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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譚明明醉駕連撞8車後,與一輛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相撞,致使油箱起火,造成2死4傷,被公訴機關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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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有家房產小王

    判死刑機率太低。單純考慮量刑標準的話,死刑妥妥的。但是賠償怎麼辦。還有一個受傷的,未來的醫藥費誰賠。別說什麼她家有錢,譚明明是成年人,父母的財產不等於是她的。判死刑,附帶的民事賠償,也就在她自己名下的財產可以執行。就目前的社會影響力,不是怕判死刑了,家屬拒絕賠償,估計早判了。在道德層面上,家屬有能力的確應該賠償,但是這個沒有強制執行力。實在不賠,只能譴責。

  • 2 # 卓哥說天下

    一切按法律走,誰說都是廢話。網友說死她就死麼??總之一句千古不變的話,欠債還錢,殺人償命。誰敢尋私必遭天譴。

  • 3 # 白風小嚴

    讓她死?好象有點不值得。就好的辦法就是讓她活著,來個死緩。關她二十年以上,讓她老了才放出來。徹底的消消她的火氣。

    對待這種人,死刑己不是最好的辦法。該讓她活受罪。既然是塊肥肉,扔了挺可惜的,留著可以慢慢的炸點油。對監獄,對其他罪犯,都是很大的幫助。

  • 4 # 好朋友心想事成589

    從目前案件的進展來看,受害人家屬已經拒絕了譚明明的賠償,而且譚明明及其家人提出的賠償是有目的的,所以個人認為譚明明被判處死刑的機率會非常大。

  • 5 # 土家姐姐

    如果會判死刑早就判了。估計還是量刑上不好拿捏,究竟是以酒駕罪論處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決,每個人對刑法的理解不一樣。

    譚明明剮蹭八車,兩死四重傷,酒駕逃逸,可說是罪大惡極,很多人拭目以待,看她會不會成為因為交通肇事被判極刑的第一人。

    一,不會判死刑

    2019年七月,河南永城二十三歲的富二代譚明明和友人聚會完畢,醉酒的譚明明駕駛著自己的瑪莎拉蒂,據悉車上還有兩位友人,中途剮蹭了數車後,又和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追尾,造成兩死四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一經曝光,全網震驚。富二代,瑪莎拉蒂,酒駕逃逸。然而,國有國法,無論她身上有什麼標籤,都得依法辦事,譚明明是在驚慌失措的情況下和寶馬車追尾造成人員傷亡的,估計是無期徒刑。

    二,會判死刑

    酒駕逃逸現場,已經是罪上加罪,如不嚴辦,難以震懾後來人,再者,如果花錢就能買平安的話,勢必會引起更多的人效仿,所以應該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有的人說,她富二代的標籤刺痛著國人的神經,很多人是仇富才希望她死,這種言論純屬放屁,國人的素質早已不可同日而語,都是就事論事,和她是什麼身份無關。

  • 6 # 大宋柯南

    插翅難逃!

    瑪莎拉蒂撞人案女主富二代譚明明的數字人生: 23歲,15瓶酒,2死4傷,死刑歸零?

    近日,譚明明醉駕案又有了新進展,譚明明提出賠457萬,請求受害者家屬的原諒,能放過自己一馬。

    想當初剛犯事的時候,譚明明方宣稱: "寧願花3000萬打官司,也不會給受害者家屬一分錢! ”然而事實卻一次次打了臉, 3000萬可能是擺不平這件事了,但是譚明明方又想“錢能神通" ,希望457萬的賠償能讓受害者家屬做出一些讓步。

    事件中糾結的關鍵之處即在於此:如此惡劣的酒駕行為,不顧周圍人勸阻肇事逃逸,以至於造成兩死一重傷的重大社會事件,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

    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紛紛譴責,譚明明也開始害怕,據悉譚明明為了保命,給受害者家屬下跪磕頭,說自己知道錯了,對不起自己的父母。一直在道歉,但是和她同行的兩個人卻還是很猖狂,拒不認罪,但由於實在悲痛萬分,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家人的生命,所以受害人家屬表示不同意調解,堅決要求判死刑。

    現在,譚明明被起訴控罪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新罪,以前沒有。立法初衷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因為犯罪性質惡劣,因此判處處罰的結果也就非常嚴重,最高死刑!

