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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北京青年報在騰訊新聞獨家發表報道稱,因為一起寵物犬咬傷孩子的意外,深圳某小區兩戶人家陷入風波。據狗主人陳女士介紹,8月30日小區鄰居楊先生聯絡到父母,說是自家泰迪犬在電梯中咬傷了對方女兒,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自己承諾賠償對方醫藥費等共計5000元。不料此後事件又生波瀾。自稱對陳女士在事後傳送微信時強調“好好教導小朋友”這一說法不滿,9月1日晚楊先生再次登門理論此事,並將小狗拖在地上摔了幾下。當晚,小狗被確認死亡。據當事家長楊先生介紹,8月底自己的女兒被陳女士家小狗咬傷,8月31日雙方在社群工作站調解下就賠償和後續處理達成一致。然而第二天上午陳女士發來的一段微信文字卻引起了自己的不滿,並因此提出重新商談解決方案:“她叫我們應該再加強家庭教育之類的。”楊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9月1日晚上自己前往陳女士家中再次理論此事,其間又被涉事小狗咬傷了大拇指和中指,生氣之下就把狗拖在地上摔了幾下。但對陳女士所指“衝入家門、搶奪狗並將其摔死”等說法,他表示否認。據涉事寵物狗的主人陳女士介紹,這是一隻3歲大的黑白色泰迪,因為性格溫順、服從性強,還專門去學過治癒犬相關課程,“已經考到了中級,考過高階後就可以去參與自閉症兒童的治療、陪伴”。全文請戳:寵物狗咬傷孩子後遭家長摔死,狗主人:不接受調解,正蒐集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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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紅塵醉無憂

    本來不是很極端的問題,為什麼非要採取這種非常極端的處理手段來進行解決呢?

    首先小孩子一定是很不懂事,招惹了小狗或者是小狗很欠兒,主動攻擊了小孩兒。

    無論怎樣,這並不是最壞的結果,為什麼要整的死傷各半才要罷休了。

    如果是小狗咬了小孩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狗的主人都應該承擔起賠償的責任,首先應該帶孩子去醫院做一個正常的檢查,然後注射一些狂犬疫苗之類的藥物,然後再給小孩買一些好吃的,其實問題不就解決了嗎?再道個歉什麼的,雙方也沒有什麼可以繼續僵持下去的必要。

    怎麼非要咬人的小狗付出生命呢?小狗本身也是不懂事的,人怎麼能和狗一樣,他咬了人你就要了他的命,如果有人以後打了你的孩子,你是否也一樣要讓他償命呢?

    所以我不建議這種非常極端的處理問題的手段,大家應該靜下來好好想一想自己都錯在哪裡了。

  • 2 # 為什麼說我違禁

    寵物狗咬傷孩子後,被衝過來的家長摔死?嘿嘿,別說寵物狗,就是狗主人這一頓打都別想跑了,養個狗出門不知道栓繩?狗追小孩不知道阻止?還賠償?我賠你兩巴掌都算輕的

  • 3 # 國王卷軸

    被弄死的狗沒一個冤的,因為背後有個不懂事的狗兒子把他當祖宗供著!我抱著小孩在電梯裡下樓,樓下養狗的領著他爹進來,繩子也不牽,嘴籠也不戴。他爹進來就衝著我叫,一副想咬人的架勢,孩子嚇得哇哇哭,狗主人還說他家狗不咬人,當時真有心一腳把狗踢死,再給狗兒子兩耳光!所有樓裡的業主都罵這家人畜生,之前差點把一個好好走路的大人咬傷了,辛虧沒破皮,要不還得打疫苗,誰也沒心思去逗他爹,被咬的哪個不冒火?好言相勸不頂用,不按規定走,這樣養狗的就別怪新聞里老有被毒死的狗!事件裡狗主人還要家長加強家教,自己家的狗先管好再說,沒連狗主人一起打都不錯了!!!

  • 4 # 龍呤虎嘯4

    世上缺好多東西,就是不缺有人胡說八道,如果是你的孩子被狗咬住,你千萬別急,咬著別打狗,等它不咬了去找狗主人協商拿錢去看病!

