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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瑪莎拉蒂車主譚明明希望用457萬元賠償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受害者家屬不能接受這樣精於算計的做法,只求法院將譚判處死刑。 那麼,譚明明及其家人為什麼提出457萬元的賠償呢?而不是多於或者少於457萬呢? 這是經過專業人士計算的。 一般情況下,構成死刑要有四個要件: 一、知法犯法。 二、死不悔改。 三、社會影響惡劣。 四、法院要考慮慎用死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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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土家姐姐

    支援受害人訴求,判死刑。一命賠兩命,加上重傷四人,所以,成全雙方吧。只有這樣,才能震懾醉駕之人。

    去年七月,河南永城女子富二代譚某酒後駕駛一輛瑪莎拉蒂與多車發生剮蹭,然而譚某並不停車,強行撞開一條路逃逸,最後她追尾一輛寶馬車,造成2人死亡4人重傷。快一年了,這個案子仍未宣判。

    譚明明本人沒有什麼財產,家屬願意賠償四百多萬,但必須要受害者家屬出具諒解書,受害者家屬不要一分錢賠償,只要求判處譚明明死刑,就這樣僵持不下了。首先來看看,譚明明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第一,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那麼譚明明會不會被判死刑呢?極有可能,醉駕,剮蹭八輛車,逃逸現場,重大傷亡。不過譚明明會不會判死刑得看以什麼罪名起訴,醉酒駕駛,最高是七年以上有期。如果構成“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譚明明案以後者罪名起訴可能性比較高,是否頂格判處就不知道了。如果花錢就能買平安,勢必會有更多人效仿,可以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以上純屬個人淺見!

  • 2 # 思陌

    個人覺得譚明明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大的。

    事情回顧

    當天譚明明和兩個朋友去吃飯,當時各種酒15瓶混合著喝的,喝酒之後他們也沒有找代駕,而是自己開車就走了。在出重大事故之前,她還撞上了路邊的幾輛小轎車,當時人們過來想解決問題,但是譚明明一腳油門就衝了出去把車開走了。

    快到十字路後的時候,完全沒有減速,衝著前面等紅燈的寶馬車直直的撞了上去,瞬間寶馬車被撞出數十米,隨即爆炸了。當時現場慘不忍睹,看到的目擊者表示當時人都燒焦了,買寶馬車上共三人,兩人當場死亡,司機王先生也奄奄一息。

    譚明明一家事發後的態度令人憤慨

    事發之後,譚明明的家人並沒有公開道歉,也從未去醫院看望過嚴重受傷的王先生,只是透過警方轉交了129萬元醫療費用給王家。

    之後就放言,除非原諒譚明明,否則再也不會賠償一分錢。他們利用了王家在醫療費上捉襟見肘的現狀,企圖迫使王家簽署對譚明明的諒解書,從而讓譚明明逃脫死刑。

    這樣的行為無異於引起了受害人和廣大網友的強烈反感。

    如今他們所提出的457萬元賠償款,據說也是經過嚴格的稽核計算。而事實上這457萬看起來很多,實際上也並不能滿足受害人的實際需求。對於他們而言,他們並不是真心的懺悔和道歉。而是用錢來衡量生命的價值。

    正是因為這種傲慢的態度,刺激了受害人家屬。讓他們表示即使不要賠償,也要求判處其死刑。

    案件的性質是惡劣的,造成的社會影響也很大。我們國家也有因為醉駕被判處死刑的先例。因此譚明明判處死刑的機率也是很大的。

  • 3 # 三碗過岡

    個人感到這個開瑪莎拉蒂的貴婦人不會死,雖然她罪該萬死,但是她家能把這個事情拖了那麼久,就是本事,他們在等著輿論平息,最後的結果就是受害方一聲嘆息。

    輿論洶湧又怎樣,蘇州的那位辱華女還不是活得很滋潤?