    從法律上講,一方面這個瑪莎拉蒂女司機應該也必須判處死刑,另一方面,如果當事雙方家屬能達成賠償協議,那麼瑪莎拉蒂女司機就極有可能逃過一死。

    首先,那些說賠償也要判死刑的,請看清一下現實,如果女方名下有財產那是可以賠償判死刑一起進行,但是這個女方名下沒有財產,女方成年家裡人也沒有義務賠償,現在提出來的賠償是因為家裡人幫女方賠償,條件是對方需要簽字諒解書。

    當然,如果遇害者家屬堅決要求處以死刑,基本上法官就沒什麼其他餘地。

    瑪莎拉蒂女司機死刑,是她理應也必須付出的代價。

    誰如果現在講什麼人道,那麼請去和被她害死的冤魂去說吧!

    而且,她死了,以後這樣的悲劇就會減少。如果她不死,那麼將會有更多的“瑪莎拉蒂女司機”出來害人。

    這件案子,網上呼聲很高,大多數人網友要求對這種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立即執行,可能嗎?現在中國還有立即執行的死刑犯嗎?

    即便,判處死刑,那麼譚明明不得上訴嗎?上訴還要多久?幾個月或者半年,有譜嗎?即便二審結束還是死刑,那不也得報請最高法批准嗎?最高法稽核之後,核准死刑,那不得院長簽字之後,才下達執行死刑的命令?一般是由中院來執行死刑。

    而這一系列“全套”下來,沒1年,我估計也差不多吧?

    在這種情況下,故意殺人者的猖狂姿態,被害人家屬的無奈與苦難!而中國法律執法者卻在觀望等待!

    期待著譚明明執行死刑的那一天!

  • 7 # 淮北日月升

    瑪莎拉蒂女撞人案發生一年多了,譚明明可能會被判死刑嗎?

    一方面,按道理,應當判死刑。

    譚明明目前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罪名最低量刑是十年,最高量刑時死刑。

    應當按最高量刑判罰,一個理由是她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兩人死亡、四人重傷,還有八九輛車被損壞。

    第二個理由是,傷者在ICU搶救,花費數額巨大,但是譚家拒不賠償,放任傷者自生自滅,已經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第三個理由是,受害者堅決要求判死刑。也就是說,譚明明拒不賠償,拿不到刑事諒解,已經引起了民憤。

    如果這種情況不判死刑,估計以後類似的案子都無法判死刑了。

    另一方面,不判死刑的也有。

    第一,譚明明拒不賠償,使用拖字訣,顯然背後有人指點。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些人嘴上仁義道德,但是利益面前還是會改變的。她使用拖字訣,拖到受害者難以為繼,必定會妥協,減少賠償數額、寫出刑事諒解,都是有可能的。

    第二,譚明明乙方是一個有錢家族,不差錢,有很大的勢力,用錢左右司法和輿論,還是有可能的。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許可馨之流,蹦躂這麼長時間了,影響如此惡劣,竟然毫髮無傷。

    到底最後是不是正義最終佔上風,大家拭目以待。

  • 8 # 胡俊平

    應該是會判死刑,因她犯的罪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醉酒駕車,事故逃逸,闖紅燈至前車人二人死亡,一人重傷,車輛報廢的惡性重大事故。根據國家刑法應判處死刑。

  • 9 # 癸辰淼淼淼

    大膽做個不負責任的判決預測:

    死刑應該是不會的,從嚴了說:我估計是一個無期,剩下2人10年左右的刑期。從寬了說,一個有期徒刑十幾年,剩下的2個三五年這樣。

    為什麼說不會判死刑。

    根據最高法院2009年9月11日《關於印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指導意見及相關典型案例的通知》:

    “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胡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更願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一般情況下,醉酒駕車構成本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並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行為的主觀惡性與以製造爭端為目的而惡意駕車撞人並造成重大傷亡後果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因此,在決定刑罰時,也應當有所區別。此外,醉酒狀態下駕車,行為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實際有所減弱,量刑時也應酌情考慮。”

    再結合《刑事審判參考》2個案例,黎景全(造成2人死亡)和孫偉銘(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判決。這2人均判處無期徒刑。

