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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午門提督

    俗話說得好: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問題中有幾個關鍵詞:一、拿證;第二,擺酒席。通常情況下,尤其在廣大農村,都認為男女雙方擺酒席,經過親朋好友見證祝福就叫結婚。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男女只有經過婚檢,領取結婚證才能稱得上結婚。

    題中,男女二人已領證,可以說已經取得了法律上的保障。男的既然提出離婚,女方就可以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擺酒席只是一個形式,更是與愛情、婚姻無關。

    如果問題出在男方,女方可以離婚時可以申請共同財產多分,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問題出在女方,那就要改正錯誤,祈求男方的原諒。總之,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相逢即是有緣。不要一時意氣,抱憾終身,願天下有情人都能有情人終成眷屬。

  • 2 # 語漫心頭無言凝眸

    現在的婚姻不像以前了,以前是有問題了就是修修補補,好像天津有一對老兩口分開做飯吃都好多年了都還在一個屋簷下。現在人們的選擇越來越多,出現問題基本上不會妥協或遷就。不過有證就好辦,該怎麼算怎麼算,實在不行法院見

  • 3 # 家庭主婦的吶喊

    直接離婚。

    趁著還沒有孩子,沒有牽絆。

    找律師,想好自己的條件。好好經營自己,散散心,下半生好好過。

  • 4 # 90後丸子媽媽

    這個可以說是隱婚吧,雖然沒有擺酒席,但是持證上崗的,合法的,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5 # 米豆學說

    正如,不被祝福的愛情往往無疾而終,沒有公開的婚姻多半也難以白頭。

    想想當年鄭中基和阿sa隱婚,一場釋出會就讓阿sa從隱婚少女變成失婚少婦,還要人前落淚,實屬可憐!

    男女都一樣,如果對方沒有將你們的關係公之於眾,那ta就是心裡有鬼,至少也是沒下定決心和你來真的,這樣的關係其實脆弱無比。

    說白了,你就是一備胎,拿不拿證都一樣。

    所以一開始,你就應該逼他,

    要不公開要不分開

    為什麼別人結婚轟轟烈烈,我結個婚還要偷偷摸摸?

    再有難言之隱,也可以緩以一段時日,但女方一定要心裡有數,如果男方遲遲不願公開,那就不能再心存幻想了,自己走總比被人離婚來得體面。

    總之,姐,看清楚這種人了,以後長點心吧!

  • 6 # 荒廢少女時光

    一個女的如此的這麼傻傻的自我感動式的結婚,實在是佩服佩服,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嗎?要不然這樣白白就離一次婚,很虧訥。

  • 7 # 獨浪55555

    有證怕啥?正常手續離婚就好了!幸好你沒說你們辦酒沒領證那就麻煩大了!估計問這問題的人不想離!不想離不是一個人能決定的!應該反思下問題出在哪,有沒可能改變,如果不能那還是離了好!如果你想著用親戚朋友去約束你就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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