  • 4 # 菸斗雜談

    首先,瑪莎拉蒂車主譚明明的犯罪事實是無論如何都難以掩蓋的,而且,檢察院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對她提起的公訴,如果法院最終以本罪名對她頂格判決,譚明明很有可能被判處死緩期執行甚至死刑立即執行。

    就本案來說,譚明明犯罪事實清楚,沒有什麼爭議之處。法院之所以遲遲未做宣判,應該還是考慮到受害人中傷者的治療費用問題,其實作為旁觀者也應該體量法院的良苦用心,判決很容易,可是傷者的鉅額醫療費怎麼辦?現實問題,法院不能不做權衡。

    譚明明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是,其家庭是當地富商,既想保命,又不想對死傷者做出應有的賠償,以為耍賴就能解決問題,看來這家人把問題想得太簡單了,聰明的做法就是誠心誠意地滿足受害人家屬所有的要求,而不是拿賠償來跟受害者做交易。滿足了受害者家屬的要求,拿到所謂的諒解書,保命應該沒問題。

    其實,目前受害者家屬“不要賠償、只要求判譚明明死刑”的表態,也是對目前譚明明家屬沒有誠意解決問題的一種氣憤但也是無奈的表達,親人躺在醫院,施害者又拿賠償要挾,擱在誰身上都難以接受,可是,即便殺了譚明明又能怎樣,誰出錢救治傷者?

    想必目前法院、受害者家屬、譚明明家屬三方應該還在溝通中,最終的結果雖難以預料,但在我看來,譚明明家屬賠錢換取諒解的可能性極大,我想他們家還不至於傻到要錢不要命的地步吧。

  • 5 # 已逝情殤

    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讓大家知道做人做事要符合規定,然後是保護弱勢群體,提現社會公平公正性!

    當然的確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絕對的公平公正的事情,只有相對的!但是如果以車主的金錢攻勢讓法律的意義失效了,那麼法律就沒有存在的意義,特別是這種高曝光高關注度問題,而且引起了民怨公憤的氛圍下!而且我覺得很有必要以這個為列子,讓某些自認為錢能通神的人引以為戒,每個人的生命都應該被尊重。

  • 6 # 漫步雲端37310651

    只要受害者不被錢俘虜,不開出諒解書。必死無疑!來4000個正義之士,一人1000。我們湊給你,千萬別放過罪犯。

  • 7 # 能量漫漫傳播者

    我覺得至少百分之八十的機率,瑪莎拉蒂車主會被判處死刑,第一:賠償457萬和被害人達成和解,這不就是變相拿錢解決問題。

    兩人死亡,四人重傷,有些人說什麼賠償457萬難道不香嗎?如果是你家人被直接活活燒死,就知道了,六個人平分下來才76萬,人命真夠便宜的。

    第二:如果拿錢就可以免除死刑,那些比較有錢的人,殺人都不用害怕判死刑,因為有的是錢,只要錢到位,就不用判死罪。

    譚明明案本來就屬於社會危害極大,手段極其惡劣,如果是無權無勢的人,沾上這兩個條件,必死無疑,所以宣判死刑的時候經常能聽見,某某人,社會危害極大,手段極其惡劣。

    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重罪,最高是可以判到死刑,而且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的人其實也不少,渦陽男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其次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普通刑事犯罪裡面危害性極高的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種類:(1)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壞特定設施、裝置的犯罪。

    (3)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犯罪。

    (4)以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物件的犯罪。

    (5)過失或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

    郴州曹再發,駕車撞人導致3死3輕傷,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楊遜毒駕導致兩死四傷,多輛汽車受損,構成故意殺人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馬高潮為洩私憤,駕車衝進學校,導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構成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所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的人非常多。

  • 8 # show伸出圓手

    現在還不好說,只能說有這個可能。因為她的罪名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比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嚴重多了,主觀惡意重,造成的後果也太嚴重了。

    首先她是在喝了酒醉駕的情況下開車,然後與8輛車刮蹭之後還逃逸,當時發生刮蹭之後,那麼多人攔著她不讓他她走,她居然都能衝出人群,在這過程中就很容易發生大規模的傷亡,作為一個正常人,這是可預見性的,所以她的主觀惡意非常重。

    之後撞了寶馬車,造成2死1傷,就屬於很嚴重的後果了,然後新聞發酵的這麼厲害,影響這麼惡劣,好好判、重判,是有社會學意義的,已經成了標杆性經典案件。類似這種案件,比如以前的彭宇案、北京虎園案,都有點社會導向風向標的意思,看看這些年出了多少,因為扶老人,哪裡出了事故,找哪兒賠的,無論對方有沒有責任,這樣的案件?