    現在已知瑪莎拉蒂案的被害人家屬均不諒解,所以,往重了說,是無期,往輕了說,10年以上。

    但可以確定,譚某某應該也不會判處死刑。

    至於其他2個案犯,那肯定要從輕或者減輕了,但是從輕幅度多少我就不好說了。畢竟還不知道他們在這中間起到多大的作用。

    如今網友疑惑的點:為什麼兩死一傷,譚明明還不被判刑?原因很現實,受害司機躺在ICU長達一年,醫藥費已經多達400萬,這筆錢由誰墊付是個大問題。

    譚明明是一個成年人,自己闖禍自己負責,但家裡沒義務替她買單。譚明明家人等得起,據悉,譚明明家屬開庭前曾向王力一家分批賠償錢款共計100多萬,但開庭之後,他們並未賠償過一分錢。甚至曾向被害者家屬大放闕詞,"我就是拿出來兩千萬三千萬花在司法那裡,也不會給你們。"

    逝者已逝,生者哀已!傷者家屬會不會接受,要不要接受譚明明家人的賠償仍待考量,而一旦原諒,罪行就會結合受害者意願減輕。司機王力的父親已經因為兒子長時間昏迷,把家裡的房子和地都賣了,還是不能負擔得起高昂的醫療費,甚至大部分是貸款來的,這家人何去何從。

    據知,案發後,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譚明明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而這最高可判處死刑。

    但2020年1月16日法院宣佈休庭擇期宣判,至今判決結果仍遲遲未出。等待判決的這段時間,對於被害人家屬來說無比煎熬。一邊要照顧病榻上的親人,一邊要處理開庭的諸多事項。死者妻子喬女士在丈夫死後,因精神受刺激住院半月。一位死者的90歲母親在開庭後,因思念兒子,精神幾度瀕臨崩潰,開始不吃不喝。12天后,老人離世。

    犯錯便要買單。據悉,譚明明在事發前兩年,其駕照便有18次違章行為,瑪莎拉蒂的違章記錄更是高達68次。屢屢違規的記錄,也顯示了譚明明在交通規則上的淡漠。而這些都為惡果埋下隱患的種子。

    經濟實力並不能與一個人的素養掛鉤,家人的一味縱容維護也無益於她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和價值判斷。在後續法院的判罰中,譚明明逃脫不了應有的制裁,但譚明明因年少輕狂所犯下的彌天大錯,將會伴隨她的一生

    現在受害者的難點在於肇事者:

    個人名下沒啥資產,無房無車,都是父母名下。明面看家裡數千萬資產,實際上執行出個5萬塊錢都是頂天了。那你說這事該怎麼執行?判死拉倒?可以。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夠判。但是嘞?剩下的錢誰賠?保險公司不賠酒駕毒駕。讓肇事方父母賠?出於情理該賠,但法律角度上,完全可以一毛錢不出。

    傷者現在百萬的醫療費用。怎麼搞?另外,就算ZF一心想判死。免了醫療費,那賠償金誰出。如果這邊死刑,傷者那邊賠償金估計一分也拿不到。你當肇事方家裡吃乾飯的?律師早就請好諮詢的明明白白了。很明顯這事zf沒有介入,雖然影響範圍大,但是本質上還是原告被告雙方在角力。社會輿論起不到什麼關鍵作用。而且事被網友鬧這麼大,本來可以賠償3 5百萬解決的事,現在給被告家屬的感覺就是沒個一兩千萬平不了這個事。咱們也不知道人家怎麼想的,甚至有可能棄號重練。別忘了,有錢人一大技能就是面上和善(哭窮)一口答應。背地拖著不辦。只要他不想幹的事,有一萬種方法不辦。

  • 10 # 程龍----青島威泰豐禾

    我認可用錢買命!價格得合適!不要噴我,要錢又要命明顯不現實的情況下,讓施害者花錢買命更務實一點。既體現了慎用死刑,又可以改善受害方的生活狀況。

  • 11 # 我的賺錢人生

    河南譚明明醉駕連撞8車後,與一輛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相撞,致使油箱起火,造成2死4傷,如此惡劣的酒駕行為,不顧周圍人勸阻肇事逃逸,被公訴機關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

    瑪莎拉蒂女撞人案,離事發已經1年多的時間,至今法院還未宣判!

    今日案情有了新的變化,譚明明提出賠償受害者家屬457萬元,請求受害者家屬能夠諒解!

    案件被告人譚某某起初"寧願花3000萬打官司,也不會給受害者家屬一分錢!然而案情突然有了轉機!

    敢問“瑪莎拉蒂醉駕案”是什麼原因導致被告又願意賠償受害者的呢?