  • 5 # 善待1984

    狗主人不接受調解。 那就走法律渠道,本來就不該調解,調解就是和稀泥,司法應該儘早介入,依便於檢視傷口和影片,如果晚了證據不好蒐集。 不管怎麼說狗就是狗,也是肇事者,不能因為受過什麼培訓就可以咬人,或者多要什麼賠償。

  • 6 # 周千文12345

    人權永遠大於狗權,不管是誰的狗,多貴的狗。

    狗傷人,狗主人必須賠償一切損失。

    狗死傷,活該,人毫無賠償責任。

    除非此人故意主動打狗、偷狗、虐狗,那麼,咬傷不賠,還要賠狗主人。

  • 7 # 中庸明

    用自家狗和人家的孩子去等值比,換到

  • 8 # 中原灣

    無論這犬多主貴,都不去傷害任何人,它在主人面再溫順,有的以母子相愛,但在陌生人面前,它是畜生有與生俱來的攻擊他人的本性,特別是對接近它的陌生人具有較強攻擊性。小孩喜歡小動物,動物害怕小孩子或別人粗暴對待或欺負它,它時刻保保持著警惕並雖時反擊,提主描寫的十分詳細,儘管雙方各執一詞。透過我對狗的認識,雙方儘管都有責任,本人還是覺得養犬者責任略大些:一、沒有這條小狗,此事就不會出現;二、文明遛大,出門栓繩,即是這小狗仔想咬人,也會受到主人的制約;三、外人來家探訪,應先讓這哮天犬迴避,這是養犬人對人們的尊重,也以免對外人造成傷害,不放縱寵物,

    縱寵物傷人,責在主人,以人為本,摔死活該。

  • 9 # 生死有多遠

    一條狗畜咬了小孩,看新聞就心痛。心如刀絞。

    養狗,卻管控不好狗。反而要為狗限制人的自由,畜牲在地痞流氓眼中成了高人一等的物種。讓人不得不懷疑人生。

    誰家的狗若是咬了我家小孩,我鐵定用打狗棒將其打死。

    我養的狗若咬了人家小孩,我鐵定自己親手將狗打死。並誠懇的向小孩家長賠禮道歉。

    人畜之別畜牲分不清,人肯定知道孰輕孰重。

    不養狗,無因則無果。既養狗,文明無事端。沒有盡到好好養狗的責任,沒有盡到狗不擾民的義務,沒有安撫好被害小女孩的家人平息憤怒。狗主人難辭其咎。

  • 10 # 知足常天

    寵物狗咬傷孩子的責任屬於誰?第一狗主人是否把狗栓在家?或是遛狗不栓繩把小孩咬了?如果是狗主人將寵物狗栓繩在家,小孩與狗玩耍被狗咬,這個我認為狗主人不擔責。如果是狗主人遛狗不帶繩,狗把孩子咬了,小孩父親將狗摔死,小孩父親不擔責,但是小孩父親應該是向狗主人賠償醫療費,(狂犬預苗)但不應該把狗摔死。因為是狗是畜生,不是人不董人事。責任在狗主人監護失職,找狗主人賠償損失是正當理由,但小孩父親把氣必文洩在狗身上將狗摔倒有過上人責任。事至已此按照城市養狗管理條例辦。另外也可走法律層序打官司由法院判決吧。

  • 11 # 愛尚文史

    寵物狗咬傷孩子,家長上門將狗摔死,雙方各執一詞,這是最近發生的一起事件。

    我認為應該分開處理。小孩被狗咬傷,屬於狗主人的監管不到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但是,如果小孩家長對協商內容不滿,可再次協商或者走法律途徑。楊先生進入陳女士家門,摔死小狗,造成陳女士父母受傷的做法也是不對的。

    8月30日,陳女士父母在外遛狗回小區後,跟兩名小女孩搭乘同一部電梯。陳女士母親手上抱著一條白色小狗,陳女士的父親牽著一條花色小狗。

    小女孩上電梯後,多次撫摸白色小狗,花色小狗情緒一度激動。出電梯的時候小女孩被咬了一口,但老倆口並未走出電梯,而是直接關上電梯門走了。(具體什麼原因我們不清楚,也許是沒有意識到狗狗咬人了,也許是明知道狗狗咬人而故意不管)

    事後雙方達成了和解

    首先,狗只咬人,肯定是陳女士的父母沒有監管到位,應該承擔小女孩全部治療費用,並賠償小女孩因傷造成的直接損失。最終,協定內容為陳女士賠付對方醫療費、舞蹈課學費、營養費共計5000元,並持續15天告知對方犬隻的健康情況(賠付金額已經付清)。

    說到這裡我再八卦一下,對於小區養寵物來說,一定要監管到位,出門必須套繩,帶嘴套,不能讓狗接觸到任何外人,更不能允許他人撫摸狗只。另外,小區內的電梯,不能在有其他人搭乘的情況下牽狗只進入。希望有關部門切實監督。

    ——然而,這件事已經處理好了,緣何陳先生還找上門去呢?

