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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北大學數53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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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譚宏21
事物是互相聯絡而因果可知的。事物的運動和事物間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事件過程,才有了資訊發出,而且這個事件資訊只通過光子發出。無論是什麼樣的物質體系,那怕是光,甚至你所考察的、正在傳信的光本身,它也要有傳遞它這個正在傳信的事件本身的信使光。所以說,光做為一切事物信使,它形成的是一個“子集的集合”而且還有代數結構---光拓撲。
狹義相對論沒有把事物看做是可知的、發出信使拓撲的物理體系考慮,只是純粹地想如何將空間和時間關聯起來,實際上是將空間和事物的運動關聯考慮。這樣就從純空間三維的伽利略座標變換,改造成或引申成四維洛侖茲變換。實際上,由三維二階伽利略張量,變成了四維二階洛侖茲張量。伽利略張量實際上是把事件的資訊傳遞速度,認為是無限大,瞬就傳遞到觀察眼裡,這在近距離,由於光速非常快,事件的資訊誤差(資訊模糊丟失)不大,所以不影響事物觀察的客觀性;但是當事件發生的距離非常遠時,這個伽利略變換肯定是錯誤的!這時,不得不考慮資訊傳遞速度的有限性,不得不將空間和時間(或物質的運動)聯絡在一起形成事件的“時空座標系”,必須將伽利略變換拓展到洛侖茲變換。
狹義相對論實際上是給出了事物(件)拓撲(集)上的一個拓撲不變性---光速,認為一切事物在時空中形成了一個資訊拓撲,這時,它並沒給出這個資訊拓撲的根源性,即這個拓撲根源於什麼,或其拓撲性質由什麼決定。廣義相對論給出了這個根源性,即時空上的資訊拓撲由存在在這個時空上的物質規定;其拓撲不變性---光速(資訊傳遞速度),隨物質密度的分佈而“分佈”。光速也變化,是隨時空拓撲性質而變化。
廣義相對論進一步指出,物質決定或叫構建時空為黎曼性質的時空;宇宙中的時空都是以黎曼時空為“基底”進行展開的。而且時空中最為“堅挺”的拓撲守恆性質,就是資訊守恆、時空拓撲守恆和物質守恆,由此延伸出時空中的一切事件,遵守因果序列可知性。
雙生子佯謬可以透過信使光譜紅移(藍移)而解決。因為信使一定要能傳遞事件的距離資訊、速度資訊和動量(能量)資訊。所以說,星際中的星光譜紅移和藍移現象,不能向宇宙時空膨脹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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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慶和1178559755
從行駛列車的車箱地板上照射到車頂的光會向後偏,這是根據光速絕對不變,不能疊加得出的結論。由於光是依賴介質傳遞的,列車行駛是帶著介質一起行進的,所以從車箱地板上照射到車頂的光並不會向後偏轉,所謂的相對論效應並不存在。
光速與光源移動不能疊加,是由運動光源穿行在介質中決定的,典型的就是行駛列車向外照射的光與車速不能疊加。
光速與運動物體能夠疊加,則是由運動物體攜帶介質一起運動決定的。邁-莫實驗檢測不到地球不同方向的光速差,就是由地球攜帶介質執行決定的,也是地球執行與光速疊加的鐵證。所以火車攜帶介質執行,車箱內部的光毫無疑問也是與車速疊加的。只要弄清楚車箱內部的光速是與車速疊加的,則神乎其神的相對論鐘慢尺縮效應也就根本不存在了。
測量車箱內部光速與車速是否疊加,對於現代人而言只是舉手之勞。還在迷信相對論光速不變的學子們,不妨去做一下這個簡單實驗,真相就能立馬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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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揭曉真理
朋友!很簡單的!以狹義相對論的解法,你以向後或向前光,而不以相對論的向上和向下的光,去解,你可以 得到原全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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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上邪神
在B系觀察者看到的閃光是垂直向上的,閃光的傳播距離為1光秒。A系觀察者看到的閃光是斜向後傳播的,閃光的傳播距離大概為1.1546光秒。
原因在於B系的觀察者只看到閃光傳播中其中一個光速的分速度,另一個光速的分速度被火車的運動速度抵消了。1.1546秒的時間火車行駛0.5773光秒的距離,B系看到的光分速度是√2/3的光速。
這個問題說明了,光速不是相對於任何參照系速度不變的,光速相對於不同的參照系速度是變化。
這個問題說明了,愛因斯坦的光速不變原理是錯誤了,相對論沒有成立的基礎,只是一個邏輯思維錯亂的數學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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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啄木鳥100
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的意義可能只是提供一種思考與分析的方法,需要保持較大程度的懷疑,以此為基礎得到的推論更需要持懷疑態度。從宏觀世界低速度到微觀世界高速度具有很大的跳躍性,並不連續。光速並不是速度之王,只是在一定層級物質介質中所呈現的極值。在“量子糾纏”層級裡,速度快得多。看得見的“實物”與看不見的“虛無”是怎樣達到平衡的,怎麼相互轉換的,黑洞起了什麼作用,質量與能量的轉換是不是也受層級的制約,電、磁與波扮演了什麼角色,等等,目前沒有人系統研究,任何一點小進展都會誕生若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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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濟相對論580
說實話,對這類問題本來都不想答覆了。不過太上君盛情難卻,還是談點看法吧。
首先,應該先撇開物理學的個別問題,弄清楚物理學的實質到底是什麼。
牛頓將自己的物理學鉅著定名為《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也就是說,在牛頓時代,物理學還沒有完全擺脫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的影響,還是自然哲學的組成部分。直到牛頓,物理學才成為以實驗為基礎的經驗科學。也就是說,物理學的定律是建立在實驗基礎上的,而不是建立在形而上學的主觀推定上的!一個物理的圓,它的半徑是不是派,這不是由數學計算決定的,而是由實驗決定的;因此,當物理學變成數學的附庸時,任何由數學計算得出的結論都不是可靠的物理結論。
現在回到問題本身吧!