    原來法律上這樣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義的: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因為被告人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涉嫌醉酒駕車,事故逃逸,致2死1傷。根據國家刑法應判處最高可判處死刑!

    必須嚴懲不貸,不能姑息,讓無辜的死去的人安息

    這件案子,網上呼聲很高,大多數人網友要求對這種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有錢人開豪車就是有錢,錢是否是不是萬能的,用錢能不能買人的命,只能看判決的結果了。期待法律的公平公正,對肇事者嚴懲不貸,全國人民都在關注中……

    在這種情況下,故意殺人者的猖狂姿態,被害人家屬的無奈與苦難!而中國法律執法者卻在觀望等待!

    如果受害者家屬妥協了,那麼就說明金錢真的是萬能的,以後就會有更多的瑪莎拉蒂出來隨便殺人,因為反正殺了人有錢陪就能解決問題;要是不妥協,就說明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更說明金錢買不到生命。所以,堅決支援不要錢,要求肇事者抵命。這樣,才能讓人相信世間有公道!

    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公開的

  • 12 # 小渝貮

    從大機率上會的,如果死者受害人家人不原諒的話是會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死刑的,據網上說瑪莎拉蒂女譚明明願意以457萬賠償受害人家屬,但家屬不同意,執意要將瑪莎拉蒂女判刑。所以譚明明判處死刑的機率很大,但不會死,最多已就是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如果在監獄中表現良好,兩年後會從死刑緩期執行改為無期執行,瑪莎拉蒂女譚明明做20年的牢應該是沒有多大懸念了。

    如果判處死刑,這也是國內第一例以醉駕判處死刑的案件。

    據網上相關報道,事故發生很長一段時間,瑪莎拉蒂女沒有及時去探望受害者及家屬,造成二死四傷後,受害人家屬都是籌款在治療,期間沒有過任何的探望與賠償,而賠償這457萬是根據相關法律計算出來的相應賠償,完全是考慮到自己的利益,沒有一點的慚悔之心。所以受害人家屬說一分錢也不要,就要她受到法律的嚴肅處罰。

    這件事也引發了網際網路上的熱議,我想說,如果瑪莎拉蒂女發生事故後,主動關心、探望受害者以及家屬,作出相應的彌補,求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也不至於發展到今天。接下來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認真反省自己的危險駕駛行為,希望以後出來後改正。

  • 13 # 殘疾的小石頭

    這個很難說,畢竟有的人他有身份,有地位,他的背景不同。雖然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於那些有錢有勢的人,真的是這樣嗎?真的要打一個問號。若站在我個人的觀點,就應該嚴懲,若造成別人傷亡,花點錢就可以了事,嗯,那對於那些特別有錢的人來說,就會放縱這樣的事情發生。法律是用來約束人的,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

  • 14 # 40024106

    應該判死刑,我記得好多年以前在鄭州有個酒駕撞人死亡的案例,那時候還沒有酒駕入刑,肇事者當時還是鄭州哪個公安分局(記不清是哪個分局)的局長,事故發生在紫荊山立交橋附近,事故好像造成一死一傷,事件發生後新聞媒體不停報道,最後這名酒駕肇事的局長被判了死刑,而且沒多長時間就被執行了,當時新聞報道了庭審的內容,我記得當時宣判後那名局長哀嘆的說“我是被新聞媒體殺死的”。大家猜測一下譚明明會怎樣判?

  • 15 # 新禾記

    依據目前的情況來看,判處死刑的機率會很大原因有幾下幾點:

    1受害者家屬拒絕了賠償,拒絕賠償就意味著,沒有獲得家屬的原諒,那麼這一點在量刑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受害者家屬接受賠償,那麼可能死緩還是有可能的。目前來看這個希望已經不存在了。

    2情節非常惡劣,影響巨大,醉酒駕車,而且在遭到阻止的情況下還繼續行駛逃逸,並且還超速闖紅燈,造成多人傷亡的嚴重後果。這些行為及其惡劣,社會影響很大。已經嚴重的觸發了刑法。

    3受害者住院後,譚明明的家屬一直沒有正式登門道歉和露面,並且一直也沒有墊付醫藥費這讓受害者家屬感到非常的憤怒,自然也不會原諒其行為。如果當初家屬能夠及時的安撫受害者及其家屬,或許還有一些希望。

    綜合以上的幾點來看,這個機會確實沒有了,死刑的機會很大!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因為酒後駕車,造成了嚴重的事故,自己不但要承擔刑責還要面臨鉅額的罰款。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

  • 16 # 99微閱阿旺

    酒後駕車,先後與8輛車發生剮蹭,在已經被人攔住的情況下還猛踩油門加速衝出去逃逸,然後與停在路口等紅綠燈的寶馬車發生碰撞,碰撞的時速達到了每小時120-135公里,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及重大財產損失,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同時符合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徵,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如果受害者家屬接受賠償,死緩還是有可能的。但是遇害者家屬稱一分錢也不要,堅決要求處以死刑!