    但是,看過簡訊之後,小孩家長楊先生怒從心起,認為陳女士指責了小孩家長監管也有過錯。於是他宣佈協議失效,要到陳小姐家找她重新協商。陳小姐表示“楊先生,我出門了,急事的我下午回來!”楊先生則要求陳女士中午回來,如果不會來,就直接找她父母。

    楊先生再次到陳小姐家,陳小姐夫妻倆由於加班,還沒回來,於是後來就有了摔狗事件。

    楊先生表示,自己去談判的時候,狗過來咬他,一氣之下將狗摔了幾下。

    陳女士則表示,楊先生衝入家門、搶奪狗並將其摔死。

    此外,陳女士的父親也被推到,身上有多處擦傷,且其父因受較大刺激,第二日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雖然陳女士的狗咬傷人,但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對方賠了5000塊錢並同意15日內報告犬隻健康情況,而且都在協議書上簽字蓋了手印。

    且,當楊先生對陳女士所發信息表示不滿,單方面宣佈協議無效要求重新協調的時候,對方並沒有反對,而是好言好語跟他說自己有急事出門了,要晚點回家。楊先生當時就回復,如果不回來,就去找她父母。

    由此可見,後續摔狗事件,楊先生肯定也有過錯。

  • 12 # 竹林醉影

    凡是咬人的狗都不屬於寵物,打死咬人的狗屬於見義勇為!具體獎勵標準,由各省(市)依據實際情況確定。建議在50O元一2000元之間。

  • 13 # 蘇是508963244555

    法制社會必須依法處理,後者犯了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罪,摔死人家的狗屬嚴重損害他人財產罪,還打傷了人就不用說了,必須判刑無可置疑。

  • 14 # 花去依依

    一、向來看不慣別狗寵得超過兒賽過爹。二、狗畢竟是犬類,對陌生人有攻擊性,存在潛在威脅,城市社群根本不應該養狗。三、狗咬了孩子尤其不能忍受,會給孩子造成精神傷害。

  • 15 # 劉子忠

    咬人的狗就不能再繼續留著了,養狗人你當寵物養著,到對別人確是一種威脅,特別是往往狗身上還可能攜帶著病毒。不但要除掉咬人的狗,還要追究養狗人的責任

  • 16 # 正經不歪

    摔死狗就對了,人命重要的,狗只是一些人的玩物,它不能給社會給國家創造價值,而時不時的給人類造成各種各樣的傷害。責任在養狗方。

  • 17 # 百haina川

    摔的好,一個養狗者不能很好的管控自己的狗,發生咬傷人的事件,這就是狗主人的嚴重失職,我舉雙手支援打死這個畜生…

  • 18 # 大兵叔叔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只要不是故意挑逗讓狗咬傷的,狗主人都要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那麼咬傷了別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無可厚非,賠償了5000元,說實話不算低了。可能是心有不甘,於是對對方說好好管好自己的孩子這樣的話,結果引起了對方的不適,於是上門理論將對方的狗摔死了。

    本來拿了5000元真的可以了,對方說兩句就說兩句吧,非要去和狗主人理論,摔死了對方的狗,這倒好,現在成了反過來賠償了,如果狗足夠值錢,就成了犯罪了,你說值得嗎?

  • 19 # 故事謎語劉書立

    畜牲畢竟是畜牲,你再怎麼懂事,再怎麼教育也不行,既然它咬人這種犬絕對不能餵養,摔死就對了,有什麼糾結的呢?

    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千萬別搞成以狗為本

    有些人把狗寵到天,對狗攻擊人很漠視,如果不是有人管,這些人不會主動去賠償別人的。說是狗的問題,其實就是人的問題。

    身邊這樣的人有的是,對自己的爹媽不問不聞,卻天天大魚大肉買給寵物吃,還廉不知恥的抱在懷裡,一口一個寶貝的叫著。

    這些人沒有把狗教育好,卻讓後拉低了智商,同時也拉低了道德底線。

    人家找上門理論卻再次咬傷別人,這樣惡狗留它幹嘛

    既然總是咬人,人家又幫你把狗摔死,那絕對替你幫忙了,因為你自己下不了手。

    這要對人家表示感謝的同時,還應該趕快給人家看病,並適當賠償人家,取得人家諒解,這才是正解。

  • 20 # 一沐清煙

    老話說,咬了人的狗不能養,必須弄死。因為狗是食肉動物,而且活動範圍和人在一起,咬了人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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