    這都是案件結束後的深遠後期影響,由此可見,譚明明這件案子如果不重判,也是開了個不良的頭,所以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應該會多方面綜合考慮,具體會不會死刑,還是繼續觀望吧,其實個人感覺,應該會重判,但死刑的機率並不是很大。

  • 9 # 我的7D

    拋開其他,只談死刑。首先,死刑是由法院依據刑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來決定的。不是根據受害方的要求來決定的。法院對於判處死刑是獨立依法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影響。受害者家屬無權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同樣也無權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免於死刑。受害者家家屬不懂法,提出判死刑可以理解,但是受害者聘請了律師,上面簡單的道理律師懂啊,再在網路的媒體提出要求法院判死刑,只能理解透過網路給法院施加壓力,達到自己的目的。

  • 10 # 不一不二不三

    首先,醉酒駕駛,最高是七年以上有期。但如果構成“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但是不得不說,在這場案件中,譚明明似乎佔據了主動的地位。

    在這場事故中,譚明明醉酒駕駛導致了寶馬車內兩死一傷。譚明明想要賠償受害者家屬金錢獲得諒解,但是那兩個死去的人的家屬不想任何的賠償,就是一句話,一定要判處譚明明死刑,立即執行的那種。

    但是,那個躺在醫院的受害者家屬肯定不會同意,因為治療已經花了400多萬,而且還欠著醫院的錢,如果譚明明直接判處死刑,那這個醫療費誰也承擔呢?譚明明名下沒有任何可執行的財產,而且作為一個成年人,她父母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會進行賠償的,沒有達成諒解書之前,一賠償的話,譚明明首先就會被判處死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這樣一直僵著,直到拖到了現在也沒有任何的判決結果。

    所以,當前的情況就是法院一旦判了死刑,那麼躺在醫院的病人家屬就要自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並且還不能保證可以救活,家屬也許會面臨欠了醫院錢而且可能人還會沒了的結果。

    而且,問題是另外兩個已經因為事故死去的人的家屬明顯是不差錢的人,多少錢都買不來人命,所以,他們不會要這個賠償的,就是要死刑。

    而且,如果,最後真的是達成了諒解, 譚明明出個幾百萬甚至說幾千萬取得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然後不會判處死刑,那麼輿論的壓力可就大了,全國人民會怎麼想?難道說現在這個年代可以用錢來買命嗎?法律的尊嚴在哪裡呢?

    那要是肇事者是一個開一輛破車的人,那是不是馬上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那種呢。

    所以,我說,譚明明一定會判處死刑,而且也是一定要判處死刑的,這才是最公平的。

  • 11 # 德城老趙

    死刑的機率非常大,醉酒後肇事,逃逸中又造成人員死傷的嚴重後果,沒有從輕處罰的情節,只有加重處罰的情節,以危險方法危害安全罪設定死刑,就是為這樣的情節設定的。從重情節相加,最輕也得是死緩。

  • 12 # 寫客

    譚明明的求生慾望強大起來了,可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最高可以判死刑,而譚某某的行為已經足以判死刑。

    在本案中,譚某某到底會不會判死刑主要看她是否得到受害者家屬諒解:

    事件回顧

    2019年7月某日,在河南永城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人當場死亡、4人重傷的嚴重後果。

