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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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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蝴蝶
回答:離婚半年的女性,是可以接受新戀情的,你朋友是否和這位追求者開始新戀情,讓你的朋友自己決定,婚姻的事,你作為朋友真的不能給她拿主意,更不能勸,尤其是在你朋友從開頭到現在,對那男人都沒有什麼感覺的情況下。
離婚半年了,經歷了思考和冷靜期,是可以考慮重新開始新戀情的人生一輩子,誰都想婚姻幸福能與愛的人白頭偕老,但世上總有事與願違的事。你的朋友離婚半年獨自帶著兒子一定不容易,她應該經過離婚冷靜期,進入空窗期,半年時間,如果說完全從失敗婚姻裡走出來也不可能,但是慢慢培養一段新戀情還是可以的。
題主提到朋友的追求者可謂很執著,可以判斷那個追求者是真心的,也是非常有誠意的,美中不足的是,你的朋友從來就沒有看上過他,從前沒有,現在也沒有,那麼那個熱烈追求者就是一廂情願,單相思。
這樣的情況,即使你的朋友迫於生活壓力或者其他,勉強自己和追求者在一起,她也不會發自內心的有愛戀之情,那就屬於強扭的瓜,那樣生活起來能有甜蜜嗎?
婚姻的基礎絕對應該以愛為前提,沒有愛的婚姻非常不靠譜男女要想走近婚姻,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沒有愛就不會有激情,一方不愛,另一方狂熱的愛,兩個極端,情感的付出也不會對等,這樣就違背了愛情是兩情相悅水乳交融的初衷。
愛情不是同情,你的朋友根本不愛他,也不能因為他執著卑微的愛和信誓旦旦的承諾,就產生憐憫同情心,下嫁自己根本不愛的男人。
我有個叔叔娶了離婚帶個女孩的女人,當時那女人離婚沒有房子住,也沒有錢,生活陷入了非常尷尬的囧地,娘倆臨時住在了姑姑家裡,後來有人介紹給叔叔,鐵路職工,單身離異無孩子,別人都認為他們非常合適。
叔叔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就很喜歡她,長得漂亮乾淨利索,但叔叔個子不高,長相不出眾,最重要的還很憨厚,能看出來那個女的對叔叔沒太大興趣。
她姑姑勸她說,鐵路的工資挺高,至少吃飯住房問題都解決了,後來叔叔他們結婚了,叔叔喜上眉梢,幹勁更足,明顯叔叔卑微地討好,女人高冷地端著架子。
這樣日子過還不到2年就結束了,女人遇到她喜歡的人,然後還給叔叔說道歉的話,還想出補償的一點錢,叔叔很傷心,大喜大悲之間做出決定,放了那女人,也沒有要她的補償,因為不愛,她離開也許是她對的選擇吧,畢竟誰都有追求自己真正愛情的權利。
每一個人能找到相濡以沫的愛人不容易,遇到了珍惜,如果沒有遇到,也不要勉強自己不要忽視自己真實的感受,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人不管在任何時候,都請正視最真實的自己,這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別人負責。
為自己真實感受而活,在婚姻裡,你有了一個好的狀態,婚姻才會呈現出一個更健康的狀態。人生短短數十載,不論男女,最要緊的是滿足自己,不是迎合他人。愛與不愛,態度明確不模稜兩可,對自己負責的同時也要考慮他人,更不能欺騙利用別人。
總之,我認為你作為朋友,如果你的朋友真心不喜歡那個追求者,一定不要勸嫁,如果你朋友自己不想嫁,萬一你勸嫁以後,她衝動結婚過得不幸福,你就害了朋友,也害了那個痴心的追求者,並且你也會非常愧疚的。
如果你勸他們在一起,最後你也怕沒有一個好結果,所以何苦呢?你的朋友是成年人,她一定懂得自己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她自己的夢還是要她自己去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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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閒情逸致66
剛離婚半年的女性,獨自帶著一兒子,可以接受新戀情,也能亟待解決單身女性所面臨的困境。
剛離婚半年的女性,獨自帶著一兒子,生活確實讓人心疼。剛離婚半年的女性,這麼年輕就單身,讓人們於心不忍,關鍵是離婚剛半年,是可以再接受新戀情的時候了,習慣了夫妻生活的少婦,豈能忍受半年孤獨寂寞的心境。乾柴遇烈火,接受新戀情。負擔能年輕,慾望滿足中。還能急需解決離婚半年的女性面臨的生活困境。自己離婚帶兒子,生活是不容易的,在自己吃苦受累的同時 親,還得承受單身的精神上孤獨寂寞,離婚半年的女性此時再接受新戀情,也能在幸福中。因為過去的時光不倒流,前夫的愛情不再有。離婚帶兒子不容易,需要新戀情來解決問題。再說,離婚的女性也是急需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時候,接受新戀情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情。一是解決了單身帶孩子的困境,二是解決了自己的孤獨寂寞心情。現在趁年輕,接受新戀情。青春不等人,未來幸福中。所以說,剛離婚半年的女性,獨自帶著一兒子,不但可以再接受新戀情,而且還能亟待解決剛離婚半年女性的孤獨寂寞,這一重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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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門俗子
剛剛離婚,心靈受到創傷,先理順婚姻不幸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婚姻的不幸,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對方的責任,認識到是自己的原因,就要先改過自新,認識到是對方的原因,就在在新的戀情開始時,引以為戒,慎重選擇,千萬別離了虎口,卻又急急忙忙跳進虎窩。
不能因為自己帶著孩子,就就覺得低人一等,從而降低自己的擇偶標準。離異後獨自帶著孩子生活,確實不容易,但也不能以有孩子,降低自己的擇偶標準,而去過湊乎的日子。
畢竟日子是一天一天過的,來不得半點虛偽,只要自己財務自由,與孩子獨自生活,也不能像報復對方一樣,把自己急急忙忙嫁出去。
再婚和初戀一樣,首先過了眼緣,然後再開始交往,相互有了感覺,才會邁入婚姻的殿堂。眼緣很重要,自始自終,如果在女方心裡就是男方很醜,無法改變這種態度,想想假如生活在一起,會幸福嗎?
雖然說男方承諾為了女方,可以不要女方生育,把女方的孩子當自己的孩子。聽起來很感動,女方該感激嫁給男方。
但感動也好、感激也好,它不等同於愛情。就如同小說電影中的為了報恩,以身相許,既作踐了自己,又綁架了對方,不會有幸福的結局。
這位女性是我的老朋友了,剛離婚半年,自己帶著兒子生活!有一男的從十幾歲開始就追她,但我朋友沒有正眼瞧過男子,長相確實差強人意吧。
後來我朋友結婚了,那男的也只能默默祝福,但他自己一直也沒有找到合適的另一半。
現在得知我朋友離婚了,那個男的又覺得自己機會來了,到處找我們這些認識的人去給他爭取機會,說願意把對方的這個兒子當成親生的,甚至今後可以不再生其他小孩,就養這一個,也算是把真心都交出來了。
現在我朋友想讓我給她意見,說她完全沒有主意,看的出來她雖然離婚了,但還是不太看得上那個男的,如果勸他們在一起,最後也怕沒有一個好結果,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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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這種事,撮合過日子,是很難的,
男的對女的有感情,而女的對男的似乎毫不在意,又何必去勉強,再說,男的為了她說可以不再生孩子,把她的兒子當親生兒子來養。說到了,做不做得到,那不一定,他同意了。男人的家裡人能接受嗎?自己考慮清楚吧。願不願意在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