    本案件社會影響較大,其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網友們也期待這個對肇事者判處死刑的那一天。

    相信正義終會到來,我們一起期待譚明明執行死刑的那一天!

  • 17 # 悠城刀客

    不會判死刑,最多死緩。

    第一點:她沒有逃逸,而且是兩死四傷。

    譚某是開瑪莎拉蒂撞死兩人,罪行最多是死緩,因為我以前看過一個案子,撞死了四人,最後也不過是判了二十多年,所以這個案子不會死刑的,最多死緩。

    第二點:賠了四百多萬,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受害者一些損失,那麼可以減輕一些處罰,我是學過駕照考試的,裡面交規寫的,撞死一人以上,適用於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會死刑的,畢竟已經賠了那麼多錢。

    第三點:譚女子積極配合,有悔過表現,態度誠懇。

    因為譚女子被抓後一直全力配合,積極賠錢,也主動承認撞車過程,態度較好,也哭了,有悔過表現。

    第四點:這不是故意殺人罪,這是撞人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故意殺兩人,那可是要死刑的。

    因為這撞死兩人屬於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殺人,所以判的會輕點,不會死刑的,畢竟交通法和刑法還不一樣,譚某也就是開車技術差,然後出了這大亂子。

    總之譚某這次撞車,應該最多判死緩,然後賠償幾百萬,然後這事就過去了,譚某一起同行的那女孩估計也要被判刑,畢竟她參與指揮譚某開車,屬於協同犯罪的過程,因為開車撞死人,這已經屬於犯罪的罪行,建議死緩吧,把譚某關起來,讓她好好體會罪孽深重吧。

  • 18 # 武陵大鯢1

    一分錢不要都要判譚死刑,可見對受害人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若真判死刑,譚家應按法律規定承擔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才對,不要用錢買命,也不要抵命逃避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

  • 19 # 淪桑子

    從古至今都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望此案司法機關不能給開惡頭,堅決要求判處譚明明死刑立即執行,譚家也必須承擔刑事符帶民事賠償責任給受害人以補償。

  • 20 # 鹹吃蘿蔔xxx

    個人認為,譚明明基本不會死刑!

    說說原因

    首先這件事,如果從法律上講是不是就應該死刑!但是我個人不瞭解法律對於醉駕肇事逃逸的具體判定標準,這個應該依照刑法可以找到。

    如果這個罪就是死刑,那麼到現在還遲遲不能宣判,又是為何?

    說什麼譚家拿未死的受害者生命做談判諒解的籌碼,都是扯淡!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需要談判嗎?就算判她死刑,法院依舊可以透過強制執行變現譚明明個人財產去賠償受害者。為何要談判?(像這種有企業背景家庭,一半孩子成年後為了避稅避債多會把部分資產轉移到子女名下,所以槓精別和我說譚個人名下不一定有錢)

    另外如果法律上的量刑標準不足以判其死刑,為何譚家還要去談判,從這裡又基本推翻我開頭關於“法律是否支援死刑”的判斷。

    那麼既然死刑是該判的,為何又能遲遲不盼?說明譚家背景力量很大很深。即使全國人民都在關注的案件,一個可以驗證司法公正性的熱門案件都能一拖再拖,懸而不決。可見其家庭勢力非同一般!

    那麼案件最火最熱的時候尚且如此,帶到拖個一兩年,大家好奇心逐漸褪去無心旁觀之時,譚更會平安無事。

    另外如果要判死刑,無論從法律角度,公檢法辦案速度還是司法公正的角度看,這種傻子都能斷的案,半年之內完全應該結案(甚至更短時間)。

    既然沒結案那麼私法方面對譚家的態度自是不必多說。當死不死,日後別再為害人間。

    所以從事件進展上深挖其本質來看,譚死的可能很小,基本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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