在當今的理論物理教材中,特別是有關相對論的部分,內容已經顯得陳腐甚至落伍了。在這些千篇一律的教材中,都充斥著所謂以思想實驗為基礎的一些例題,無非就是用光速列車、不同的參照系等構造的問題。這些問題本身,有物理學的意義嗎?能夠得到實驗的嚴格支援嗎?
愛因斯坦所謂的相對論,就方法論而言,其實是由牛頓向亞里士多德的倒退:物理學由經驗科學,再次回到了以非歐幾何為基礎的現代形而上學,靠所謂的思想實驗來支撐似是而非的物理結論。
根本問題還是在由所謂光速不變所確定的洛倫茨變換。愛因斯坦由光速不變出發,否定了牛頓的絕對時空觀,構成了狹義相對論的第一原理;之後,又以洛倫茨變換肯定了相對性原理,構成了狹義相對論的第二原理。也就是說,愛因斯坦認為,自己為物理學提供了取代牛頓的全新的時空結構。
這其實是一種理論錯覺。事實上,愛因斯坦是將物理學的時空結構由牛頓的無限變成了受光速制約的有限,並把光速誇大為宇宙的極限速度,這實際上又以有限的絕對運動偷換了牛頓的絕對時空。
所謂的時空收縮效應,是指物質在時空中的運動會導致時間變慢、距離變短。但是,洛倫茨變換是時空不能分離的,如果在運動中綜合考察的話,所謂時間變慢和距離收縮是同步發生的,這種相互的抵消效應在其他參照系來觀察的話,時間與距離依然沒有任何變化:運動依舊發生在牛頓時空中。
所以,那些由思想實驗支撐的物理結論,根本經不起嚴格的推敲,也無法得到嚴格的物理實驗的支援。那些以思想實驗為基礎構造的光速列車之類的問題,只是一些數學化的形而上學遊戲,即使各執一詞也難以判斷誰對誰錯。如果你站在山頂,說摩天大樓其實就像一根棍子,這沒錯;如果你站在地面,說摩天大樓直入雲霄,也沒有錯。如果一切都是相對的,那麼相對本身就是絕對的了,愛因斯坦的錯誤正在於此,他才是真正的絕對論者;牛頓則相反,在確定空間與時間都是絕對的時,那麼運動就是相對的,參照系的意義也是明確的,他才是真正意義的相對論者。
所以,對光速列車之類的問題最好不要當真。當我們在三維空間吃飯時,卻在思考四維空間的人是怎麼吃飯的,那問題本身已經超出了物理學而變成神學問題了!
這是道簡單的狹相小題一一斜後光!(不是悖論,可解)!這道題稱為洛變攔路虎,意思是如果你不會解,則不可能真正理解洛變!
設:有火車A,大地B兩個慣性系。速度=1/2C。
說明:為便於計算,空間數值進行了誇張!
在車廂內,地板上有一個光源E點,E點的正上方車頂處有一F點。對於A系觀察者:由E點向斜後上方發出閃光到G點!G點也在車頂處!車廂內高為1光秒(30萬公里),G點與F點距離為0點57735光秒。
一丶請你根據上述思想試驗分析,對於B系觀察者,對方時間為什麼會是慢的?
二丶既使不考慮廣相,只按狹相分析:雙生子悖論中雙生了真的應是相對年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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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數學工作者。無能力全面解釋狹義相對論。只是從空間幾何理論提出了一些問題。
從速度的定義來說,波動速度與質點速度是不同的。這一點,物理講機械波的速度時。是強調指出了這一點。表示波形的質點之速度不是波速。對簡諧波來說,是相位相同的點的速度。質點速度隨參照系統的改變而變。波速隨不隨參照系統改變?普通物理教材中,沒有明確表態。相對論把光波波速為常數作為公理。從
波速=波長*頻率。這個工式來說。波長,頻率兩者都與位置參照系統無關。當然波速就與參照系統無關了。如果所有的各種波動,波速全都可用此公式計算。光速為常數就是一推論。為什麼成為公理了?
在機械波範圍內。也可用dx/dt來定義波速。其中△x只能是相位相同的兩個點的位置差。是時刻t與t+△t的兩個相位相同的不同質點。不能用同一個質點的兩個位置來表示出△x。如果改變參照系統之後,每一個質點都獲得同一個附加位移改變數v△t。兩個質點之位移改變數就不會改變了。故波速不隨參照系統改變。
以水面點波源生成的水平波來看。可只生成一個波鋒。以同心圓的方式在水面逐步擴大。構成圓周上的兩點,在同一時刻,距離不會隨參照系統改變。(道理同前)也就是說,不論觀察者站在何處,看見之波形都是同心圓遂步擴大。這可用不同速度之錄影結果來證實。
波形同心圓逐步擴大。存在一個擴充套件速度。當用半徑增速來描述這個速度時,形式上,單位。都可與質點速度相同。數學就上可與參照系統速度加起來獲得一個和速度。這個和速度有何物理意義?根本就不能相加。光波之波速,並無新定義。也應該,根本就不能相加才對。實測時,根本就測不出這個毫無物理意義之和速度。
以上質疑有何不妥?能發表一點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