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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問題不是“應不應該”,而是“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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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依然賴

    必須開槍,基本要求。

    選擇打擊部位,喪失戰鬥力,不死就行了。

    戰場之上,談年齡差別有點搞笑了吧。

  • 2 # 逆水的西瓜之路

    軍人也是人,人分三六九等,軍人也一樣,無法一概而論。

    這裡我先從軍法上面解釋一下:

    看任務等級。軍事任務一般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綠色等級,藍色等級,橙色等級和紅色等級。

    在綠色,藍色等級的任務裡,自由開火的標準很嚴格,我只說跟本題有關的(詳細要求幾十條几千字)一是要求武器對等,二是要確認平民攻擊意圖。這就對開火的要求非常高,可以說,除非在平民主動開火的前提下,你才可以自衛還擊。(軍法中沒有刻意規定兒童,只有把兒童歸為非敵方軍事單位。)那麼當你面對兒童持槍時,只能感受到他的威脅,而不能確認他的攻擊意圖,如果他拿的是呲水槍呢?如果他拿的是槍模型呢?你執行的任務等級不夠,你就不能自由開火,除非你的直屬軍官下令開火。

    上圖即是日常綠色任務

    如果你執行的是橙色任務,當你面臨持械威脅時可以自由評估危險等級,自主決定是否開火。(類似印度將自由開火權交於印度邊防部隊,其實就是提高了印度邊防軍的任務等級。)在這種情況下,每個軍人會根據當時的場景,情況,做出自己的判斷,開不開火,是鳴槍警告還是直接擊斃就完全因人而異了。

    在紅色任務的情況下(也就是大家熟悉的紅色警戒),士兵擁有完整的開火權,當你感到受到威脅或可能遭受攻擊時你有無限反擊權,在這種情況下,面對持槍兒童,大多數軍人會選擇直接擊斃。

  • 3 # 泥濘中的海豹

    如果我是軍人,我會在拿槍的孩子表現出絕對攻擊行為的時候開槍,而且是徹底解決他對我的威脅,在戰術上這是叫安全清理,如果孩子沒有表現出絕對攻擊行為是不能開槍的,交戰規則規定的。

  • 4 # 吾王wuwang

    兒童從應該拿玩具,拿食物。從他拿起武器(槍)的那一刻,他就不僅僅是兒童了,而是一名武裝人員。如果軍人面對的是敵對武裝人員,無論年齡,必須射擊

  • 5 # 當年春水

    戰爭時期,在軍人眼中,沒有老幼男女之分,只是看你有沒有危險性,一旦感覺你會危及自己的生命,軍人會毫不猶豫的開槍,所以,戰爭是可怕的。現在是和平時期,我們的影視宣傳都人為的剝離了戰爭陰暗的一面,但事實就是事實,英雄也有脆弱的一面。

  • 6 # Anop

    中越自衛反擊戰時,我們的戰士就遇到這種問題,明明是老人,婦女,兒童,按《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不能開槍的,可等你到跟前,突然掏出手榴彈與你同歸於盡,有不少戰士中招。後來遇到這種情況一律格殺,這是沒辦法的事。

  • 7 # 好大叔

    我覺得面對持槍兒童的威脅更應該第一時間擊斃,成年人好歹有點腦子有點危機危險意識,知道害怕,兒童則不然,他們可不慣毛病,把你幹掉之後回去就要獎勵給糖吃!所以,沒辦法,這世界就是那麼殘酷,為了自己活命,必須第一時間擊斃!

  • 8 # 黃瑩21053935

    這使我想起了對越自衛還擊戰的時候,戰場是敵對關係的是你死我活的鬥爭的,當然,我們的人道主義,我國的對婦女兒童的絕對關愛和尊重也表現在特殊的戰爭中,所以從這方面也看出了一種軍事政策在特殊方面表現出的弱點。也就是說,對越自衛還擊戰中我軍的很多傷亡也可以說是無辜的傷亡,就是在越南婦女甚至兒童持槍突然反擊我軍造成的,所以說在戰爭中在明顯有威脅的情況中不管是誰,作為軍人就要果斷敢於處置甚至直接槍斃!當然,在平時的軍人武警戰士警察會遇到形形色色各種不可預知的情況都要威嚴宣告!遇到真正有威脅的時候透過自己的判斷和場景情況絕對要敢於果斷快速處置!口頭三次警告和向天鳴槍警示!還沒有效果的話那佩槍的意義和使用武力的權威就必須展現出來!因為對壞分子來說沒有後悔藥!對我們正義的一方來說沒有馬後炮!

  • 9 # 小樓統

    敵人的概念,就是在戰場上手持武器無論大小都是敵人,不成在兒童,婦女之分。

    在自衛反擊戰的越南戰場,我邊防軍就是仁慈了,對婦女軍人網開一面,最後吃了大虧,使很多的年輕戰士死在她們的槍下。也有很多的兒童也投入戰鬥的,對解放軍衝冷板,投手留彈,打泠槍,還能說他們是兒童嗎?這就是敵人了,能輕饒嗎?只要他們放下武器,才可輕饒。

    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祖國

    的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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