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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薄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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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寒雅芙
疑罪從無是為了體現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則,利於被告而防止冤假錯案發生的一種司法的進步。不能簡單的以利大於弊或弊大於和而概之。
比如,一個兇手殺了人,但是兇手毀滅了證據,汙染了屍體,你便無從下手,很難偵破案件,此時,站在法律的角度,縱使你高度懷疑對方有做案的動機、做案的時間乃至做案的必然有效手段,沒有直接的目擊證人和有效的物證,你很難定罪。換句話說,縱使你抓住了嫌疑人,對方有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特徵符合犯罪,你也不可以濫用刑罰,因為離真相還差百分之零點一。那麼,站在疑罪從無的角度,你必須釋放嫌疑人。否則,對方會反告司法部門要求賠償。
疑罪從無的弊端就是你可能讓兇手逃之夭夭,讓命案無法找到真兇。刑法的目的是什麼?懲惡揚善,如果,疑罪從無可以減少刑訊逼供,減少冤假錯案,那麼,從長遠看,還是利大於弊。
古人犯罪,畫地為牢。今人犯罪,疑罪從無。可見,法制社會,理性執法的必然趨勢。但是,萬事萬物都俱雙面性。疑罪從無會讓真兇逃過刑法,讓國家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所以,慎執法少賠償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國家財產流失到犯罪分子手中。比如,有重大嫌疑的人又難排嫌疑者,死罪可免但要庭外監控等找到有利證據再量刑,那樣可以減少刑訊逼供帶來的冤假錯案。
沒有直接證據有輔證可考慮多緯度偵查詢到突破口打破兇手心理防線。只有不斷完善法律,依法治國,才能保障每一個公民的權利。
疑罪從無能從根本上杜絕個案的冤獄,但無疑會放過一些個案的真正的犯罪分子,只能從統計的原理上保證司法的整體公正,無法保障個案公正。有罪推定,無疑是既不能保證司法的整體公正,也不能保障個案的公正。它唯一能保障的是不放過一個犯罪分子,但這個以製造冤獄作為前提的代價,其本身就是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