那時間嗎?他們要爭錢養家餬口,沒有時間,誰碰到也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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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小草5052
把欠薪者交給被欠薪者自行解決,直欠薪者死也不追究法律債任。這是最的辦法,打官司太羅嗦。就是跑不到頭的.(馬拉松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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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粉紅色男孩
第一要快 :如果我幾千塊和幾萬塊錢去走法律,一年兩年三年: 最後解決不了
第二,省心:比如今天去警察局,明天去法院,後天去,,,, 我可能就幾千塊錢 這筆錢可能我在另外一個地方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我如果為這幾千塊錢來回奔波,
第三:直接能見到現金:比如法院判出了官司,我贏了,但是對方拿不出錢來 或者今天拖到明天,明天拖到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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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愛可樂的王老師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還錢就償命是最低報復手段,嚴格來說,應該滅門!對於老賴和無良包工頭,不給農民工發錢,讓他下地獄,別人睡他老婆打他孩子,這已經很開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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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人雅士
首先只要工資正常發放誰願意討薪,只要法律將甲方的行為約束住,自然不會有任何自殘行為。但是這很困難,資本方的殘酷是你難以想象的。所以,還是要簡潔有效的方法,而不是隻靠一群弱勢群體去走法律,法律條文一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別。你靠幾個農民工走法律,誰出錢?誰又能拖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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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打官司好要賬誰沒事了又是堵門又是跳樓的,你們直看到了結果,這樣的結果就是因為要了很多次沒有要成才出現的。可以提個建議,以後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訂個標準,以為農民工要工資的可以抽取百分比作為工作金,這樣就不用農民工超心了,一個電話坐等發工資,因為勞動監察部門要工資比農民工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