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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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奇靈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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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悠逸619
天涯何處無芳草,
回頭未必就能好。
分手自有苦中因,
何必還要尋煩腦!
心情愉悅每一天,
珍惜當下最重要。
不要問我怎麼做?
順其自然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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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繁華後的落寞
建議:你先問問自己的內心,是否在意她兩年中可能發生的一切,再看看前女友是否發生改變,你們彼此是否能夠接納改變後的對方?如果能,就選擇和好;如果有一絲絲不能,就不要再和好了。分析如下:
分手兩年的女朋友,在此期間,你的女朋友或許處過一個或幾個男朋友,或許與他人同居過,或許墮過胎,這些情況都有可能。現在要求與你和好,主要是她沒有遇到更合適的人,才回來找你和好。如果你能夠不胡思亂想,不介意她兩年間可能發生了什麼,你依然愛她,你可以試著接受。
如果兩年中,你的工作、生活、經濟、生活習慣等依然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建議你暫時不要與前女友和好,你倆兩年前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倘若兩年後,你們分手的原因依然沒有消除。說明你們分手的原因依然存在,你倆和好又能如何呢?
如果這兩年中,你已經處了新的女朋友,那麼請你不要傷害現在的女朋友,果斷與前女友斷絕聯絡,珍惜眼前人才是明智之舉。
看你自己啦,如果喜歡就和好。但是想想當初為什麼分手,分手的原因是什麼,是能解決的原因,還是不能解決的,如果是不能解決的勸你還是別和好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