    起因是譚某某酒駕醉駕,喝完酒之後,未等待代駕司機到來就驅車離開,過程中發生8次交通事故,有群眾看到譚某某醉酒狀態故勸她下車,然在其車內的兩個朋友的慫恿下,直接加大油門衝了出去,屬於肇事逃逸。在逃逸過程中,譚某某進入市區,車速達到120公里/小時以上,並闖紅綠燈直接撞上一輛正在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導致寶馬車內2人當場死亡,寶馬司機重傷。此事故總共造成2人死亡,4人重傷的慘劇。

    譚某某及家人態度囂張,想要用錢買活命的機會

    其次,譚某某到案後表示自己已經積極賠償受害者家屬400多萬元。然受害者家屬表示他們並未收到來自譚家的任何錢財,給賈某救治的錢都是其母親和家人向親戚朋友、向村裡的人借的。

    譚某某做了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其家人卻顯得格外囂張,譚父母從未向死者家屬道歉過,並威脅稱:你們若想要賠償,就要出據諒解書。要錢就不能判死刑,判死刑一分錢也不給。譚某某的父母給人的態度蠻橫粗暴,漠視生命,不尊重法律,想要用錢買譚某某的活命機會。

    譚某某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斷了,判死刑的機率很大

    現在的譚某某得知自己很有可能會被判死刑以後,非常後悔,在法庭上低頭認錯,哭泣掙扎,苦苦哀求,請求給活命的機會。

    譚某某表示願意支付賠償,請求受害者家屬諒解。然而,當初譚某某及其父母的態度很囂張,完全不把受害者家屬放在眼裡,不尊重死去的人。他們覺得有錢就可以買一切,包括生命!

    可惜,在本案中,譚某某唯一一根救命稻草就是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但受害者家屬已經明確表示:不要一分錢,就要判譚某某死刑。

    在涉及死刑量刑上,若得到受害者家屬諒解,減刑的機會很大,可是譚某某沒有得到受害者家屬諒解,而且還被要求判死刑。因此,我個人覺得譚某某八九不離十會被判死刑。你們怎麼看的呢?

  • 13 # 你就是大瑞

    我認為譚明明有可能死不了。

    譚明明雖然被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項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且譚明明屬於酒駕後引發多項交通事故,最後超速撞上等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內2人當場死亡,寶馬司機重傷,至今仍然還在重症監護室搶救。

    我為什麼認為譚明明可能判不了死刑?

    目前,我們國家在酒駕致人死亡的案例中,沒有直接判死刑的案例。在2018年的時候發生過一起嚴重的酒駕致人死亡事件,孫偉銘酒駕造成4人直接死亡的嚴重事故,一審直接判死刑,二審改判為無期徒刑。

    而且,在死刑判決上,會更加慎重,因此我覺得譚明明有可能死不了,她可能會判無期徒刑。與其這樣,受害者家屬說不要錢,要求判死刑是可以理解,親人被酒駕無辜奪命,還得不到任何道歉和積極賠償,誰都會要求判死刑。然,譚明明固然可恨,可是在酒駕致人死亡案例中,還沒有出現過死刑案例,我認為這一次應該不會破例。

  • 14 # 毛毛蟲與鶄鴒

    不會死刑,那麼長時間了。肯定在做工作,既然人沒了花點錢起碼有點物質保留。鬥爭罷了,大部分人的猜想最終還是落空。

  • 15 # 使用者9125814200014

    不判死刑是法律規範的缺失,是懲罰的讓步。更是社會對錢買刑的縱容。一個譚明明小命的死與保的不過是件輕事,但對法律來說則是事關公正公平。

  • 16 # 使用者7230926942240

    死刑或死緩只是在乎社會的輿論,所以法庭會考慮到社會的影響力而最後定奪。但個人認為悲劇已經發生了,畢竟用一輩子去償還也已經是震懾了,真心沒必要把她逼上死刑這條路。如果其家人真的有悔意,傾家蕩產都要賠付傷亡者,得到家屬的諒解,這是唯一保命的機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晚輩非書法專業,想考書法研究生,請前輩們仔細看完描述指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